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基防護與加固建筑物施工(二)路基地下排水》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路基防護與加固建筑物施工(二)路基地下排水(28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上搜索。
1、 ( 一 ) 地 下 水 對 路 基 穩(wěn) 定 性 的 危 害( 二 ) 地 下 水 的 處 理 措 施 : 1、 攔 截 地 下 水 : 截 水 明 溝 、 槽 溝 、 隧 洞 、 截 水 滲 溝 2、 疏 干 地 下 水 : 邊 坡 滲 溝 、 支 撐 滲 溝 、 滲 水 隧 洞 、 集 水 滲 井 3、 降 低 地 下 水 位 : 槽 溝 、 滲 溝 、 隧 洞 4、 封 閉 地 下 水 : 明 溝暗 溝滲 溝滲 井 明 溝 排 水 : 在 地 面 開 挖 溝 道 以 排 除 地 表 積 水 、 土 壤 中 多 余 水 分 和 過 高 的 地 下水 的 排 水 技 術 措 施 。 溝 底
2、一 般 應 挖 至 不 透 水 層 , 若 透 水 層 , 需 要 做 不 透 水材 料 做 護 層 , 以 免 溝 中 水 滲 入 土 中 。 常 采 用 : 梯 形 截 面 或 者 矩 形 斷 面 。 相 對 于 地 面 排 水 的 明 溝 而 言 , 暗 溝 又 稱盲 溝 , 是 指 設 在 地 面 以 下 引 導 水 流 的 溝 渠 ,它 本 身 不 起 滲 水 和 匯 水 作 用 , 其 主 要 作 用是 利 用 其 透 水 性 將 路 基 范 圍 內 的 泉 水 或 滲溝 匯 集 的 水 流 匯 集 到 溝 內 , 并 沿 溝 排 至 指定 地 點 , 使 不 致 在 土 中 擴
3、散 , 其 水 力 特 性屬 于 紊 流 。 一側邊溝下設暗溝1暗 溝 ; 2層 間 水 ; 3毛 細 水 ; 4可 能 滑 坡 線兩側邊溝下設盲溝1原 地 下 水 位 ; 2降 低 后 地 下 水 位 ; 3暗 溝 平 面 (b)縱剖面挖填交界處橫向暗溝1暗 溝 ; 2邊 溝 ; 3路 塹 ;4路 堤 是 常 見 的 一 種 地 下 排 水 溝 渠 。 當 路基 土 含 水 過 多 時 , 可 用 它 來 吸 收 降 低 、 匯集 和 排 除 地 下 水 。 亦 可 以 用 以 攔 截 流 向 路基 的 地 下 水 , 采 用 滲 透 方 式 將 地 下 水 匯 集于 溝 內 , 并 通 過
4、 溝 底 通 道 將 水 排 至 指 定 地點 , 這 種 地 下 排 水 設 施 統(tǒng) 稱 滲 溝 。 它 的 作用 是 降 低 地 下 水 位 或 攔 截 地 下 水 , 其 水 力特 性 是 紊 流 , 但 構 造 與 簡 易 暗 溝 有 所 不 同 。: 有 管 滲 溝 和 無 管 滲 溝 。滲 溝 較 長 時 要 每 隔 適 當 距 離 設 置 檢 查 井 。 洞式滲溝結構( 尺 寸 單 位 : cm )1漿 砌 塊 石 ; 2碎 礫 石 ; 3蓋 板 ;4砂 ;5雙 層 式 反 鋪 草 皮 ; 6基 礎 管 式 滲 溝 ( 尺 寸 單 位 : cm) 根 據(jù) 使 用 部 位 、 結
5、構 形 式 , 將 滲 溝 分 為 填 石 滲 溝 、 管 式滲 溝 、 洞 式 滲 溝 、 邊 坡 滲 溝 、 支 撐 滲 溝 、 無 砂 混 凝 土 滲 溝 。 填 石 滲 溝 , 也 稱 為 盲 溝 , 一 般 適 用 于 地 下 水 流 量 不 大 、滲 溝 不 長 的 地 段 , 填 石 滲 溝 較 易 淤 塞 。 洞 式 及 管 式 滲 溝 , 一 般 適 用 于 地 下 水 流 量 較 大 、 引 水 較長 的 地 段 , 條 件 允 許 時 , 應 優(yōu) 先 采 用 管 式 滲 溝 。 邊 坡 滲 溝 、 支 撐 滲 溝 , 主 要 用 于 疏 干 潮 濕 的 土 質 路 塹 邊
6、坡 坡 體 和 引 排 邊 坡 上 局 部 出 露 的 上 層 滯 水 或 泉 水 , 坡 面 采 用干 砌 片 石 覆 蓋 , 以 確 保 邊 坡 干 燥 、 穩(wěn) 定 。 u 管 式 滲 溝 埋 置 深 度 按 地 下 水 位 的 高 程 、 地 下 水 位 需 下 降 的 深 度 以及 含 水 層 介 質 的 滲 透 系 數(shù) 等 因 素 考 慮 確 定 。 排 水 管 可 采 用 帶 槽 孔 的 塑 料 管 或 水 泥 混 凝 土 管 。 管 徑 按 設 計 滲 流 量 確 定 , 但 最 小 內 徑 宜 為 15厘 米 ( 滲 溝長 度 不 大 于 150米 時 ) 或 20厘 米 (
7、滲 溝 長 度 大 于 150米 時 ) 。 排 水 管 周 圍 回 填 透 水 性 材 料 , 管 底 回 填 料 的 厚 度 為 15厘米 , 管 兩 側 的 回 填 料 寬 度 不 宜 少 于 30厘 米 。 透 水 性 回 填 料 可采 用 粒 徑 5 40毫 米 的 碎 石 或 礫 石 , 但 粒 徑 小 于 2.36毫 米 的細 粒 含 量 不 得 大 于 5%。 在 滲 溝 的 迎 水 面 溝 壁 處 應 設 置 反 濾 織 物 。 u 洞 式 滲 溝 在 滲 溝 底 部 , 以 片 石 漿 砌 成 矩 形 排 水 槽 , 糟 頂 覆 蓋 水 泥混 凝 土 條 形 蓋 板 、 形
8、 成 排 水 洞 , 其 橫 斷 面 尺 寸 按 設 計 滲 流 量的 要 求 確 定 。 蓋 板 頂 面 鋪 以 透 水 的 土 工 織 物 , 溝 內 回 填 透 水 性 填 料 ,溝 頂 覆 蓋 20厘 米 厚 的 不 透 水 封 閉 層 。 當 含 水 層 內 的 細 粒 有 可 能 隨 著 滲 流 進 入 溝 內 而 堵 塞 滲 溝時 , 應 在 滲 溝 的 迎 水 面 溝 壁 處 按 滲 濾 要 求 設 置 若 干 層 粒 料 反濾 層 ; 每 層 反 濾 層 由 厚 度 為 15 25厘 米 的 粒 料 組 成 , 其 級 配組 成 按 要 求 設 計 。 u 邊 坡 滲 溝 疏
9、 干 潮 濕 的 土 質 路 塹 邊 坡 坡 體 和 引 排 邊 坡 上 局 部 出 露 的上 層 滯 水 或 泉 水 。 修 建 邊 坡 滲 溝 的 邊 坡 坡 度 不 應 陡 于 1: 1。 邊 坡 滲 溝 應 垂 直 嵌 入 邊 坡 坡 體 , 其 平 面 形 狀 宜 采 用 條 帶形 布 置 ; 對 于 范 圍 較 大 的 潮 濕 坡 體 , 可 采 用 增 設 支 溝 的 分 岔形 布 置 或 拱 形 布 置 。 主 溝 間 距 宜 采 用 6 10米 ; 滲 溝 寬 度 約 1.2 1.5米 ,其 基底 應 設 在 較 干 燥 而 穩(wěn) 定 的 土 層 內 , 筑 成 階 梯 狀 ,
10、 基 礎 采 用 漿砌 片 石 。 溝 內 回 填 透 水 性 粒 料 , 溝 頂 部 采 用 于 砌 片 石 鋪 砌 , 其 表面 與 邊 坡 坡 面 大 致 齊 平 。 滲 出 的 水 流 直 接 進 入 邊 溝 。 支撐滲溝 u 無 砂 混 凝 土 滲 溝 無 砂 混 凝 土 既 可 作 為 反 濾 層 , 也 可 作 為 滲 溝 , 是 近 幾 年在 公 路 地 下 排 水 設 施 中 應 用 的 新 型 排 水 設 施 , 用 無 砂 混 凝 土作 為 透 水 的 井 壁 和 溝 壁 以 替 代 施 工 較 復 雜 的 反 濾 層 和 滲 水 孔設 備 , 并 可 承 受 適 當 的
11、 荷 載 , 具 有 透 水 性 和 過 濾 性 好 、 施 工簡 便 、 省 料 等 優(yōu) 點 。 預 制 無 砂 混 凝 土 板 塊 作 為 反 濾 層 , 用 在 卵 礫 石 、 粗 中 砂含 水 層 中 效 果 良 好 ; 如 用 于 細 顆 粒 土 地 層 , 應 在 無 砂 混 凝 土板 塊 外 側 鋪 設 土 工 織 物 作 為 反 濾 層 , 用 以 防 止 細 顆 粒 土 堵 塞無 砂 混 凝 土 塊 的 孔 隙 。 u 滲 溝 的 排 水 孔 ( 管 ) , 應 設 在 凍 結 深 度 以 下 不 小 于 0.25米 處 。 截 水 滲 溝 的 基 底 宜 埋 入 隔 水 層
12、 內 不 小 于 0.5米 。 邊 坡滲 溝 、 支 承 滲 溝 的 基 底 , 宜 設 置 在 含 水 層 以 下 較 堅 實 的 土 層上 。 寒 冷 地 區(qū) 的 滲 溝 出 口 , 應 采 取 防 凍 措 施 。 滲 溝 、 滲 井 的斷 面 尺 寸 , 應 根 據(jù) 構 造 類 型 、 埋 設 位 置 、 滲 水 量 、 施 工 和 維修 條 件 等 確 定 。 滲 溝 側 壁 及 頂 部 應 設 置 反 濾 層 , 底 部 應 設 置封 閉 層 。u 填 石 滲 溝 最 小 縱 坡 不 宜 小 于 1%, 無 砂 混 凝 土 滲 溝 、 管 式及 洞 式 滲 溝 最 小 縱 坡 不 宜
13、 小 于 0.5%。 滲 溝 出 口 段 宜 加 大 縱 坡 ,出 口 處 宜 設 置 柵 板 或 端 墻 , 出 水 口 應 高 出 地 表 排 水 溝 槽 常 水位 0.2米 以 上 。 (4)滲 井 與 滲 管滲井滲管 平 孔 排 水 平 孔 排 水 或 稱 水 平 鉆 孔 排 水 , 是 用 平 臥 鉆 機 , 向 滑 體 含水 層 打 傾 斜 角 不 大 的 平 孔 , 然 后 在 鉆 孔 內 插 入 帶 孔 的 鋼 管或 塑 料 管 , 用 以 排 除 地 下 水 而 疏 干 土 體 。 當 地 下 存 在 多 層 含 水 層 , 其 中 影 響 路 基的 上 部 含 水 層 較
14、薄 , 排 水 量 不 大 , 且 平 式滲 溝 難 以 布 置 , 采 用 立 式 ( 豎 向 ) 排 水 ,設 置 滲 井 , 穿 過 不 透 水 層 , 將 路 基 范 圍 內的 上 層 地 下 水 , 引 入 更 深 的 含 水 層 中 去 ,以 降 低 上 層 的 地 下 水 位 或 全 部 予 以 排 除 。 滲井結構與布置實例 集 水 滲 井 水 平 孔 聯(lián) 合 排 水 當 滑 體 中 地 下 水 埋 藏 較 深 或 多 個 含 水 層 時 , 可 用 大口 徑 豎 井 (直 徑 可 達 3.5 m)和 水 平 鉆 孔 配 合 使 用 , 以 降 低地 下 水 和 疏 于 其 附
15、 近 的 土 體 。 對 路 基 有 危 害 的 地 下 水 , 應 根 據(jù) 地 下 水 類 型 、 含 水 層埋 藏 深 度 、 地 層 的 滲 透 性 等 條 件 , 選 用 適 宜 的 地 下 水 排 除設 備 。 當 地 下 水 位 較 高 或 無 固 定 含 水 層 時 , 可 采 用 明 溝 、排 水 槽 、 滲 水 暗 溝 、 邊 坡 滲 溝 、 支 撐 滲 溝 等 。 當 地 下 水 位較 低 或 為 固 定 含 水 層 時 , 可 采 用 滲 水 隧 洞 、 滲 井 、 滲 管 或仰 斜 式 鉆 孔 等 。 選用排水設備的原則 綜 合 設 計 的 含 義 , 應 包 括 地 面 與 地 下 排水 設 施 的 協(xié) 調 配 合 , 路 基 排 水 設 施 與 橋 涵等 泄 水 結 構 物 的 合 理 布 置 , 排 水 工 程 與 防護 加 固 工 程 的 相 互 配 合 , 以 及 路 基 排 水 與沿 線 農 田 水 利 規(guī) 劃 及 有 關 其 他 基 本 建 設 項目 之 間 的 聯(lián) 系 , 但 主 要 目 的 在 于 確 保 路 基的 強 度 與 穩(wěn) 定 性 。 路 基 排 水 綜 合 設 計 平 面 布 置 圖 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