《船上海洋污染應急計劃.ppt》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船上海洋污染應急計劃.ppt(11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 MARPOL 73/78公約 附則 第 37條的規(guī)定, 150總噸 及以上的油船和 400總噸及以上的非油船應備有經主管機 關認可的 船上油污應急計劃 ( Shipboard Oil Pollution Emergency Plan)。 MARPOL 73/78公約 附則 第 17條規(guī)定 150總噸及以 上經核準載運散裝有毒液體物質的船舶須在船上備有一份 經主管機關認可的 船上有毒液體物質海洋污染應急計劃 兩者可合并 船上污染應急計劃 目的及要求 指導船長和高級船員在船舶發(fā)生油類和 /或有毒 液體物質意外排放時,采取必要的措施控制或 盡量減少排放、減輕海洋污損害。 切實可行、易于操作;能被船
2、上人員和岸上的 船舶管理人員理解;應定期進行評估、檢查和 修改。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強制性規(guī)定 計劃 應包括報告要求、控制排放的措施(操作性 溢漏、事故性溢漏)、與國家和地方機構協調等核心 內容。 非強制性部分 指導,如圖表和圖紙、應急反應設備、公關事務、記 錄保存、計劃檢查及演練等。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報告要求 : 船長或負責管理本船的其它人員,在報告油類 或有毒液體物質污染事故時應遵守的程序: 1)何時報告 當船舶發(fā)生實際的排放或可能發(fā)生排放時 ,應毫不延遲地優(yōu)先向最近的沿岸國報告 實際排油的情況 船舶或其設備受損,或為保障船舶安全和海上救助人 命所致排放油類或有毒液體物質超過允許水平;
3、船舶操作過程中,油類或有毒液體物質的排放超過公 約允許排放量或瞬時排放率。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可能發(fā)生的排油情況 當船上發(fā)生下列情況時,船長判斷 可能造成排放時,也應報告: 影響船舶安全的故障、失靈或受損如碰撞、擱淺、火 災、爆炸、結構破壞、進水和貨物移動等影響船舶安 全的損害; 影響船舶適航性的重要設備,如舵機、推進器、發(fā)電 系統、導航裝置等故障或失靈。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強制性規(guī)定 報告內容 : 應按照 IMO.648(16)決議中的報告指南 的要求,在最初報告之后,應盡快和盡量在補充報告 中提供與事故有關的保護海洋環(huán)境所必須的資料并使 用同樣的格式和標準的航海英語。包括:船上貨物 /燃
4、料油的數量和種類 /損壞概況;污染概況,溢漏量;天 氣、海況;船舶資料等。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強制性規(guī)定 向誰報告 : 為了迅速反應并最大限度地減少海洋污染 物質造成地損害,迅速及時地通知有關方面是非常必 要的。需要進行通訊聯系地有關方面包括:沿岸國聯 系人;港口聯系人;與船舶有關地利益方,如貨主、 保險公司、救助單位等;這些人的單位、姓名、地址 、電話、電傳、傳真號碼等信息,應列入附錄的表中 并且必須及時更新。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強制性規(guī)定 控制排放的措施 操作性溢漏 管系泄漏 艙柜滿溢 船殼泄漏 海損事故溢漏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管系泄漏:應立即采取以下措施: 立即停止有關操作,關閉有關管系
5、上的有關閥門,確認溢流閥開啟(如 適用); 發(fā)出報警信號,實施最初的溢漏應急反應程序; 將事故情況通知有關裝卸作業(yè)方,配合采取應急措施; 查明管系泄漏的原因,進行清除泄漏的油類或 NLS和甲板上的油類或 NLS ; 將破裂管系中的油類或 NLS駁入有關空艙或未滿艙; 收集的殘油或 NLS應妥善保存,待以后處理; 如泄漏的數量較大,除船上船員的應急反應外,應聯系清污公司協助清 污。 管系泄漏經妥善處理后,必須得到當地海事主管當局的允許,方可繼續(xù) 進行正常作業(yè)。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控制排放的措施 海損事故溢漏 ( 13種)如: 火災或爆炸 : 發(fā)出應急警報,實施應急反應程序; 按本船“消防應急部署
6、表”中規(guī)定的人員職責,組織船員動用消防滅火器材施救 ,力爭控制火勢; 迅速探明著火部位,查明火情,了解起火原因及火場周圍有無易燃物品或爆炸物 品; 調整船舶航行,使著火部位處于下風位置(即:火在前部,順風而行;火在后部 ,迎風而行;火在中部,停止航行);盡量減低航速和搖擺,避免急劇轉向; 切斷通入失火艙室油或 NLS管系和電路,關閉水密門窗和不必要的進風口,向失 火艙室釋放二氧化碳氣體,防止火災蔓延; 如采用水消防系統連續(xù)長時間地向艙內沖水也最后會導致船身傾斜和傾覆地危險 ,此時應考慮將船駛至就近安全地點搶灘后繼續(xù)施救; 如果“溢漏”量較大,僅由本船船員難以獲得理想效果,應直接聯系或通過當地 代理聯系當地地清污公司協助清理。 船舶應急反應計劃 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