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年級政治下冊第三單元階段專題復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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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階段專題復習第三單元 要 點 1 受 教 育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1)受 教 育 既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權 利 ,又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義 務 。 (原 因 ) 我 國 憲 法 規(guī) 定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公 民 有 受 教 育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這 就 以 國 家 根 本 大 法 的 形 式 ,確 認 了 受 教 育 既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權利 ,又 是 公 民 的 基 本 義 務 。 個 人 角 度 :教 育 對 于 個 人 的 成 長 ,起 著 至 關 重 要 的 作 用 。 教 育是 每 個 人 生 活 的 準 備 ,能 為 人 們 未 來 的

2、 幸 福 生 活 奠 基 。 受 教 育能 改 變 我 們 的 生 活 和 命 運 ,是 每 個 人 自 身 生 存 和 發(fā) 展 的 要 求 ,是我 們 的 一 項 基 本 權 利 。 國 家 角 度 :教 育 成 就 民 族 和 國 家 的 未 來 。 每 個 公 民 都 有 責 任通 過 接 受 一 定 程 度 的 教 育 為 國 家 經 濟 發(fā) 展 和 社 會 進 步 作 出 貢 獻 ,所 以 受 教 育 又 是 我 國 公 民 的 基 本 義 務 。(2)珍 惜 受 教 育 權 利 ,履 行 受 教 育 義 務 。 (要 求 ) 樹 立 終 身 學 習 觀 念 ,珍 惜 受 教 育 的

3、 機 會 ,履 行 受 教 育 的 義 務 。 堅 持 按 時 入 學 ,使 自 己 受 到 法 律 規(guī) 定 年 限 的 教 育 ,不 得 中 途 輟學 ,還 要 爭 取 接 受 更 高 程 度 的 教 育 ,積 極 通 過 不 同 的 方 式 進 行 學習 。 遵 守 法 律 和 學 校 紀 律 ,尊 敬 師 長 ,努 力 完 成 規(guī) 定 的 學 習 任 務 。 【 例 1】 (2013 玉 溪 中 考 )對 于 漫 畫 渴 ,理 解 正 確 的 選 項 是 ( ) 接 受 教 育 ,不 僅 是 我 們 的 愿 望 和 要 求 ,更是 憲 法 賦 予 每 一 位 公 民 的 權 利 我 國

4、水 資 源 緊 缺 ,要 節(jié) 約 用 水 我 們 應 按 時 入 學 ,接 受 規(guī) 定 年 限 的 義 務 教 育 我 們 應 遵 守 校 規(guī) 校 紀 ,尊 敬 師 長 ,努 力 學 習A. B. C. D. 【 思 維 點 金 】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受 教 育 權 利 和 義 務 的 理 解 。 從 畫面 關 鍵 詞 “ 知 識 ” 可 以 聯 系 所 學 知 識 中 “ 受 教 育 ” 。 受 教 育 既是 公 民 權 利 也 是 公 民 義 務 ,我 們 要 珍 惜 受 教 育 權 利 ,自 覺 履 行 受教 育 的 義 務 , 符 合 題 意 ; 錯 誤 ,沒 有 準 確 抓

5、 住 畫 面 關 鍵詞 “ 知 識 ” 及 “ 書 本 ” 、 理 解 畫 面 寓 意 “ 知 識 成 就 人 生 ” “ 知識 創(chuàng) 造 財 富 ” 。答 案 : C 。 要 點 2 擁 有 財 產 的 權 利 (1)財 產 所 有 權 的 含 義 :所 有 人 依 法 對 自 己 的 財 產 享 有 占 有 、 使用 、 收 益 和 處 分 的 權 利 。(2)財 產 繼 承 權 。 繼 承 人 的 順 序 :第 一 順 序 繼 承 人 包 括 :配 偶 、 子 女 、 父 母 ;第二 順 序 繼 承 人 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 外 祖 父 母 。 沒 有 第 一順 序

6、 繼 承 人 或 者 第 一 順 序 繼 承 人 放 棄 繼 承 權 的 ,由 第 二 順 序 繼承 人 繼 承 。 財 產 繼 承 的 原 則 :相 互 關 愛 、 相 互 尊 重 、 相 互 寬 容 ,而 不 要 見利 忘 義 、 斤 斤 計 較 ;嚴 格 遵 循 法 律 規(guī) 定 ;大 力 傳 承 和 弘 揚 中 華 民族 傳 統(tǒng) 美 德 。 繼 承 權 的 實 現 方 式 :法 定 繼 承 、 遺 囑 繼 承 和 遺 贈 。 遺 囑 繼 承優(yōu) 先 于 法 定 繼 承 。 (3)依 法 維 護 智 力 成 果 權 。 享 有 知 識 產 權 不 受 年 齡 限 制 。 國 家 依 法 保

7、護 未 成 年 人 的 智 力成 果 權 不 受 侵 犯 。 對 有 特 殊 天 賦 或 有 突 出 成 就 的 未 成 年 人 ,國家 、 社 會 、 家 庭 和 學 校 還 應 為 他 們 的 健 康 發(fā) 展 創(chuàng) 造 有 利 條 件 。如 果 未 成 年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權 遭 到 非 法 侵 害 ,可 以 由 父 母 或 其 他監(jiān) 護 人 要 求 有 關 機 關 予 以 法 律 保 護 ,要 求 侵 權 人 承 擔 法 律 責 任 。 依 法 保 護 智 力 成 果 權 。 當 自 己 的 智 力 成 果 受 到 侵 害 時 ,要 運用 法 律 武 器 來 維 護 自 己 的 合

8、 法 權 益 。 我 們 還 要 積 極 參 與 社 會 對智 力 成 果 的 保 護 ,尊 重 他 人 的 腦 力 勞 動 ,不 做 侵 害 他 人 智 力 成 果的 事 情 。 【 例 2】 (2013 重 慶 中 考 多 選 )根 據 下 邊 漫 畫 中 的 人 物 對 話 ,下 列 說 法 正 確 的 是 ( )A.爺 爺 奶 奶 年 老 體 弱 ,理 應 得 到 兒 子 的 全 部 遺 產B.作 為 未 成 年 人 ,小 祥 的 財 產 繼 承 權 歸 母 親 所 有C.小 祥 作 為 第 一 順 序 繼 承 人 ,可 以 分 得 部 分 遺 產D.小 祥 的 母 親 是 被 繼 承

9、 人 的 配 偶 ,具 有 財 產 繼 承 權 【 思 維 點 金 】 根 據 我 國 繼 承 法 的 相 關 規(guī) 定 ,配 偶 、 子 女 、 父 母在 法 定 繼 承 中 都 屬 于 第 一 順 序 繼 承 人 ,都 有 權 利 繼 承 遺 產 。 雖然 漫 畫 中 相 關 人 物 的 說 法 看 似 都 有 道 理 ,但 都 忽 視 了 其 他 人 的合 法 繼 承 權 ,因 此 A項 錯 誤 ,C、 D兩 項 正 確 ;雖 然 小 祥 是 未 成 年 人 ,但 其 繼 承 權 同 樣 受 法 律 保 護 ,其 母 親 可 代 為 保 管 ,但 不 能 占 有 ,因 此 B項 錯 誤 。

10、答 案 : C、 D 。 要 點 3 消 費 者 的 權 益 (1)消 費 者 依 法 享 有 的 權 利 :安 全 權 、 知 情 權 、 自 主 選 擇 權 、 公平 交 易 權 、 依 法 求 償 權 、 結 社 權 、 獲 得 教 育 權 、 人 格 尊 嚴 與 民族 風 俗 習 慣 獲 得 尊 重 權 、 監(jiān) 督 權 。 其 中 最 主 要 的 是 安 全 權 。(2)做 聰 明 的 消 費 者 。 煉 就 一 雙 “ 慧 眼 ” ,即 增 強 自 己 的 判 斷 能 力 和 選 擇 能 力 。 主 動 學 習 和 掌 握 有 關 消 費 的 知 識 ,這 些 知 識 包 括 有 關

11、 商 品 、服 務 、 市 場 以 及 消 費 心 理 等 方 面 的 知 識 。 掌 握 有 關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的 知 識 ,如 相 關 法 律 、 法 規(guī) 的 規(guī) 定及 消 費 者 維 權 途 徑 等 。 在 消 費 過 程 中 ,我 們 要 充 分 運 用 自 己 的 消 費 知 識 和 法 律 知 識 ,保 持 應 有 的 警 惕 。 在 侵 權 行 為 發(fā) 生 以 后 ,我 們 則 應 勇 敢 地 拿 起 法 律 武 器 ,維 護 自己 的 合 法 權 益 。(3)消 費 者 維 權 的 途 徑 。 與 經 營 者 協(xié) 商 和 解 。 請 求 消 費 者 協(xié) 會 調 解

12、 。 向 有 關 行 政 部 門 申 訴 。 根 據 與 經 營 者 達 成 的 仲 裁 協(xié) 議 ,提 請 仲 裁 機 構 仲 裁 。 向 人 民 法 院 提 起 訴 訟 。究 竟 采 取 哪 種 方 式 維 權 ,要 根 據 具 體 情 況 而 定 。 【 熱 點 鏈 接 】 2013年 4月 23日 ,實 行 了 近 20年 的 中 華 人 民 共和 國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法 首 次 迎 來 大 修 ,修 正 案 (草 案 )在 十 二屆 全 國 人 大 常 委 會 第 二 次 會 議 上 首 次 提 交 審 議 。 有 關 法 學 專 家表 示 ,在 修 正 案 (草 案 )中

13、 ,“ 后 悔 權 ” (七 日 內 可 退 貨 )和 “ 隱 私權 ” (消 費 者 個 人 信 息 )的 寫 入 ,對 中 國 消 費 環(huán) 境 改 變 影 響 深 遠 。請 結 合 所 學 知 識 簡 要 分 析 中 華 人 民 共 和 國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法 修 訂 的 重 要 意 義 。提 示 :從 保 護 消 費 者 的 合 法 權 益 的 意 義 、 給 消 費 者 維 權 提 供 了法 律 依 據 等 角 度 組 織 答 案 即 可 。 【 例 3】 (2013 婁 底 中 考 )小 春 和 他 的 幾 個 同 學 到 一 家 飯 店 就餐 ,點 了 不 少 他 們 平

14、 時 喜 歡 吃 的 菜 ,大 家 吃 得 開 心 極 了 。 可 是 ,到 了 晚 上 ,他 們 相 繼 出 現 嘔 吐 、 腹 瀉 等 癥 狀 。 原 因 是 飯 店 炒 菜用 油 ,竟 然 是 “ 地 溝 油 ” 。為 了 保 證 人 們 的 身 心 健 康 ,保 證 人 們 “ 吃 得 舒 心 ,吃 得 放 心 ” ,請 從 國 家 、 消 費 者 、 經 營 者 的 角 度 談 談 你 的 見 解 。 【 思 維 點 金 】 本 題 以 “ 關 注 食 品 安 全 ” 為 主 題 ,主 要 考 查 學 生對 維 護 消 費 者 合 法 權 益 等 知 識 的 理 解 。 本 題 在

15、審 題 時 要 抓 住“ 請 從 國 家 、 消 費 者 、 經 營 者 的 角 度 談 談 你 的 見 解 ” ,結 合 材料 中 “ 他 們 相 繼 出 現 嘔 吐 、 腹 瀉 等 癥 狀 ” 等 關 鍵 信 息 進 行 分 析判 斷 ,可 以 得 出 :國 家 必 須 制 定 、 完 善 相 關 法 律 法 規(guī) ,消 費 者 必須 學 習 有 關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的 知 識 ,當 自 己 的 合 法 權 益 受 到 侵害 時 ,要 依 法 維 權 等 。 答 案 :(1)國 家 必 須 制 定 、 完 善 相 關 法 律 法 規(guī) (有 法 可 依 ),加 大對 違 反 食 品

16、 安 全 行 為 的 處 罰 力 度 (執(zhí) 法 必 嚴 、 違 法 必 究 )。(2)消 費 者 必 須 學 習 有 關 消 費 者 權 益 保 護 的 知 識 ,當 自 己 的 合 法權 益 受 到 侵 害 時 ,要 依 法 維 權 。(3)經 營 者 要 加 強 生 產 管 理 ,提 高 產 品 質 量 ,確 保 食 品 安 全 。 (或經 營 者 要 誠 信 經 營 ,不 見 利 忘 義 ,要 對 人 民 生 命 安 全 負 責 ,要 依法 經 營 ,有 法 必 依 ,其 他 言 之 有 理 即 可 ) 【 答 題 策 略 】 材 料 分 析 題 的 解 題 方 法 和 技 巧材 料 分

17、 析 題 是 以 一 組 或 多 組 材 料 為 背 景 ,設 置 一 個 或 多 個 問 題 ,要 求 學 生 聯 系 背 景 材 料 ,運 用 所 學 知 識 ,結 合 社 會 現 實 或 自 身 實際 作 答 的 一 種 主 觀 性 試 題 ,重 在 考 查 閱 讀 、 理 解 、 分 析 能 力 。根 據 背 景 材 料 的 形 式 ,可 以 分 為 文 字 類 和 圖 表 類 。 解 答 時 應 該做 到 :一 問 ,二 讀 ,三 找 ,四 答 。 問 ,即 提 醒 自 己 該 試 題 問 的 什 么 ,弄 明 白 問 題 ,就 為 解 析 背 景 材 料 確 定 了 方 向 。 讀

18、 ,即 帶 著 問 題 認真 細 致 地 閱 讀 、 分 析 背 景 材 料 。 找 ,就 是 尋 找 與 材 料 相 關 的 知識 點 。 答 ,就 是 最 后 陳 述 觀 點 ,組 織 答 案 ,這 是 解 題 的 落 腳 點 。要 做 到 “ 三 化 ” ,即 答 案 要 點 化 ,要 點 段 落 化 ,段 落 序 號 化 ,同 時做 到 語 言 準 確 規(guī) 范 ,書 寫 工 整 。 1.(2013 南 京 中 考 )我 國 法 律 規(guī) 定 的 受 教 育 權 利 ( ) 是 全 體 公 民 的 權 利 具 有 強 制 性 、 公 益 性 和 統(tǒng) 一 性 是 憲 法 賦 予 的 基 本

19、權 利 是 一 項 基 本 的 人 權 都 在 義 務 教 育 法 中 進 行 了 具 體 規(guī) 定A. B. C. D. 【 解 析 】 選 A。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受 教 育 和 義 務 教 育 的 辨 別 和 理解 。 受 教 育 作 為 一 項 基 本 人 權 ,是 憲 法 賦 予 全 體 公 民 的 基 本 權利 ,而 義 務 教 育 法 只 對 義 務 教 育 進 行 了 具 體 規(guī) 定 。 在 我 國 只 有義 務 教 育 具 有 強 制 性 、 公 益 性 和 統(tǒng) 一 性 ,由 此 判 斷 符 合題 意 ; 與 題 意 不 符 。 2.(2013 臨 沂 中 考 )某

20、校 七 年 級 學 生 王 某 看 到 周 圍 的 一 些 大 中專 畢 業(yè) 生 就 業(yè) 非 常 困 難 ,有 的 只 能 為 本 地 或 外 地 的 個 體 老 板 打工 ,便 認 為 讀 書 無 用 。 于 是 他 在 學 校 既 不 認 真 聽 課 ,也 不 認 真 完成 作 業(yè) ;有 時 還 曠 課 、 逃 課 ,荒 廢 學 業(yè) ,一 心 想 著 輟 學 打 工 掙 錢 。對 王 某 的 想 法 和 做 法 ,認 識 不 正 確 的 是 ( )A.是 否 完 成 規(guī) 定 年 限 的 義 務 教 育 是 王 某 的 自 由B.王 某 的 行 為 是 不 認 真 履 行 受 教 育 義 務

21、 的 表 現C.王 某 不 懂 得 只 有 接 受 教 育 、 掌 握 更 多 的 知 識 和 技 能 ,將 來 才能 獲 得 良 好 的 就 業(yè) 機 會D.王 某 的 行 為 不 符 合 我 國 義 務 教 育 法 有 關 規(guī) 定 的 要 求 【 解 析 】 選 A。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受 教 育 的 認 識 。 受 教 育 是 公 民的 一 項 基 本 權 利 ,只 有 接 受 教 育 才 能 提 升 自 我 ,發(fā) 展 自 我 ,C項 說法 正 確 ;受 教 育 也 是 公 民 的 一 項 基 本 義 務 ,權 利 可 以 放 棄 ,但 義務 必 須 履 行 。 王 某 沒 有

22、認 真 完 成 法 律 規(guī) 定 年 限 的 義 務 教 育 ,沒有 依 法 履 行 受 教 育 的 義 務 ,是 一 種 違 法 行 為 ,B、 D的 說 法 是 正 確的 ,A觀 點 錯 誤 。 本 題 是 逆 向 選 擇 ,故 選 A。 3.(2013 常 德 中 考 )八 年 級 學 生 小 明 在 最 近 的 幾 次 考 試 中 成 績都 不 理 想 ,他 認 為 自 己 讀 書 沒 有 前 途 ,于 是 決 定 棄 學 找 工 作 。 從法 律 角 度 看 ,小 明 ( )A.不 能 正 確 對 待 學 習 中 的 困 難 和 挫 折B.沒 有 正 確 認 識 自 我C.沒 有 認

23、識 到 學 習 的 重 要 性D.沒 有 認 識 到 受 教 育 是 適 齡 公 民 的 權 利 和 義 務 【 解 析 】 選 D。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受 教 育 權 的 理 解 。 解 答 本 題 的關 鍵 是 明 確 兩 點 :題 干 中 的 關 鍵 詞 有 兩 個 :一 個 是 八 年 級 ,另 一個 是 法 律 角 度 ;八 年 級 的 學 生 輟 學 工 作 不 符 合 九 年 義 務 教 育 的規(guī) 定 。 A和 C是 原 因 ,但 不 是 從 法 律 的 角 度 ,所 以 不 能 選 。 B說 法錯 誤 。 4.(2013 咸 寧 中 考 )中 國 作 家 莫 言 獲

24、2012年 度 諾 貝 爾 文 學 獎 后 ,在 接 受 記 者 采 訪 時 說 ,準 備 用 獲 得 的 獎 金 在 北 京 買 套 房 子 。 如果 莫 言 用 獎 金 買 房 ,那 么 他 是 在 行 使 對 自 己 財 產 的 ( )A.使 用 權 B.收 益 權 C.占 有 權 D.處 分 權【 解 析 】 選 D。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財 產 所 有 權 的 理 解 。 財 產 所 有權 指 所 有 人 依 法 對 自 己 財 產 享 有 占 有 、 使 用 、 收 益 和 處 分 的 權利 。 其 中 處 分 權 是 指 財 產 所 有 人 在 法 律 允 許 的 范 圍

25、 內 ,處 理 其財 產 的 權 利 ,莫 言 用 自 己 的 獎 金 買 房 ,行 使 了 對 自 己 獎 金 的 處 分權 利 。 5.(2013 宜 昌 中 考 )王 某 將 自 己 財 產 的 1/3留 給 父 母 ,另 外 2/3由 兒 子 繼 承 ,并 到 公 證 處 公 證 。 王 某 的 行 為 是 在 行 使 對 自 己 財產 的 ,選 擇 的 財 產 繼 承 方 式 是 。 ( )A.占 有 權 遺 囑 繼 承 B.使 用 權 法 定 繼 承C.處 分 權 遺 囑 繼 承【 解 析 】 選 C。 本 題 主 要 考 查 學 生 對 財 產 所 有 權 及 繼 承 權 的 認

26、識 與 理 解 。 占 有 權 ,指 所 有 人 對 其 財 產 的 實 際 控 制 權 ,A項 不 合題 意 ;使 用 權 ,指 所 有 人 根 據 財 產 的 性 能 和 用 途 加 以 利 用 ,B項 不合 題 意 ;處 分 權 ,指 所 有 人 處 理 其 財 產 的 權 利 ,王 某 將 財 產 留 給父 母 和 兒 子 ,就 是 在 處 理 其 財 產 ,另 外 ,王 某 按 自 己 意 愿 分 割 遺產 并 公 證 ,屬 遺 囑 繼 承 ,故 C項 正 確 。 6.(2013 天 津 中 考 )我 國 繼 承 法 規(guī) 定 了 繼 承 人 的 范 圍 、 繼 承 順序 等 。 第

27、二 順 序 繼 承 人 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和 ( )A.子 女 B.配 偶C.父 母 D.外 祖 父 母【 解 析 】 選 D。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繼 承 順 序 的 認 識 ,屬 基 礎 知 識 考查 。 第 一 順 序 繼 承 人 包 括 父 母 、 子 女 和 配 偶 ,第 二 順 序 繼 承 人包 括 兄 弟 姐 妹 、 祖 父 母 和 外 祖 父 母 ,故 D項 正 確 。 7.(2013 威 海 中 考 )右 邊 漫 畫 中 兜 售光 盤 者 的 行 為 ( )A.是 違 法 行 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人 格 尊 嚴B.只 是 不 道 德 行

28、 為 ,并 沒 有 觸 犯 法 律C.是 違 法 行 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權D.是 違 法 行 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合 法 財 產 權【 解 析 】 選 C。 本 題 考 查 維 護 智 力 成 果 權 的 知 識 。 漫 畫 中 兜 售盜 版 光 盤 的 行 為 侵 犯 了 他 人 的 智 力 成 果 權 ,侵 權 即 違 法 ,因 而 是違 法 行 為 ,故 選 C。 8.(2013 廣 東 中 考 )著 名 作 家 莫 言 獲 得 諾 貝 爾 文 學 獎 后 ,不 少未 經 授 權 的 “ 免 費 ” 網 站 紛 紛 推 出 他 的 電 子 書 。 讀

29、 者 只 要 輸 入“ 莫 言 電 子 書 免 費 ” 等 關 鍵 字 ,就 能 下 載 到 他 的 作 品 。 對 此 ,下列 說 法 理 解 正 確 的 是 ( )A.免 費 網 站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商 標 專 利 權B.電 子 書 不 存 在 侵 犯 知 識 產 權 的 問 題C.文 學 是 無 國 界 的 ,免 費 下 載 合 情 合 理D.免 費 網 站 和 讀 者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著 作 權 【 解 析 】 選 D。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知 識 產 權 的 認 識 。 莫 言 對 自 己的 文 學 作 品 享 有 著 作 權 ,未 經 本 人 同 意 不 得

30、 隨 意 轉 載 ,材 料 中 的某 些 “ 免 費 ” 網 站 的 做 法 顯 然 侵 犯 了 莫 言 的 著 作 權 ,所 以 D正 確 。A是 對 侵 犯 莫 言 權 利 的 錯 誤 認 識 ;B、 C說 法 錯 誤 。 9.(2013 宿 遷 中 考 )在 山 東 濰 坊 “ 毒 生 姜 ” 事 件 中 ,種 植 戶 使用 劇 毒 農 藥 “ 神 農 丹 ” 種 植 生 姜 ,主 要 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 )A.安 全 權 B.公 平 交 易 權C.自 主 選 擇 權 D.依 法 求 償 權【 解 析 】 選 A。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消 費 者 權 利 的 理 解

31、能 力 。 解 答本 題 要 抓 住 關 鍵 詞 劇 毒 農 藥 “ 神 農 丹 ” ,而 人 們 吃 了 這 種 姜 ,生命 健 康 和 安 全 就 會 受 到 威 脅 。 10.(2013 呼 倫 貝 爾 中 考 )據 報 載 ,王 先 生 于 2012年 4月 16日 在廣 州 某 藥 店 買 了 一 盒 牛 黃 解 毒 片 。 服 藥 時 ,他 發(fā) 現 藥 瓶 外 包 裝上 生 產 日 期 竟 是 “ 2012.12.31” 。 “ 是 我 穿 越 了 還 是 藥 品 穿 越了 ?” 王 先 生 擔 心 買 到 假 藥 ,一 直 不 敢 服 用 ,也 不 敢 再 去 那 家 藥店 買

32、藥 。 商 家 的 這 種 做 法 ( )A.是 不 道 德 的 行 為 ,但 不 違 法B.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自 主 選 擇 權C.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人 格 尊 嚴 權D.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知 悉 真 情 權 ,屬 于 違 法 行 為 【 解 析 】 選 D。 本 題 考 查 學 生 對 消 費 者 享 有 的 權 利 的 理 解 。 消費 者 有 權 知 悉 其 購 買 、 使 用 的 商 品 或 者 接 受 的 服 務 的 真 實 情 況 。他 們 有 權 根 據 商 品 或 者 服 務 的 不 同 情 況 ,要 求 經 營 者 提 供 商 品的 價 格 、

33、 產 地 、 生 產 日 期 、 有 效 期 限 、 使 用 方 法 說 明 書 等 有 關情 況 。 王 先 生 買 到 生 產 日 期 “ 穿 越 ” 了 的 藥 品 ,顯 然 是 其 知 情權 受 到 了 侵 犯 ,商 家 的 這 一 做 法 是 違 法 行 為 ,因 此 D的 觀 點 正 確 。 11.(2013 荊 州 中 考 )材 料 一 漫 畫 “ 黑 心 ” 奶 茶 材 料 二 2013年 初 ,全 國 公 安 機 關 開 始 實 施 “ 打 擊 食 品 犯 罪 、保 衛(wèi) 餐 桌 安 全 ” 專 項 行 動 。 據 報 道 ,2013年 春 節(jié) 期 間 ,各 地 已 經集 中

34、偵 破 食 品 安 全 犯 罪 案 件 120余 起 ,抓 獲 違 法 犯 罪 嫌 疑 人 350余 名 ,搗 毀 制 售 有 毒 有 害 食 品 的 “ 黑 作 坊 ” “ 黑 工 廠 ” “ 黑 窩點 ” 220余 個 ,清 除 了 一 大 批 有 毒 有 害 的 “ 黑 心 食 品 ” 。(1)材 料 一 中 經 營 者 的 行 為 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什 么 權 利 ?在 二 者 關系 中 消 費 者 處 于 什 么 地 位 ?(2)打 擊 食 品 犯 罪 、 保 衛(wèi) 餐 桌 安 全 有 何 重 要 意 義 ? 【 解 析 】 本 題 以 食 品 安 全 為 主 題 ,主 要

35、考 查 學 生 對 消 費 者 合 法權 益 相 關 知 識 的 掌 握 和 理 解 運 用 能 力 。 第 (1)問 在 審 題 時 要 抓住 “ 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什 么 權 利 ” “ 地 位 ” ,結 合 材 料 一 中 “ 黑心 ” 奶 茶 等 關 鍵 信 息 進 行 分 析 判 斷 ;第 (2)問 在 審 題 時 要 抓 住“ 重 要 意 義 ” ,結 合 材 料 二 中 “ 打 擊 食 品 犯 罪 、 保 衛(wèi) 餐 桌 安 全 ”等 關 鍵 信 息 進 行 分 析 判 斷 ,可 從 多 角 度 組 織 答 案 。 答 案 :(1)侵 犯 了 消 費 者 的 安 全 權 、 知 情 權 、 公 平 交 易 權 。在 經 營 者 與 消 費 者 的 關 系 中 ,消 費 者 處 于 不 利 地 位 。(2)打 擊 食 品 犯 罪 、 保 衛(wèi) 餐 桌 安 全 ,有 利 于 保 護 消 費 者 的 合 法權 益 ;有 利 于 促 進 生 產 的 發(fā) 展 ,保 證 社 會 再 生 產 的 順 利 進 行 ;有 利 于 維 護 社 會 的 正 常 秩 序 ,讓 人 們 過 上 更 美 好 的 生 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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