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WWD 0003 S-2015 山東萬德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水果飲料酒.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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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SOM ××××—×××× Q/WWD 山東萬德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企業(yè)標準 Q/WWD 0003S-2015 水果飲料酒 2015-10-18發(fā)布 2015-10-20實施 山東萬德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 發(fā)布 2 Q/WWD 0003S-2015 前 言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制定本標準。 本標準嚴格按照GB/T1.1《標準化工作導則第1部分:標準的結構和編寫規(guī)則》的要求進行編寫。 本標準由山東萬德酒業(yè)集團有限公司提出并起草。 本標準主要起草人:李宏身、趙吉星、杜玉山。 本標準自發(fā)布之日起有效期限3年,到期復審。 2 水果飲料酒 1 范圍 本標準規(guī)定了水果飲料酒的術語和定義、技術要求、生產過程衛(wèi)生要求、檢驗方法、檢驗規(guī)則、標志、包裝、運輸與貯存。 本標準適用于以金絲棗(或蘋果、梨、桃、葡萄)等水果為主要原料,經去核、榨汁、發(fā)酵(或不發(fā)酵)、添加白砂糖或食品添加劑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用香精(甜橙香精、蘋果香精、檸檬香精、水蜜桃香精、草莓香精、葡萄香精、藍莓香精、紅棗香精)、食用色素(日落黃、亮藍、誘惑紅、焦糖色)、用食用酒精或蒸餾酒調配而成的水果飲料酒。 2 規(guī)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對于本文件的應用是必不可少的。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僅所注日期的版本適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單)適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裝儲運圖示標志 GB 317 白砂糖 GB 1902 食品添加劑 苯甲酸鈉 GB 1987 食品添加劑 檸檬酸 GB 275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發(fā)酵酒及其配制酒 GB 2760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使用標準 GB/T 4789.25 食品衛(wèi)生微生物學檢驗 酒類檢驗 GB 5009.12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中鉛的測定 GB/T 5009.29 食品中山梨酸鉀、苯甲酸的測定 GB/T 5009.185 蘋果和山楂制品中展青霉素的測定 GB 5749 生活飲用水衛(wèi)生標準 GB/T 5835 干制紅棗 GB 6227.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添加劑 日落黃 GB/T 6543 運輸包裝用單瓦楞紙箱和雙瓦楞紙箱 GB 7655.1 食品添加劑 亮藍 GB 7718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預包裝食品標簽通則 GB 8817 食品添加劑 焦糖色 GB 10343 食用酒精 GB/T 10650 鮮梨 GB/T 10651 鮮蘋果 GB/T 11857 威士忌 GB/T 11858 伏特加 GB 12697 果酒廠衛(wèi)生規(guī)范 GB 13736 食品添加劑 山梨酸鉀 GB 14881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企業(yè)通用衛(wèi)生規(guī)范 GB/T 15038 葡萄酒、果酒通用分析方法 GB 17511.1 食品添加劑 誘惑紅 GB 30616 食品安全國家標準 食品用香精 BB/T 0018 包裝容器 葡萄酒瓶 GH/T 1022 鮮葡萄 QB 2142 碳酸飲料玻璃瓶 SB/T 10090 鮮桃 DBS 45/004 食品安全地方標準 朗姆酒 JJF 1070??定量包裝商品凈含量計量檢驗規(guī)則 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2005]第75號令 《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 3 術語和定義 下列術語和定義適用于本文件。 3.1 水果平靜酒 以金絲棗(或蘋果、梨、桃、葡萄)等水果為主要原料,經去核、榨汁、發(fā)酵、添加白砂糖或食品添加劑(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調配而成的水果香氣的飲料酒。 3.2 水果起泡酒(預調酒) 以金絲棗(或蘋果、梨、桃、葡萄)等水果為主要原料,經去核、榨汁、添加白砂糖或食品添加劑〔檸檬酸、山梨酸鉀、苯甲酸鈉、食用香精(甜橙香精、蘋果香精、檸檬香精、水蜜桃香精、草莓香精、葡萄香精、藍莓香精、紅棗香精)、食用色素(日落黃、亮藍、誘惑紅、焦糖色)〕、用食用酒精或蒸餾酒等調配、充氣而成的水果起泡酒(預調酒)。 4 技術要求 4.1 原輔料 4.1.1 金絲棗 應符合GB/T 5835的規(guī)定。 4.1.2 鮮蘋果 應符合GB/T 10651的規(guī)定。 4.1.3 鮮梨 應符合GB/T 10650的規(guī)定。 4.1.4 鮮桃 應符合SB/T 10090的規(guī)定。 4.1.5 鮮葡萄 應符合GH/T 1022的規(guī)定。 4.1.6 食用酒精 應符合GB 10343的規(guī)定。 4.1.7 伏特加 應符合GB/T 11858的規(guī)定。 4.1.8 威士忌 應符合GB/T 11857的規(guī)定。 4.1.9 朗姆酒 應符合DBS 45/004的規(guī)定。 4.1.10 白砂糖 應符合GB 317的規(guī)定。 4.1.11 檸檬酸 應符合GB 1987的規(guī)定。 4.1.12 苯甲酸鈉 應符合GB 1902的規(guī)定。 4.1.13 山梨酸鉀 應符合GB 13736的規(guī)定。 4.1.14 食用香精 應符合GB 30616的規(guī)定。 4.1.15 日落黃 應符合GB 6227.1的規(guī)定。 4.1.16 亮藍 應符合GB 7655.1的規(guī)定。 4.1.17 誘惑紅 應符合GB 17511.1的規(guī)定。 4.1.18 焦糖色 應符合GB 8817的規(guī)定。 4.1.19 生產用水 應符合GB 5749的規(guī)定。 4.2 生產工藝 4.2.1 水果平靜酒 原料→ 去核→榨汁(取汁)→ 發(fā)酵→ 澄清→調配→殺菌→裝瓶→ 成品 4.2.2 水果起泡酒(預調酒) 原料→去核→榨汁(取汁)→調配→過濾→冷凍→ 充氣→裝瓶→成品 4.3 感官指標 應符合表1的規(guī)定。 表1 感官指標 項 目 水果平靜酒 水果起泡酒(預調酒) 色澤和外觀 具有本品應有的色澤,清亮透明,無沉淀,無懸浮物 香氣 具有純正、優(yōu)雅、怡悅、和諧的果香和酒香 口味 具有甘甜醇厚的口味,酸甜協(xié)調、酒體豐滿 具有純正、優(yōu)雅、爽怡的口味和悅人的果香味,有殺口力 風格 具有本品的典型風格 當酒液溫度低于10℃或者貯存6個月以上允許有少量沉淀。 4.4 理化指標 應符合表2的規(guī)定。 表2 理化指標 項 目 水果平靜酒 水果起泡酒(預調酒) 酒精度(20℃)/(% vol) 3.0 ~16.0 3.0 ~16.0 總糖(以葡萄糖計)/(g/L) 20.0 ~160 20.0 ~120 總酸(以檸檬酸計)/(g/L) 2.0 ~7.0 3.0 ~7.0 苯甲酸鈉(以苯甲酸計)/(g/L) ≤0.8 ≤0.4 山梨酸鉀(以山梨酸計)/(g/L) ≤0.6 ≤0.4 二氧化碳(20℃、MPa) —— 0.05 ~0.35 展青霉素(ug/kg) ≤50 ≤50 鉛(以Pb計)/(mg/kg) ≤0.2 ≤0.2 展青霉素限量僅限于以蘋果、山楂為原料制成的產品;酒精度標簽標示值與實測值不得超過±1.0%。 4.5 微生物指標 應符合表3的規(guī)定。 表3 微生物指標 項目 采樣方案及限量 n c m 沙門氏菌 5 0 0/25mL 金黃色葡萄球菌 5 0 0/25mL 注1:樣品采樣及處理按GB 4789.1執(zhí)行 4.6 食品添加劑 4.6.1 食品添加劑質量應符合相應標準和有關規(guī)定。 4.6.2 食品添加劑的品種及其使用量應符合GB 2760及衛(wèi)計委關于食品添加劑公告的規(guī)定。 4.7 凈含量及允許短缺量 應符合國家質量監(jiān)督檢驗檢疫總局令(2005)第75號《定量包裝商品計量監(jiān)督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 5 生產加工過程衛(wèi)生要求 應符合GB 12697、GB 14881的規(guī)定。 6 檢驗方法 6.1 感官檢驗 按GB/T 15038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2 理化檢驗 6.2.1 酒精度、總糖、總酸、二氧化碳 按GB/T 15038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2.2 苯甲酸、山梨酸 按GB/T 5009.29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2.3 展青霉素 按GB/T 5009.185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2.4 鉛 按GB 5009.12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3 微生物檢驗 按GB/T 4789.25規(guī)定的方法測定。 6.4 凈含量檢驗 按JJF 1070規(guī)定的方法檢驗。 7? 檢驗規(guī)則 7.1 組批 每次經調配、灌裝、包裝后的,質量、規(guī)格、品種相同的產品為一批。 7.2 抽樣 7.2.1 在成品庫內隨機取樣,抽樣單位以瓶計。 7.2.2 每批抽樣數(shù)獨立包裝不應少于8瓶(總數(shù)不少于3000ml),一式兩份,供檢驗和復檢備用。 7.3 檢驗 7.3.1 出廠檢驗 7.3.1.1 檢驗項目 包括感官指標、酒精度、總酸、總糖、二氧化碳(起泡酒)、凈含量和標簽。 7.3.1.2 每批產品須經廠質量檢驗部門檢驗合格并簽發(fā)質量合格證方可出廠。 7.3.2 型式檢驗 7.3.2.1 正常生產時每半年進行一次,有下列情況之一時必須進行: — 新產品投產前; — 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 — 更換設備、主要原輔材料或更改關鍵工藝可能影響產品質量時; — 停產半年及以上,再恢復生產時; — 國家食品藥品監(jiān)督管理機構提出進行型式檢驗要求時。 7.3.2.2 檢驗項目為本標準的規(guī)定的全部項目。 7.4 判定規(guī)則 7.4.1 檢驗項目全部符合本標準的規(guī)定,判該批產品為合格產品。 7.4.2 微生物指標如有一項不符合要求,即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其他項目如有一項以上(含一項)不合格,應在同批產品中加倍抽樣復驗,以復驗結果為準。若復驗項目仍有一項不合格,則判該批產品為不合格品。 8 標志、包裝、運輸、貯存 8.1 標志 產品包裝儲運圖示標志應符合GB/T 191的規(guī)定,標簽應符合GB 7718的規(guī)定,并標明含糖量。 8.2 包裝 8.2.1 包裝材料應符合食品衛(wèi)生的要求,水果平靜酒包裝瓶符合BB/T 0018的規(guī)定,水果預調酒包裝瓶應符合QB 2142的規(guī)定。 8.2.2 包裝容器應清潔,封裝嚴密,無漏酒現(xiàn)象。 8.2.3 外包裝箱應符合GB/T 6543的規(guī)定。 8.2.4 包裝要牢固、防潮、整潔、美觀、無異味,便于裝卸、倉儲和運輸。 8.3 運輸 8.3.1 產品運輸工具應清潔無污染,運輸產品時應避免日曬、雨淋,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或影響產品質量的物品混裝混運。 8.3.2 搬運時應輕拿輕放,嚴禁扔摔、撞擊、擠壓。 8.4 貯存 8.4.1 產品應貯存在陰涼、通風、干燥的成品庫中,離地離墻存放。 8.4.2 不得與有毒、有害、有異味、易揮發(fā)、易腐蝕的物品混貯。 8.4.3 酒精度小于10%(vol)的產品保質期為24個月。 5-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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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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