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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山西太原華潤煤業(yè)事故 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管理制度1 總則1.1 為嚴格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生產方針,防范礦井主要災害的發(fā)生,認真執(zhí)行國家有關煤礦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山西華潤煤業(yè)有限公司特制定本制度。1.2 公司、礦井必須建立礦井主要災害預防組織機構,對礦井災害預防進行全面監(jiān)督、分級管理。1.3 各礦井必須編制年度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并根據(jù)具體情況及時修改,經礦生產、機電、通風、地測、調度、安監(jiān)等業(yè)務部門會審簽署意見后,由礦總工程師審查批準,報公司批復。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由礦長負責組織實施。1.4 公司、礦井災害預防和處理計劃所需要的費用、材料和設備等必須列入企業(yè)財務供應計
2、劃。2 礦井頂板事故預防2.1 各礦井采、掘工作面及井下所有工程必須按照煤礦安全規(guī)程及有關管理規(guī)定做好頂板管理,采、掘工作面作業(yè)規(guī)程中必須編制工作面頂板管理安全技術措施。編制的作業(yè)規(guī)程必須報礦有關科室和礦總工程師審批后方可執(zhí)行。2.2 采煤工作面必須及時回柱放頂或充填,控頂距離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時工作面禁止采掘作業(yè),用垮落法控制頂板,回柱后頂板不跨落、懸頂超過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時,必須停止采掘作業(yè)。采取人工強制放頂或其他措施進行處理。2.3 采煤工作面必須按作業(yè)規(guī)程的規(guī)定及時支護,嚴禁空頂作業(yè)。遇到頂?shù)装逅绍浕蚱扑椤⑦^斷層、過老空、過煤柱或冒頂區(qū)以及托偽頂開采時,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2.4 用垮落
3、法控制頂板時,回柱放頂?shù)姆椒ê桶踩胧?,放頂與爆破、落煤等工序平行作業(yè)的安全距離,放頂區(qū)內支架、木柱、木跺的回收方法,必須在作業(yè)規(guī)程中明確規(guī)定。2.5 采煤工作面必須按照作業(yè)規(guī)程規(guī)定存有一定數(shù)量的備用支護材料。工作面嚴禁使用折損的坑木、損壞的金屬頂梁、失效的單體液壓支柱,單體液壓支柱入井前必須逐根進行壓力測試。2.6 采掘工作面初次放頂及收尾,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放頂人員必須站在支架完整,無崩繩、崩柱、甩鉤、斷繩抽人等危險的安全地點工作。回柱放頂前,必須對放頂?shù)陌踩ぷ鬟M行全面檢查,清理好退路?;刂彭敃r必須設置有經驗的人員觀察地板。2.7 采掘工作面要堅持有計劃的進行頂板動態(tài)監(jiān)測和頂板離層
4、監(jiān)測,并定期對頂板管理和監(jiān)測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2.8 掘進工作面必須使用前探梁,嚴禁空頂作業(yè),嚴禁超作業(yè)循環(huán)作業(yè),嚴格執(zhí)行敲幫問頂制度,遇地質構造變化,掘進巷道貫通要及時制定措施。要加強巷道貫通、巷道交叉口、長距離獨頭巷道等薄弱環(huán)節(jié)的頂板管理。2.9 采用錨網、錨噴等支護時,錨桿必須做拉拔試驗,必須對頂板離層進行檢測,對噴體必須做厚度和強度檢查,并有檢查和測試記錄。2.10 公司、各礦井生產技術部門要定期檢查、分析頂板活動規(guī)律,制定切實可行的技術措施。3 礦井瓦斯事故預防3.1 各礦每年對瓦斯等級和二氧化碳涌出量進行鑒定,鑒定結果審定后,上報公司匯總審核,然后逐級上報上級部門批復。3.2 每
5、個礦井必須建立瓦斯檢測制度,定期進行檢測。在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的檢查地點,低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2次,高瓦斯礦井每班至少檢測3次,對本班沒有進行作業(yè)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檢測1次。3.3 瓦斯檢查人員必須執(zhí)行瓦斯巡回檢查制度和請示報告制度,并認真填寫瓦斯檢查報告。3.4 通風瓦斯日報必須送礦長、總工程師審閱,并進行簽字。對重大的通風、瓦斯問題必須制定安全技術措施進行處理。3.5 每一礦井必須從生產管理上對采掘工作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瓦斯積聚。遇地質結構導致的瓦斯異常,應采取專項措施。瓦斯排放按煤礦安全規(guī)程規(guī)定排放。3.6 井下各處瓦斯的允許濃度及超限處理措施必須符合煤礦安全規(guī)程有關規(guī)定。3.7 采掘工作
6、面風流中的二氧化碳濃度達到1.5%時必須停止工作,撤出人員查明原因,采取有效措施,報礦總工程師批準,進行處理。礦井要制定瓦斯超限后的應急處置措施。3.8 井下所有的盲巷、報廢巷道和采區(qū)必須打柵欄,掛上警示牌。柵欄和警示牌的位置和質量必須符合有關規(guī)定,并嚴加管理。3.9 認真落實瓦斯治理十六字工作體系,應抽盡抽,應保盡保,做到礦井及回采工作面抽采達標生產。3.9.1 采掘抽銜接正常,高瓦斯礦井編制采掘銜接計劃至少為3年,充分考慮瓦斯抽采因素,做到“四量”平衡;3.9.2 瓦斯抽采量、利用量和抽采進尺要作為年度安全目標考核指標;4 礦井水災事故預防4.1 防治水工作要認真貫徹落實“預測預報、有疑必
7、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原則。4.2 礦井每年必須修訂防治水規(guī)劃和年度防治水計劃,并上報公司審批。4.3 公司、礦井每年雨季必須對井上、下防治水工程進行全面檢查,并進行安全程度評估。評估不符合要求的應及時整改。4.4 礦井必須有水文地質和礦區(qū)范圍內老窯積水資料,對地下水有“防、堵、疏、排、截”的綜合措施。4.5 帶壓開采的礦井必須完成水文地質補勘工作,采用物探鉆探方法,對構造陷落的導水性進行探查,并采取防治水措施。下組煤開采前,必須對上部采空區(qū)積水進行疏放。4.6 采用有效的物探手段,加強對可疑區(qū)、構造區(qū)和采動影響區(qū)的物探工作,如有異常須鉆探驗證。4.7 配齊專門的防治水工程技術人員、管理人
8、員和必要的施工隊。4.8 帶壓開采礦井要建立地下水動態(tài)監(jiān)測系統(tǒng),實時對地下水進行動態(tài)監(jiān)測。 4.9 地面防治水:4.9.1 低于當?shù)貧v年最高洪水位的井口,建筑物必須修筑堤壩、溝渠、疏通水路;4.9.2 井口附近和塌陷區(qū)內外的積水或雨水可能侵入井下時,必須修筑排水工程;4.9.3 受滑坡威脅的地段,必須采取措施進行治理;4.9.4 地面報廢的鉆孔必須及時封閉;4.9.5 排到地面的井水,必須妥善處理,避免再滲入井下;4.9.6 每次降大到暴雨時和降雨后,必須派專人檢查礦區(qū)及其附近地面有無裂縫、老窯陷落和巖溶塌陷等現(xiàn)象。發(fā)現(xiàn)漏水情況,必須及時處理。4.10 井下防排水:4.10.1 井下主要水倉必
9、須有主倉和副倉,當一個水倉清理時,另一個水倉能正常使用。新建、改擴建礦井或生產礦井的新水平,正常涌水量在1000/h以下時,主要水倉的有效容量應能容納8h的正常涌水量。主要副倉的總有效容積不得小于4h的礦井的正常涌水量。采區(qū)水倉的有效容積應能容納4h的采區(qū)的正常涌水量。4.10.2 水泵必須保證工作、備用和檢修數(shù)量,能力要符合設計要求;4.10.3 排水管必須保證工作和備用數(shù)量、能力;4.10.4 主要泵房至少有兩個出口,一個出口用斜巷通到井筒,應高于水泵房地面7m以上,另一出口通井底車場,且應設防水密閉門、防火門;4.10.5 泵房和水倉連接通道應設置防水閘門;4.10.6 水倉沉淀池每年至
10、少清兩次淤泥;4.10.7 基建和改擴建礦井在永久排水系統(tǒng)形成前,各施工區(qū)必須設置臨時排水系統(tǒng),并保證有足夠的排水能力。帶壓開采礦井必須考慮非正常涌水量的排放。4.11 井下探放水:4.11.1 井下探放水工作必須有專人負責;4.11.2 必須堅持有掘必探、先探后掘;4.11.3 探水作業(yè)必須編制操作規(guī)程; 4.11.4 用鉆孔放水時必須設專人監(jiān)測。5 礦井火災預防5.1 防滅火工作要堅持“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科學有效”的原則。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煤層的礦井,要建立火災監(jiān)測系統(tǒng)和防滅火系統(tǒng),嚴格執(zhí)行煤層自燃預測預報制度,杜絕煤層自燃發(fā)火和外因火災發(fā)生。5.2 礦井外因火災事故的預防:5.2.1
11、井口房和通風機房附近20m內禁止煙火,禁止用火爐取暖。嚴禁攜帶煙草、引火物下井,井下嚴禁吸煙。井下和井口房內不得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如果必須在井下主要硐室、主要進風巷和井口房內進行電焊、氣焊和噴燈焊接等工作,必須制定安全措施,經批準并有專人在場檢查和監(jiān)督,做到人走場清。井下硐室內不準存放汽油、煤油等變壓器油。井下使用的潤滑油、棉紗和布頭等必須集中存放,定期送到地面處理;5.2.2 煤礦井下不準放糊炮,嚴禁用煤塊、粉煤、炮藥紙等易燃物品代替炮泥,同時嚴格執(zhí)行“一炮三檢”和“三人連鎖放炮”制度;5.2.3 井下電氣設備必須符合完好標準,掘進工作面必須按規(guī)定安裝“三專兩閉鎖”。局扇必須由瓦斯
12、員開關。不準帶電檢修、搬遷電氣設備。井下必須使用阻燃電纜和不延燃橡套電纜、阻燃運輸帶;5.2.4 井筒、井底車場、主要巷道及硐室或與大巷相連的地點,進風井筒和平硐由地面起向內延伸不小于20m的深度以及暖風機房、暖風道、主扇房、風硐以及井下各種硐室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建筑或支護; 5.2.5 地面和井下都要建立消防材料庫,儲備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庫儲存的消防材料要定期檢查和更換;5.2.6 進風井口和進風平硐都要裝有防火鐵門,鐵門要能嚴密的遮蓋進口,并易于開合;5.2.7 井下應建立消防供水系統(tǒng)及其有關設施;5.2.8 在井口和井下各主要工作地點設置聲、光兼?zhèn)涞幕馂男盘枴?.3 礦井內因火災事故的預防
13、: 5.3.1 對開采容易自燃和自燃的單一厚煤層或煤層群的礦井,集中運輸巷設在容易自燃和自燃的煤層內,必須砌碹或錨噴,砌碹后的空隙和冒落處必須用不燃性材料充填;5.3.2 合理選擇采煤方法,及時從工作面清除粉煤,并作好頂板管理工作;5.3.3 礦井通風系統(tǒng)要合理,風路暢通,減少礦井的漏風量;5.3.4 封閉可能發(fā)火的地區(qū),杜絕空氣漏入,防止煤層氧化;5.3.5 根據(jù)礦井自然發(fā)火等級應建立以氮氣、黃泥灌漿、阻化劑、凝膠阻化劑等綜合防滅火系統(tǒng),以增加礦井防災抗災能力;5.3.6 礦井要有防滅火設計和防滅火專項措施,開展自然發(fā)火預測預報工作。6 礦井粉塵預防6.1 生產礦井必須建立健全綜合防塵和煤塵
14、管理責任制。6.2 生產礦井必須建立完善的防塵灑水系統(tǒng)。6.3 礦井必須對粉塵濃度進行監(jiān)測,測定時間間隔為:6.3.1 有粉塵產生的作業(yè)地點,井下每月測定兩次,井上每月測定一次;6.3.2生產性粉塵中游離的sio含量每半年測定一次,在變更工作面時,也應測定一次。6.4 掘進工作面必須采用濕式鑿巖,采用水泡泥、放炮噴霧,裝巖(煤)灑水和凈化通風等綜合防塵措施,嚴禁干打眼。6.5 煤層干燥的采煤工作面應采取煤層注水、水泡泥、噴霧灑水或其他防塵措施。其他采煤工作面應采取水泡泥、噴霧灑水或其他防塵措施。6.6 噴射混凝土工作面應采取潮噴和濕噴,不得干噴。噴射前必須沖洗巖幫,工作人員必須佩帶勞保用品。6
15、.7 有煤塵爆炸性的礦井要推廣使用粉塵自動監(jiān)測監(jiān)控系統(tǒng)。6.8 合理配風,消滅風速超限。6.9 礦井要有綜合防塵設計,采用綜合防塵措施。6.10 制定隔絕煤塵爆炸措施及管理制度,按規(guī)定安設水棚或巖粉棚。6.11 井下煤倉、翻罐籠裝車和其他轉載地點以及地面煤場、翻罐籠等都應進行噴霧灑水或設置捕塵器。井下所有的礦車都應保持完好,防止漏煤、漏巖粉。6.12 井上、井下所有人員工作地點和人行道的空氣中粉塵濃度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6.12.1 含10%以上游離sio的粉塵,最高允許濃度為2mg/m6.12.2 含10%以下游離sio的粉塵和煤塵,最高允許濃度為10mg/m。 6.13 煤塵傾斜角大于12的回采工作面,必須采用上行通風。6.14 保證通風構筑物的質量和正確選擇構筑物的位置,并加強支護管理,防止大量漏風。加強局扇的管理和風筒的維修,防止風筒大量漏風,保證掘進工作面有足夠的新鮮風流。正確合理的計算和分配風量,使每個掘進工作面、硐室都有足夠的新鮮風流。6.15 定期清掃沉積在巷道壁上和支架上的落塵,防止煤塵再次飛揚形成煤塵堆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