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教育培訓方案 (2)
安全教育培訓方案1、目的明確安全教育培訓內容。2、適用范圍及依據適用于本公司內安全生產管理覆蓋的所有管理人員及操作人員。編制依據:國家安全生產監(jiān)督管理總局令3號生產經營單位安全培訓規(guī)定3、人員范圍受訓人員范圍:主要負責人、安全生產管理人員、特種作業(yè)人員和其他從業(yè)人員。培訓教師資格:經過安全管理培訓的管理人員或外部有資質的安全培訓公司及人員。4、培訓要求4.1、所有人員均應接受安全培訓,熟悉有關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具備必要的安全生產知識,掌握本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增強預防事故、控制職業(yè)危害和應急處理的能力。未經安全生產培訓合格的人員,不得上崗作業(yè)。4.2、公司行政人事部組織有關部門制定本公司與管理體系有關的崗位能力要求.上崗新員工要通過考核,擇優(yōu)錄用。在職員工定期進行考核,凡不具備相應資格和能力人員應組織再培訓,考核仍不合格的及時調整崗位或辭退。5、培訓內容 5。1、主要負責人培訓內容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2) 安全生產管理基本知識、安全生產技術、安全生產專業(yè)知識;3) 重大危險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應急管理和救援組織以及事故調查處理的有關規(guī)定;4) 職業(yè)危害及其預防措施;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5。2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培訓內容1) 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及標準;2) 安全生產管理、安全生產技術、職業(yè)衛(wèi)生等知識;3) 傷亡事故統(tǒng)計、報告及職業(yè)危害的調查處理方法;4) 應急管理、應急預案編制以及應急處置的內容和要求;5) 國內外先進的安全生產管理經驗;6) 典型事故和應急救援案例分析;7)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3其他工作人員,在上崗前必須經過公司、車間、班組三級安全培訓教育。公司應根據工作性質對操作人員進行安全培訓,保證其具備本崗位安全操作、應急處置等知識和技能。培訓內容為:1) 本單位安全生產情況及安全生產基本知識;2) 本單位安全生產規(guī)章制度和勞動紀律;3) 從業(yè)人員安全生產權利和義務;4) 有關事故案例等。5。4車間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 工作環(huán)境及危險因素;2) 所從事工種可能遭受的職業(yè)傷害和傷亡事故;3) 所從事工種的安全職責、操作技能及強制性標準;4) 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現場緊急情況的處理;5) 安全設備設施、個人防護用品的使用和維護;6) 本車間安全生產狀況及規(guī)章制度;7) 預防事故和職業(yè)危害的措施及應注意的安全事項;8) 有關事故案例;9)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5班組級崗前安全培訓內容應當包括:1) 崗位安全操作規(guī)程;2) 崗位之間工作銜接配合的安全與職業(yè)衛(wèi)生事項;3) 有關事故案例;4) 其他需要培訓的內容。5.6 轉崗及離崗一年以上人員重新上崗時還應重新接受車間級和班組級的安全培訓.5。7實施新工藝、新技術或者使用新設備、新材料時,應當對有關從業(yè)人員重新進行有針對性的安全培訓。5。8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需經安全生產監(jiān)管監(jiān)察部門認定的具備相應資質的培訓機構培訓合格后,由培訓機構發(fā)給相應的培訓合格證書. 特種設備人員應按特種設備先關要求進行培訓及考核,持證上崗.5。9培訓學時1)主要負責人和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初次安全培訓時間不得少于32學時,每年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12學時。2)新工崗前培訓時間不得少于24學時.每年接受再培訓的時間不得少于16學時。5。10培訓計劃及記錄5。10。1、各職能部門和車間根據工作需要和行業(yè)需要制定培訓內容,提出本部門人員培訓申請報公司行政人事部。5.10.2、公司行政人事部依據國家法律法規(guī)要求及根據各部門申請和實際需求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管理者代表(質保工程師)審核,總經理批準后實施。1)根據年度培訓計劃,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前一周通知有關部門領導并落實到人,以便各部門安排工作。2)公司行政人事部在實施培訓前應做好對師資選聘、教材準備等工作.3)培訓過程中要做好考勤記錄,填寫培訓記錄.4)培訓后要做好考核發(fā)證等工作。試卷、考核成績等培訓資料要妥善保存,并建立員工培訓檔案。6、罰則6。1未執(zhí)行培訓計劃者,對責任人予以100元500元處罰。6。2未按時參加培訓者,對責任人予以100元300元處罰。6.3考核連續(xù)兩次不通過者,對責任人予以調崗處理,處理后仍不能勝任崗位并通過考核者予以解聘。6.4相關記錄不完全者,對責任人予以100元300元處罰。2安全教育培訓與安全人員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