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10定額說明和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共85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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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10版 定額說明 2010年12月? 浙江杭州 81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浙江省發(fā)展與改革委員會 文件 浙? 江? 省? 財? 政? 廳 建建發(fā)[2010]224號 關于印發(fā)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guī)則和計價依據(jù)(2010版)的通知 各市建委(建設局、建管局)、發(fā)改委、財政局: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zhí)行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00-2008),適應建設市場發(fā)展需要,合理確定和有效控制工程造價,根據(jù)省建設廳、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聯(lián)合印發(fā)的《關于組織修訂<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jù)(2
2、003版)>的通知》(建建發(fā)[2009]165號)要求,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編制的《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規(guī)則》(2010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費用定額》(2010版)、《浙江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2010版)、《浙江省建筑安裝材料基期價格》(2010版)[以下簡稱計價依據(jù)(2010版)]已通過審定,現(xiàn)予頒發(fā)。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計價依據(jù)(2010版)是指導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投標報價的編制以及
3、工程合同價約定、竣工結算辦理、工程計價糾紛調解處理、工程造價鑒定等的依據(jù)。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編制招標控制價應執(zhí)行計價依據(jù)(2010版)。 二、計價依據(jù)(2010版)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墩憬〗ㄔO工程計價規(guī)則》(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浙江省安裝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浙江省市政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浙江省園林綠化及仿古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浙江省建設工程施工取費定額》(2003)版、《浙江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參考單價》(2003版)、《浙江省建筑安裝材料統(tǒng)一分類編碼及2003年基期價格》
4、同時停止使用。 凡2010年12月31日前簽訂工程發(fā)承包合同的項目,或者雖然工程合同在2011年1月1日以后簽訂,但工程招投標的開標在2010年12月31日前完成的項目,除工程合同或招標文件有特別約定外,仍按2003版“計價依據(jù)”規(guī)定執(zhí)行。 三、各級建設工程造價管理機構在計價依據(jù)(2010版)貫徹實施中要加強管理,有效地開展監(jiān)督檢查工作,確保計價依據(jù)(2010版)的正確執(zhí)行。計價依據(jù)(2010版)由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與管理。 浙江省住房和城鄉(xiāng)建設廳 浙江省發(fā)展和改革委員會 浙? ?江? ?省 ?? 財 ? 政? ?廳
5、 二○一○年 九月十三日 目錄 總說明 1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 GB/T50353-2005 4 上冊 土建工程 8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8 第二章 樁基礎及地基加固工程 17 第三章 砌筑工程 23 第四章 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 29 第五章 木結構工程 43 第六章 金屬結構工程 44 第七章 屋面及防水工程 47 第八章 保溫隔熱、耐酸防腐工程 49 第九章 附屬工程 52 下冊 裝飾工程 53 第十章 樓地面工程 53 第十一章 墻柱面工程 56
6、 第十二章 天棚工程 59 第十三章 門窗工程 60 第十四章 油漆、涂料、裱糊工程 62 第十五章 其他工程 65 第十六章 腳手架工程 67 第十七章 垂直運輸工程 71 第十八章 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費 72 附錄 73 一、砂漿、混凝土強度等級配合比 73 二、機械臺班單獨計算的費用 73 總說明 一、《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10版)(以下簡稱本定額)是根據(jù)省建設廳、省發(fā)改委、省財政廳《關于組織修訂〈浙江省建設工程計價依據(jù)(2003版)〉的通知》(建建發(fā)[2009]165號)、國家標準《建設工程工程量清單計價規(guī)范》(GB505
7、00-2008)及有關規(guī)定,在《全國統(tǒng)一建筑工程基礎定額》(GJD-101-95)、《全國統(tǒng)一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消耗量定額》(GYD-901-2002)和《浙江省建筑工程預算定額》(2003版)、《浙江省建筑工程節(jié)能預算定額》的基礎上,結合本省實際情況編制的。 二、本定額是指導設計概算、施工圖預算、投標報價的編制以及工程合同價約定、竣工結算辦理、工程計價糾紛調解處理、工程造價鑒定等的依據(jù)。全部使用國有資金或國有資金投資為主的工程建設項目,編制招標控制價應執(zhí)行本定額。 三、本定額適用于本省區(qū)域內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的新建、擴建、改建工程。不適用于修建和其他專業(yè)工程,也不適用于國防、科研等有特殊要求
8、的工程及實行產(chǎn)品出廠價格的各類建筑構配件。 四、本定額是按現(xiàn)行的建筑工程及施工驗收規(guī)范、質量評定標準和安全操作規(guī)程,根據(jù)合理的施工組織和正常的施工條件編制的,是本省境內完成規(guī)定計量單位建筑分項工程量所需的人工、材料、機械臺班消耗量標準,反映本省社會平均消耗量水平。 五、本定額的工作內容扼要地說明了主要工序,次要工序雖未一一列出,定額均已考慮。 六、本定額未包括的項目,可按本省其他相應工程計價定額計算,如仍缺項的,應編制地區(qū)性補充定額或一次性補充定額,并按規(guī)定履行申報手續(xù)。 七、有關定額人工的說明和規(guī)定。 1.本定額的人工消耗量是以現(xiàn)行《全國建筑安裝工程統(tǒng)一勞動定額》為基礎,并結合本省
9、實際情況編制的,已考慮了各項目施工操作的直接用工、其他用工(材料超運距、工種搭接、安全和質量檢查以及臨時停水、停電等)及人工幅度差。每工日按八小時工作制計算。 2.本定額日工資單價按三類劃分:土石方工程按一類日工資單價40元計算;木結構工程,金屬結構工程,樓地面工程,墻柱面工程,天棚工程,門窗工程,油漆、涂料、裱糊工程按三類日工資單價50元計算;保溫隔熱、耐酸防腐工程及其他工程中根據(jù)子目性質不同分別按二類日工資單價43元和三類日工資單價50元計算;其余工程均按二類日工資單價43元計算。 八、有關建筑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說明和規(guī)定。 1.本定額中的材料是按合格品考慮的。材料名稱、規(guī)格及取定
10、價格詳見附錄四。 2.本定額材料、成品、半成品取定價格包括市場供應價、運雜費、運輸損耗費和采購保管費。 3.材料、成品及半成品的定額消耗量均包括場內運輸損耗和施工操作損耗,損耗率詳見附錄三。 4.材料、成品及半成品從工地倉庫、現(xiàn)場堆放地點或現(xiàn)場加工地點至操作地點的場內水平運輸已包括在相應定額內,垂直運輸另按第十七章垂直運輸工程計算。 5.本定額中的冷拔鋼絲、高強鋼絲、鋼絲束、鋼絞線均按成品價格考慮。 6.本定額中除了特殊說明外,大理石和花崗巖均按工程成品板考慮,定額消耗量中僅包括了場內運輸、施工及零星切割的損耗。 7.本定額中配合比原材料用量應按配合比相應定額分析計算,其中并列有兩
11、種水泥強度標準的配合比定額,設計無特殊要求時,均按較低強度標準的水泥配合比計算。 8.本定額中各類砌體所使用的砂漿均為普通現(xiàn)拌砂漿,若實際使用預拌(干混或濕拌)砂漿,按以下方法調整定額: (1)使用干混砂漿的,除將現(xiàn)拌砂漿單價換算為干混砂漿外,另按相應定額中每立方米砂漿扣除人工0.2工日,灰漿攪拌機臺班數(shù)量乘以系數(shù)0.6; (2)使用濕拌砂漿的,除將現(xiàn)拌砂漿單價換算為濕拌砂漿外,另按相應定額中每立方米砂漿扣除人工0.45工日,并扣除灰漿攪拌機臺班數(shù)量。 9.凡定額未列商品混凝土的子目采用商品混凝土澆搗時,按現(xiàn)拌混凝土定額執(zhí)行,應扣除相應定額中的攪拌機臺班數(shù)量,同時振搗器臺班數(shù)量乘以系數(shù)
12、0.8;另按相應定額中每立方米混凝土含量扣除人工:泵送時0.65工日、非泵送時0.52工日。 混凝土構件澆搗、制作定額未包括添加劑,發(fā)生時,按設計要求另行計算。 10.定額中的黃砂,用于墊層的為毛砂;用于混凝土及砂漿配合比的為凈砂,其過篩人工及篩耗已包括在材料價格內,用于混凝土中的碎石,材料價格內考慮了一定比例的沖洗費用和損耗。 11.本定額中淋化每立方米石灰膏,按統(tǒng)貨生石灰750kg考慮編制。 12.本定額木種分類規(guī)定如下: 一類、二類:紅松、水桐木、樟子松、白松(云杉、冷杉)、杉木、楊木、柳木、椴木。 三類、四類:青松、黃花松、秋子木、馬尾松、東北榆木、柏木、苦楝木、梓木、黃菠
13、蘿、椿木、楠木、柚木、樟木、櫸木、橡木、核桃木、櫻桃木。 13.本定額周轉材料按攤銷量編制,且已包括回庫維修耗量及相關費用。 14.現(xiàn)澆混凝土工程的承重支模架、鋼結構或空間網(wǎng)架結構安裝使用的滿堂承重架以及其他施工用承重架,高度超過8m、或跨度超過18m、或施工總荷載大于10kN/m2、或集中線荷載大于15kN/m時,應按施工組織設計提供的施工技術方案另行計算,不再執(zhí)行相應增加層定額。 15.本定額項目中次要的零星材料未一一列出,已包括在其他材料費內。 九、有關建筑機械臺班定額的說明和規(guī)定。 1.本定額的機械臺班是按現(xiàn)行《全國建筑安裝工程統(tǒng)一勞動定額》及本省實際情況編制的,臺班價格按《
14、浙江省施工機械臺班費用定額》(2010版)計算,每一臺班按八小時工作制計算,并考慮了其他直接生產(chǎn)使用的機械幅度差。 2.本定額中建筑機械的類型、規(guī)格是按正常施工、合理配置,并結合本省施工企業(yè)機械配備情況綜合考慮的。未列出的零星機械已包括在其他機械費內。 3.本定額未包括大型機械場外運輸及安、拆費用,發(fā)生時應根據(jù)施工設計選用的實際機械種類及規(guī)格,按附錄二及機械臺班費用定額有關規(guī)定計算。 十、本定額按建筑面積計算的腳手架、垂直運輸費等是按一個整體工程考慮的,如遇結構與裝飾分別發(fā)包,則應根據(jù)工程具體情況確定劃分比例。 十一、洞庫照明費以地下室面積,以及外圍開窗面積小于室內平面面積2.5%的庫
15、房、暗室等的面積之和為基數(shù),按每平方米15元計算(其中人工0.25工日)。 十二、本定額的垂直運輸按不同檐高的建筑物和構筑物單獨編制,應根據(jù)具體工程內容按垂直運輸章節(jié)定額執(zhí)行。 十三、本定額除定額注明高度的以外,均按建筑物檐高20m以內編制,檐高在20m以上的工程,其降效應增加的人工、機械及有關費用按建筑物超高施工增加費定額執(zhí)行。 十四、定額中的建筑物檐高是指設計室外地坪至建筑物檐口底的高度,突出主體建筑物屋頂?shù)碾娞輽C房、樓梯間、有圍護結構的水箱間、瞭望塔等不計高度。 十五、除《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GB/T50353-2005)外,定額中凡注明“××以內”或“××以下”者,均包
16、括××本身在內;注明“××以外”或“××以上”者,則不包括××本身在內。 定額中遇有兩個或兩個以上系數(shù)時,按連乘法計算。 十六、本定額由浙江省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總站負責解釋與管理。 建筑工程建筑面積計算規(guī)范 GB/T50353-2005 1 總 則 1. 0. 1 為規(guī)范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積計算,統(tǒng)一計算方法,制定本規(guī)范。 1. 0. 2 本規(guī)范適用于新建、擴建、改建的工業(yè)與民用建筑工程的面積計算。 1. 0. 3 建筑面積計算應遵循科學、合理的原則。 1. 0. 4 建筑面積計算除應遵循本規(guī)范,尚應符合國家現(xiàn)行的有關標準規(guī)范的規(guī)定。 2 術 語 2. 0. 1 層
17、高——上下兩層樓面或樓面與地面之間的垂直距離。 2. 0. 2 自然層——按樓板、地板結構分層的樓層。 2. 0. 3 架空層——建筑物深基礎或坡地建筑吊腳架空部位不回填土石方形成的建筑空間。 2. 0. 4 走廊——建筑物的水平交通空間。 2. 0. 5 挑廊——挑出建筑物外墻的水平交通空間。 2. 0. 6 檐廊——設置在建筑物底層出檐下的水平交通空間。 2. 0. 7 回廊——在建筑物門廳、大廳內設置在二層或二層以上的回形走廊。 2. 0. 8 門斗——在建筑物出入口設置的起分隔、擋風、御寒等作用的建筑過渡空間。 2. 0. 9 建筑物通道——為道路穿過建筑物而設置的建筑
18、空間。 2. 0. 10 架空走廊——建筑物與建筑物之間,在二層或二層以上專門為水平交通設置的走廊。 2. 0. 11 勒腳——建筑物的外墻與室外地面或散水接觸部位墻體的加厚部分。 2. 0. 12 圍護結構——圍合建筑空間四周的墻體、門、窗等。 2. 0. 13 圍護性幕墻——直接作為外墻起圍護作用的幕墻。 2. 0. 14 裝飾性幕墻——設置在建筑物墻體外起裝飾作用的幕墻。 2. 0. 15 落地櫥窗——突出外墻面根基落地的櫥窗。 2. 0. 16 陽臺——供使用者進行活動和晾曬衣物的建筑空間。 2. 0. 17 眺望間——設置在建筑物頂層或挑出房間的供人們遠眺或觀察周圍情
19、況的建筑空間。 2. 0. 18 雨篷——設置在建筑物進出口上部的遮雨、遮陽篷。 2. 0. 19 地下室——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2者為地下室。 2. 0. 20 半地下室——房間地平面低于室外地平面的高度超過該房間凈高的1/3,且不超過1/2者為半地下室。 2. 0. 21 變形縫——伸縮縫(溫度縫)、沉降縫和抗震縫的總稱。 2. 0. 22 永久性頂蓋——經(jīng)規(guī)劃批準設計的永久使用的頂蓋。 2. 0. 23 飄窗——為房間采光和美化造型而設置的突出外墻的窗。 2. 0. 24 騎樓——樓層部分跨在人行道上的臨街樓房。 2. 0. 25 過街樓——
20、有道路穿過建筑空間的樓房。 3 計算建筑面積的規(guī)定 3. 0. 1 單層建筑物的建筑面積,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并應符合下列規(guī)定: 1 單層建筑物高度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高度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2 利用坡屋頂內空間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凈高不足1.20m的部位不應計算面積。 3. 0. 2 單層建筑物內設有局部樓層者,局部樓層的二層及以上樓層,有圍護結構的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
21、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3 多層建筑物首層應按其外墻勒腳以上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二層及以上樓層應按其外墻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4 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和場館看臺下,當設計加以利用時凈高超過2.10m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凈高在1.20m至2.1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當設計不利用或室內凈高不足1.20m時不應計算面積。 3. 0. 5 地下室、半地下室(車間、商店、車站、車庫、倉庫等),包括相應的有永久性頂蓋的出入口,應按其外墻上口(不包括采光井、外墻防潮層及其保護墻)外邊線
22、所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6 坡地的建筑物吊腳架空層、深基礎架空層,設計加以利用并有圍護結構的,層高在2.20m及以上的部位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的部位應計算1/2面積。設計加以利用、無圍護結構的建筑吊腳架空層,應按其利用部位水平面積的1/2計算;設計不利用的深基礎架空層、坡地吊腳架空層、多層建筑坡屋頂內、場館看臺下的空間不應計算面積。 3. 0. 7 建筑物的門廳、大廳按一層計算建筑面積。門廳、大廳內設有回廊時,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
23、應計算1/2面積。 3. 0. 8 建筑物間有圍護結構的架空走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 0. 9 立體書庫、立體倉庫、立體車庫,無結構層的應按一層計算,有結構層的應按其結構層面積分別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10 有圍護結構的舞臺燈光控制室,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11
24、 建筑物外有圍護結構的落地櫥窗、門斗、挑廊、走廊、檐廊,應按其圍護結構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應按其結構底板水平面積的1/2計算。 3. 0. 12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場館看臺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 0. 13 建筑物頂部有圍護結構的樓梯間、水箱間、電梯機房等,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14 設有圍護結構不垂直于水平面而超出底板外沿的建筑物,應按其底板面的外圍水平面積計算。層高在2.20m及以上者應計算全面
25、積;層高不足2.20m者應計算1/2面積。 3. 0. 15 建筑物內的室內樓梯間、電梯井、觀光電梯井、提物井、管道井、通風排氣豎井、垃圾道、附墻煙囪應按建筑物的自然層計算。 3. 0. 16 雨篷結構的外邊線至外墻結構外邊線的寬度超過2.10m者,應按雨篷結構板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 0. 17 有永久性頂蓋的室外樓梯,應按建筑物自然層的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 0. 18 建筑物的陽臺均應按其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 0. 19 有永久性頂蓋無圍護結構的車棚、貨棚、站臺、加油站、收費站等,應按其頂蓋水平投影面積的1/2計算。 3. 0. 20 高低聯(lián)
26、跨的建筑物,應以高跨結構外邊線為界分別計算建筑面積;其高低跨內部連通時,其變形縫應計算在低跨面積內。 3. 0. 21 以幕墻作為圍護結構的建筑物,應按幕墻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 0. 22 建筑物外墻外側有保溫隔熱層的,應按保溫隔熱層外邊線計算建筑面積。 3. 0. 23 建筑物內的變形縫,應按其自然層合并在建筑物面積內計算。 3. 0. 24 下列項目不應計算面積: 1 建筑物通道(騎樓、過街樓的底層)。 2 建筑物內的設備管道夾層。 3 建筑物內分隔的單層房間,舞臺及后臺懸掛幕布、布景的天橋、挑臺等。 4 屋頂水箱、花架、涼棚、露臺、露天游泳池。 5 建筑物內的操作
27、平臺、上料平臺、安裝箱和罐體的平臺。 6 勒腳、附墻柱、垛、臺階、墻面抹灰、裝飾面、鑲貼塊料面層、裝飾性幕墻、空調室外機擱板(箱)、飄窗、構件、配件、寬度在2.10m及以內的雨篷以及與建筑物內不相連通的裝飾性陽臺、挑廊。 7 無永久性頂蓋的架空走廊、室外樓梯和用于檢修、消防等的室外鋼樓梯、爬梯。 8 自動扶梯、自動人行道。 9 獨立煙囪、煙道、地溝、油(水)罐、氣柜、水塔、貯油(水)池、貯倉、棧橋、地下人防通道、地鐵隧道。 上冊 土建工程 第一章 土石方工程 說 明 一、本章定額包括人工土方、機械土方、石方及基礎排水。 二、同一工程的土石方類別不同,
28、除另有規(guī)定外,應分別列項計算。土石方類別詳見土壤及巖石分類表。 三、土石方體積均按天然密實體積(自然方)計算,回填土按碾壓夯實后的體積(實方)計算。 土方體積折算系數(shù)見下表: 土方體積折算系數(shù)表 天然密實度體積 虛方體積 夯實后體積 松填體積 0.77 1.00 1.15 0.92 1.00 1.30 1.50 1.20 0.67 0.87 1.00 0.80 0.83 1.08 1.25 1.00 注:虛方指未經(jīng)碾壓、堆積時間≤1年的土壤。 四、干、濕土的劃分以地質勘察資料為準,含水率≥25%為濕土;或以地下常水位為準,常水位以上為干土,以
29、下為濕土。采用井點排水等措施降低地下水位施工時,土方開挖應按干土計算,并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套用基礎排水相應定額,不再套用濕土排水定額。 五、挖土方工程量應扣除直徑800mm及以上的鉆(沖)孔樁、人工挖孔樁等大口徑樁及空鉆(挖)所形成的未經(jīng)回填樁孔所占體積。挖樁承臺土方時應乘以相應的系數(shù),其中:人工挖土方綜合定額乘以系數(shù)1.08;人工挖土方單項定額乘以系數(shù)1.25;機械挖土方定額乘以系數(shù)1.1。 六、土石方、泥漿如發(fā)生外運(棄土外運或回填土外運),各市有規(guī)定的,從其規(guī)定,無規(guī)定的按本章相關定額執(zhí)行;棄土外運的處置費等其他費用,按各市的有關規(guī)定執(zhí)行。 七、人工土方: 1.人工挖房屋基礎土方
30、最大深度按3m計算,超過3m時,應按機械挖土考慮;如局部超過3m且仍采用人工挖土的,超過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應綜合定額乘以系數(shù)1.05;挖其他基礎土方深度超過3m時,超過3m部分的土方,每增加1m按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1.15計算。 2.房屋基礎土方綜合定額綜合了平整場地,地槽、坑挖土、運土,槽坑底原土打夯,槽坑及室內回填夯實和150m以內棄土運輸?shù)软椖?,適用于房屋工程的基礎土方及附屬于建筑物內的設備基礎土方、地溝土方及局部滿堂基礎土方,不適用于房屋工程大開口挖土的基礎土方、單獨地下室土方及構筑物土方,以上土方應套相應的單項定額。 3. 房屋基槽、坑土方開挖,因工作面、放坡重疊造成槽
31、、坑計算體積之和大于實際大開口挖土體積時,按大開口挖土體積計算,套用房屋綜合土方定額。 4.平整場地指原地面與設計室外地坪標高平均相差(高于或低于)30cm以內的原土找平。如原地面與設計室外地坪標高平均相差30cm以上時,應另按挖、運、填土方計算,不再計算平整場地。 5.本章定額挖土方除淤泥、流砂為濕土外,均以干土為準。如挖運濕土,綜合定額乘以系數(shù)1.06;單項定額乘以系數(shù)1.18。濕土排水(包括淤泥、流砂)應另列項目計算。 6.基槽、坑底寬≤7m,底長>3倍底寬為溝槽;底長≤3倍底寬,底面積≤150m2 為基坑,超出上述范圍及平整場地挖土厚度在30cm以上的,均按一般土方套用定額。
32、八、機械土方: 1.機械挖土方定額已包括人機配合所需的人工,遇地下室底板下翻構件等部位的機械開挖時,下翻部分工程量套用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1.3。如下翻部分實際采用人工施工時,套用人工土方綜合定額乘以系數(shù)0.9,下翻開挖深度從地下室底板墊層底開始計算。 2.推土機、鏟土機重車上坡,坡度大于5%時,運距按斜坡長度乘以下表系數(shù): 坡度系數(shù)表 坡度(%) 5~10以內 15以內 20以內 25以內 系 數(shù) 1.75 2.00 2.25 2.50 3.推土機、鏟運機在土層平均厚度小于30cm的挖土區(qū)施工時,推土機定額乘以系數(shù)1.25,鏟運機定額乘以系數(shù)1.17。 4.挖掘
33、機在有支撐的大型基坑內挖土,挖土深度在6m以內時,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1.2;挖土深度在6m以上時,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1.4,如發(fā)生土方翻運,不再另行計算。挖掘機在墊板上進行工作時,定額乘以系數(shù)1.25,鋪設墊板所增加的工料機械費用按每1000m3增加230元計算。 5.挖掘機挖含石子的粘質砂土按一、二類土定額計算;挖砂石按三類土定額計算;挖松散、風化的片巖、頁巖或砂巖按四類土定額計算;推土機、鏟運機推、鏟未經(jīng)壓實的堆積土時,按推一、二類土乘以系數(shù)0.77。 6.本章中的機械土方作業(yè)均以天然濕度土壤為準,定額中已包括含水率在25%以內的土方所需增加的人工和機械;如含水率超過25%時,挖土定額乘以
34、系數(shù)1.15;如含水率在40%以上時另行處理。機械運濕土,相應定額不乘系數(shù)。 7.機械推土或鏟運土方,凡土壤中含石量大于30%或多年沉積的砂礫以及含泥礫層石質時,推土機套用機械明挖出渣定額,鏟運機按四類土定額乘以系數(shù)1.25。 九、石方: 1.同一石方,如其中一種類別巖石的最厚一層大于設計橫斷面的75%時,按最厚一層巖石類別計算。 2.石方爆破定額是按機械鑿眼編制的,如用人工鑿眼,費用仍按定額計算。 3.爆破定額已綜合了不同階段的高度、坡面、改炮、找平等因素。如設計規(guī)定爆破有粒徑要求時,需增加的人工、材料和機械費用應按實計算。 4.爆破定額是按火雷管爆破編制的,如使用其他炸藥或其他
35、引爆方法費用按實計算。 5.定額中的爆破材料是按炮孔中無地下滲水、積水(雨積水除外)計算的,如帶水爆破,所需的絕緣材料費用另行按實計算。 6.爆破工作面所需的架子,爆破覆蓋用的安全網(wǎng)和草袋、爆破區(qū)所需的防護費用以及申請爆破的手續(xù)費、安全保證費等,定額均未考慮,如發(fā)生時另行按實計算。 7.基坑開挖深度以5m為準,深度超過5m,定額乘以系數(shù)1.09。 8.石方爆破,溝槽底寬大于7m時,套用一般開挖定額;基坑開挖上口面積大于150m2時,按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0.5。 9.石方爆破現(xiàn)場必須采用集中供風時,所需增加的臨時管道材料及機械安拆費用應另行計算,但發(fā)生的風量損失不另計算。 10.石渣回
36、填定額適用采用現(xiàn)場開挖巖石的利用回填。 十、基礎排水。 1.輕型井點、噴射井點排水的井管安裝、拆除以根為單位計算,使用以套·天計算;真空深井、自流深井排水的安裝拆除以每口井計算,使用以每口井·天計算。 2.井管間距應根據(jù)地質條件和施工降水要求,按施工組織設計確定,施工組織設計未考慮時,可按輕型井點管距1.2m、噴射井點管距2.5m確定。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一、平整場地工程量按建(構)筑物底面積的外邊線每邊各放2m計算。 二、地槽、坑挖土深度按槽坑底至交付施工場地標高確定,無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時,應按自然地面標高確定。 三、地槽長度:外墻按外墻中心線長度計算,內墻按基礎底凈長計算,不扣
37、除工作面及放坡重疊部份的長度,附墻垛凸出部分按砌筑工程規(guī)定的磚垛折加長度合并計算,不扣除搭接重疊部分的長度,垛的加深部分亦不增加。 四、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如施工組織設計未規(guī)定時按以下方法計算:基礎或墊層為混凝土時,按混凝土寬度每邊各增加工作面30cm計算;挖地下室、半地下室土方按墊層底寬每邊增加工作面1m(煙囪,水、油池,水塔埋入地下的基礎,挖土方按地下室放工作面)。如基礎垂直表面需做防腐或防潮處理的,每邊增加工作面80cm。磚基礎每邊增加工作面20cm,塊石基礎每邊增加工作面15cm。如同一槽、坑遇有多個增加工作面條件時,按其中較大的一個計算。地下構件設有磚模的,挖土工程量按磚模下設計墊
38、層面積乘以下翻深度,不另增加工作面和放坡。 五、有放坡和工作面的地槽、坑挖土體積按下式計算: 1.地槽:V=(B+KH+2C)? HL 2.地坑:(方形)V=(B+KH+2C)(L+KH+2C)?H+(K2H3/3) (圓形)V=(πH/3)[(R+C)2+(R+C)(R+C+KH)+(R+C+KH)2] 式中:V——挖土體積(m3); K——放坡系數(shù); B——槽坑底寬度(m); C——工作面寬度(m); R——坑底半徑(m); H——槽、坑深度(m); L——槽、坑底長度(m)。 六、人工土方: 1.綜合定額工程量,以房屋基礎地槽、坑的挖土工程
39、量為準。 2.地槽、坑放坡工程量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計算,如施工設計未規(guī)定時按下表方法計算: 人工土方放坡系數(shù)表 土壤類別 深度超過(m) 放坡系數(shù)K 說 明 一、二類土 1.2 0.50 1.同一槽、坑內土類不同時,分別按其放坡起點、放坡系數(shù)、依不同土類別厚度加權平均計算; 2.放坡起點均自槽、坑底開始; 3.如遇淤、流砂及海涂工程,放坡系數(shù)按施工組織設計的要求計算 三類土 1.5 0.33 四類土 2.0 0.25 3.回填土及棄土工程量: (1)地槽、坑回填土工程量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減去交付施工場地標高(或自然地面標高)以下的磚、石、混凝土或鋼筋混凝
40、土構件及基礎、墊層工程量。 (2)室內回填土工程量為主墻間的凈面積乘以室內填土厚度,即設計室內與交付施工場地地面標高(或自然地面標高)的高差減地坪的墊層及面層厚度之和。底層為架空層時,室內回填土工程量為主墻間的凈面積乘以設計規(guī)定的室內回填土厚度。 (3)棄土工程量為地槽、坑挖土工程量減回填土工程量乘以相應的土方體積折算系數(shù)表中的折算系數(shù)。 4.挖管道溝槽土方按圖示中心線長度計算,不扣除窨井所占長度,各種井類及管道接口處需增加的土方量不另行計算;溝底寬度按施工設計規(guī)定計算,設計不明確時,按管道寬度加40cm計算。 七、機械土方: 1.機械土方按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開挖范圍及有關內容計算;
41、 2.余土或取土運輸工程量按施工組織設計規(guī)定的需要發(fā)生運輸?shù)奶烊幻軐嶓w積計算; 3.場地原土碾壓面積按圖示碾壓面積計算;填土碾壓,按圖示尺寸計算。 4.機械運土的運距按下列規(guī)定計算: (1)推土機按推土重心至棄土重心的直線距離計算。 (2)鏟運機鏟土按鏟土重心至卸土重心加轉向距離45m計算。 (3)自卸汽車運土按挖方重心至棄土重心之間的最短行駛距離計算。 5.機械挖土方全深超過下表深度,如施工設計未明確放坡標準時,可按表列系數(shù)計算放坡工程量。施工設計未明確基礎施工所需工作面時,可參照人工土方標準計算。 機械土方放坡系數(shù)表 土壤類別 深度超過(m) 放坡系數(shù)K 坑內挖掘
42、 坑上挖掘 一、二類土 1.2 0.33 0.75 三類土 1.5 0.25 0.5 四類土 2.0 0.10 0.33 注:凡有圍護或地下連續(xù)墻的部分,不再計算放坡系數(shù)。 八、石方: 1.一般開挖,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 2.槽坑爆破開挖,按圖示尺寸另加允許超挖厚度:軟石、次堅石20cm;普堅石、特堅石15cm。石方超挖量與工作面寬度不得重復計算。 3.機械明挖出碴運距的計算方法與機械運土運距同。 4.人工鑿石、機械鑿石,按圖示尺寸以“m3”計算。 九、基礎排水: 1.濕土排水工程量同濕土工程量。 2.輕型井點以50根為一套,噴射井點以30根為一
43、套,使用時累計根數(shù)輕型井點少于25根,噴射井點少于15根,使用費按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0.7。 3.使用天數(shù)以每晝夜(24h)為一天,并按施工組織設計要求的使用天數(shù)計算。 附表: 土壤及巖石(普氏)分類表 土石分類 普氏分類 土壤及巖石名稱 天然濕度 下平均容量() 極限壓碎 強度 () 用輕鉆孔機鉆進1m耗時(min) 開挖方式 及工具 緊固 系數(shù)f 一 、 二 類 土 壤 Ⅰ 砂 砂壤土 腐殖土 泥炭 1500 1600 1200 600 ? ? 用尖鍬開挖 0.5~0.6 Ⅱ 輕壤和黃土類土
44、 潮濕而松散的黃土,軟的鹽漬土和堿土 平均15mm以內的松散而軟的礫石 含有草根的密實腐殖土 含有直徑在30mm以內根類的泥炭和腐殖土 摻有卵石、碎石和石屑的砂和腐殖土 含有卵石或碎石雜質的膠結成塊的填土 含有卵石、碎石和建筑料雜質的砂壤土 1600 1600 1700 1400 1100 1650 1750 1900 ? ? 用鍬開挖并少數(shù)用鎬開挖 0.6~0.8 三 類 土 壤 Ⅲ 肥粘土,其中包括石炭紀、侏羅紀的粘土和冰粘土 重壤土、粗礫石,粒徑為15~40mm的碎石和卵石 干黃土和摻有碎石或卵石的自然含水量黃土 含有直徑大于30mm
45、根類的腐殖土或泥炭 摻有碎石或卵石和建筑碎料的土壤 1800 1750 1790 1400 1900 ? ? 用尖鍬并同時用鎬開挖(30%) 0.8~1.0 四 類 土 壤 Ⅳ 含碎石重粘土,其中包括侏羅紀和石英紀的硬粘土 含有碎石、卵石、建筑碎料和重達25kg的頑石(總體積10%以內)等雜質的肥粘上和重壤土 冰漬粘土,含有重量在50kg以內的巨礫其含量為總體積10%以內 泥板巖 不含或含有重量達10kg的頑石 1950 1950 ? 2000 2000 1950 ? ? 用尖鍬并同時用鎬和撬棍開挖(30%) 1.0~1.5 松 石
46、 Ⅴ 含有重量在50kg以內的巨礫(占體積10%以上)的冰漬石 矽藻巖和軟白堊巖 膠結力弱的礫巖 各種不堅實的片巖 石膏 2100 1800 1900 2600 2200 小于200 小于3.5 部分用手鑿工具部分用爆破來開挖 1.5~2.0 次 堅 石 Ⅵ 凝灰?guī)r和浮石 松軟多孔和裂隙嚴重的石灰?guī)r和介質石灰?guī)r 中等硬變的片巖 中等硬變的泥灰?guī)r 1100 1200 2700 2300 200~400 3.5 用風鎬和爆破法來開挖 2~4 Ⅶ 石灰石膠結的帶有卵石和沉積巖的礫石 風化的和有大裂縫的粘土質砂巖 堅實的泥板巖
47、堅實的泥灰?guī)r 2200 2000 2800 2500 400~600 6.0 用爆破方法開挖 4~6 Ⅷ 礫質花崗巖 泥灰質石灰?guī)r 粘土質砂巖 砂質云母片巖 硬石膏 2300 2300 2200 2300 2900 600~800 8.5 6~8 普 堅 石 Ⅸ 嚴重風化的軟弱的花崗巖、片麻巖和正長巖 滑石化的蛇紋巖 致密的石灰?guī)r 含有卵石、沉積巖的渣質膠結的礫巖 砂巖 砂質石灰質片巖 菱鎂礦 2500 2400 2500 2500 2500 2500 3000 800~1000 11.5 8~10
48、 Ⅹ 白云石 堅固的石灰?guī)r 大理石 石灰膠結的致密礫石 堅固砂質片巖 2700 2700 2700 2600 2600 1000~1200 15.0 10~12 特 堅 石 Ⅺ 粗花崗巖 非常堅硬的白云巖 蛇紋巖 石灰質膠結的含有火成巖之卵石的礫石 石英膠結的堅固砂巖 粗粒正長巖 2800 2900 2600 2800 2700 2700 1200~1400 18.5 用爆破方法開挖 12~14 Ⅻ 具有風化痕跡的安山巖和玄武巖 片麻巖 非常堅固的石灰?guī)r 硅質膠結的含有火成巖之卵石的礫巖 粗石巖 2700
49、2600 2900 2900 2600 1400~1600 22.0 14~16 ⅩⅢ 中?;◢弾r 堅固的片麻巖 輝綠巖 玢巖 堅固的粗面巖 中粒正長巖 3100 2800 2700 2500 2800 2800 1600~1800 27.5 16~18 ⅩⅣ 非常堅硬的細?;◢弾r 花崗巖麻巖 閃長巖 高硬度的石灰?guī)r 堅固的玢巖 3300 2900 2900 3100 2700 1800~2000 32.5 18~20 ⅩⅤ 安山巖、玄武巖、堅固的角頁巖 高硬度的輝綠巖和閃長巖 堅固的輝長巖和石英巖 3
50、100 2900 2800 2000~2500 46.0 20~25 ⅩⅥ 拉長玄武巖和橄欖玄武巖 特別堅固的輝長輝綠巖、石英石和玢巖 3300 3300 大于2500 大于60 大于25 第二章 樁基礎及地基加固工程 說 明 一、本定額適用于陸地上樁基工程;所列打樁機械的規(guī)格、型號是按常規(guī)施工工藝和方法綜合取定。 二、本定額中未涉及(巖石)層的子目,已綜合考慮了各類土(巖石)層因素。涉及土(巖石)層的子目,其各類土(巖石)層鑒別標準如下: 1.砂、粘土層:粒徑在2~20mm的顆粒質量不超過總質量50%的土層,包括粘土、粉質粘土、粉
51、土、粉砂、細砂、中砂、粗砂、礫砂。 2.碎、卵石層:粒徑在2~20mm的顆粒質量超過總質量50%的土層,包括角礫、圓礫及20~200mm的碎石、卵石、塊石、漂石,此外亦包括軟石及強風化巖。 3.巖石層:除軟石及強風化巖以外的各類堅石,包括次堅石、普堅石和特堅石。 三、樁基施工前場地平整、壓實地表、地下障礙處理等,定額均未考慮,發(fā)生時另行計算。 四、探樁位已綜合考慮在各類樁基定額內,不另行計算。 五、混凝土預制樁: 1.打、壓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空心方樁),定額按購入構件考慮,已包含了場內必須的就位供樁,發(fā)生時不再另行計算。如采用現(xiàn)場制樁,場內供運樁不論采用何種運輸工具均按第四章混凝
52、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中規(guī)定的混凝土構件汽車運輸定額執(zhí)行,運距在500m以內,定額乘以系數(shù)0.5。 2.打、壓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定額已綜合了接樁所需的打樁機臺班,但未包括接樁本身費用,發(fā)生時套用相應定額。打、壓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定額已包括接樁費用,不另行計算。 3.打、壓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空心方樁),單節(jié)長度超過20m時,按相應定額乘以系數(shù)1.2。 4.打、壓預應力管樁,定額按購入成品構件考慮,已包含了場內必須的就位供樁,發(fā)生時不再另行計算。樁頭灌芯部分按人工挖孔樁灌樁芯定額執(zhí)行;設計要求設置的鋼骨架、鋼托板分別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中的樁鋼筋籠和預埋鐵件相應定額執(zhí)行。 打、壓
53、預應力管樁如設計要求需設置樁尖時另按第四章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中的預埋鐵件定額執(zhí)行。打、壓預應力空心方樁套用打、壓預應力管樁相應定額。 六、灌注樁: 1.轉盤式鉆孔樁機成孔、旋挖樁機成孔定額按樁徑劃分子目,定額已綜合考慮了穿越砂(粘)土層碎(卵)石層的因素,如設計要求進入巖石層時,套用相應定額計算入巖增加費。 2.沖孔打樁機沖抓(擊)錘沖孔定額分別按樁長及進入各類土層、巖石層劃分套用相應定額。 3.泥漿池建造和拆除按成孔體積套用相應定額,泥漿場外運輸按成孔體積和實際運距套用泥漿運輸定額。旋挖樁的土方場外運輸按成孔體積和實際運距分別套用第一章相應土方裝車、運輸定額。 4.樁孔空鉆
54、部分回填應根據(jù)施工組織設計要求套用相應定額,填土者按土方工程松填土方定額計算,填碎石者按砌筑工程碎石墊層定額乘以系數(shù)0.7計算。 5.人工挖孔樁挖孔按設計注明的樁芯直徑及孔深套用定額;樁孔土方需外運時,按土方工程相應定額計算;挖孔時若遇淤泥、流砂、巖石層,可按實際挖、鑿的工程量套用相應定額計算挖孔增加費。 6.人工挖孔樁護壁不分現(xiàn)澆或預制,均套用安設混凝土護壁定額。 7.灌注樁定額均已包括混凝土灌注充盈量,實際不同時不予調整。 8.注漿管埋設定額按樁底注漿考慮,如設計采用側向注漿,則人工和機械費乘以系數(shù)1.2。 9.沉管灌注砂、砂石樁空打部分按相應定額(扣除灌注部分的工、料)執(zhí)行。
55、 七、地基加固、圍護樁及其他: 1.打、拔鋼板樁,定額僅考慮打、拔施工費用,未包含鋼板樁使用費,發(fā)生時另行計算。 2.水泥攪拌樁的水泥摻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的13%考慮,如設計不同時按每增減1%定額計算。 3.單、雙頭深層水泥攪拌樁定額已綜合了正常施工工藝需要的重復噴漿(粉)和攪拌??諗嚥糠职聪鄳~的人工及攪拌樁機臺班乘以系數(shù)0.5計算。 4.SMW工法攪拌樁定額按二攪二噴施工工藝考慮,設計不同時,每增(減)一攪一噴按相應定額人工和機械費增(減)40%計算。 5.SMW工法攪拌樁的水泥摻入量按加固土重(1800)的18%考慮,如設計不同時按單、雙頭深層水泥攪拌樁每增減1%定額
56、計算。插、拔型鋼定額僅考慮打、拔施工費用,未包含型鋼使用費,發(fā)生時另行計算。SMW工法攪拌樁設計要求全斷面套打時,相應定額的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5,其余不變。 6. 水泥攪拌樁定額按不摻添加劑(如:石膏粉、木質素硫酸鈣、硅酸鈉等)編制,如設計有要求,定額應按設計要求增加添加劑材料費,其余不變。 7.高壓旋噴樁定額已綜合接頭處的復噴工料;高壓旋噴樁中設計水泥用量與定額不同時應予調整。 8.基坑、邊坡支護方式不分錨桿、土釘,均套用同一定額,設計要求采用預應力錨桿時,預應力張拉費用另行計算。 9.噴射混凝土按噴射厚度及邊坡坡度不同分別設置子目。其中,鋼筋網(wǎng)片制作、安裝套用第四章混凝土及鋼筋
57、混凝土工程中相應定額子目。 10.地下連續(xù)墻導墻土方的運輸、回填,套用土石方工程相應定額。 11.地下連續(xù)墻的鋼筋籠、鋼筋網(wǎng)片及護壁、導墻的鋼筋制作、安裝,套用第四章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相應定額。 12.重錘夯實定額按一遍考慮,設計遍數(shù)不同,每增加一遍,定額乘以系數(shù)1.25。定額已包含了夯實過程(后)的場地平整,但未包括(補充)回填,發(fā)生時另行計算。 八、單獨打試樁、錨樁,按相應定額的打樁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5。 九、在樁間補樁或在地槽(坑)中及強夯后的地基上打樁時,按相應定額的打樁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15,在室內或支架上打樁可另行補充。 十、預制樁和灌注樁定額以打垂直樁為準
58、,如打斜樁,斜度在1∶6以內時,按相應定額的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25;如斜度大于1∶6者,其相應定額的打樁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43。 十一、單位(群體)工程打樁工程量少于下表者,相應定額的打樁人工及機械乘以系數(shù)1.25。 各類樁工程量數(shù)量表 樁 類 工程量 樁 類 工程量 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空心方樁 200m3 鋼板樁 50t 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 1000m 水泥攪拌樁、沖孔灌注樁、高壓旋噴樁、樹根樁 100m3 沉管灌注樁、鉆孔(旋挖成孔)灌注樁 150m3 預制鋼筋混凝土板樁 100m3 工程量計算規(guī)則 一、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 1.
59、打、壓預制鋼筋混凝土方樁(空心方樁)按設計樁長(包括樁尖)乘以樁截面積計算,空心方樁不扣除空心部分體積。 2.送樁按送樁長度乘以樁截面積計算,送樁長度按設計樁頂標高至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另加0.50m計算。 3.電焊接樁按設計圖示以角鋼或鋼板的重量以“t”計算。 二、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 1.打、壓預應力鋼筋混凝土管樁按設計樁長(不包括樁尖)以延長米計算。 2.送樁長度按設計樁頂標高至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另加0.50m計算。 3.管樁樁尖按設計圖示重量計算。 4.樁頭灌芯按設計尺寸以灌注實體積計算。 三、沉管灌注樁: 1.單樁體積(包括砂樁、砂石樁、混凝土樁)不分沉管方法均
60、按鋼管外徑截面積(不包括樁箍)乘以設計樁長(不包括預制樁尖)另加加灌長度計算。加灌長度:設計有規(guī)定者,按設計要求計算,設計無規(guī)定者,按0.50m計算。若按設計規(guī)定樁頂標高已達到自然地坪時,不計加灌長度(各類灌注樁均同)。 2.夯擴(靜壓擴頭)樁工程量=樁管外徑截面積×(夯擴<擴頭>部分高度+設計樁長+加灌長度),式中夯擴<擴頭>部分高度按設計規(guī)定計算。 3.擴大樁的體積按單樁體積乘以復打次數(shù)計算,其復打部分乘以系數(shù)0.85。 4.沉管灌注樁空打部分工程量按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頂標高的長度減加灌長度后乘以樁截面積計算。 四、鉆孔灌注樁: 1.鉆孔樁、旋挖樁成孔工程量按成孔長度乘
61、以設計樁徑截面積以“m3”計算。成孔長度為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底的長度。巖石層增加費工程量按實際入巖數(shù)量以“m3”計算。 2.沖孔樁機沖擊(抓)錘沖孔工程量分別按進入各類土層、巖石層的成孔長度乘以設計樁徑截面積以“m3”計算。 3.灌注水下混凝土工程量按樁長乘以設計樁徑截面積計算,樁長=設計樁長+設計加灌長度,設計未規(guī)定加灌長度時,加灌長度(不論有無地下室)按不同設計樁長確定:25m以內按0.5m、35m以內按0.8m、35m以上按1.2m計算。 4.泥漿池建造和拆除、泥漿運輸工程量按成孔工程量以“m3”計算。 5.樁孔回填工程量按加灌長度頂面至打樁前自然地坪標高的長度乘以樁孔
62、截面積計算。 6.注漿管、聲測管工程量按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底標高的長度另加0.2m計算。 7.樁底(側)后注漿工程量按設計注入水泥用量計算。 8.鉆孔灌注樁定額已包含了2.0m的鋼護套筒埋設,如實際施工鋼護套筒埋設超過2.0m時,定額中的金屬周轉材料按比例換算。 五、人工挖孔樁: 1.人工挖孔工程量按護壁外圍截面積乘孔深以“m3”計算,孔深按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底標高的長度計算。 2.挖淤泥、流砂、入巖增加費按實際挖、鑿數(shù)量以“m3”計算。 3.灌注樁芯混凝土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實體積以“m3”計算,加灌長度設計無規(guī)定時,按0.25m計算。護壁工程量按設計圖示截面積
63、乘以護壁長度以“m3”計算,護壁長度按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底標高(不含入巖長度)另加0.20m計算。 六、鉆(沖)孔灌注樁、人工挖孔設計要求擴底時,其擴底工程量按設計尺寸計算,并入相應的工程量內。 七、打、拔鋼板樁工程量按設計圖示鋼板樁的重量以t計算,安拆導向夾具按設計圖示鋼板樁的水平延長米計算。 八、圓木樁材積按設計樁長(包括接樁)及梢徑,按木材材積表計算,其預留長度的材積已考慮在定額內。送樁按大頭直徑的截面積乘以入土深度計算。 九、水泥攪拌樁: 1.水泥攪拌樁工程量按樁長乘以樁徑截面積計算。樁徑截面積應扣除重疊部分面積。樁長按設計樁頂標高至樁底長度另加0.5m計算;若設計
64、樁頂標高至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小于0.5m或已達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時,另加長度應按實際長度計算或不計。 2.空攪部分的長度按設計樁頂標高至打樁前的自然地坪標高的長度減去另加長度計算。 3.SMW工法攪拌樁中的插、拔型鋼工程量按設計圖示型鋼的重量以“t”計算。 十、高壓旋噴樁工程量,引(鉆)孔按自然地坪標高至設計樁底的長度計算,噴漿按設計加固樁截面面積乘以設計樁長計算。 十一、樹根樁按設計長度乘以樁截面積以“m3”計算。 十二、壓密注漿鉆孔按設計圖示深度以“m”計算,注漿按下列規(guī)定以“m3”計算: 1.設計圖紙明確加固土體體積的,按設計圖紙注明的體積計算。 2.設計圖紙以布點形式
65、圖示土體加固范圍的,則按兩孔間距的一半作為每孔擴散半徑,以布點邊線各加擴散半徑,形成計算平面計算注漿體積。 3.如設計圖紙注漿點在鉆孔灌注混凝土樁之間,按兩注漿孔距作為每孔的擴散直徑,以此圓柱體體積計算注漿體積。 十三、錨桿(土釘)支護及噴射混凝土。 1.錨桿(土釘)支護鉆孔、灌漿按設計圖示以延長米計算。 2.錨桿(土釘)制作、安裝分別按鋼管、鋼筋設計長度乘以單位重量以“t”計算,定位支架(座)、護孔鋼筋(型鋼)、鎖定筋已包含在定額中,不得另行計算。 3.邊坡噴射混凝土按設計圖示面積以“m2”計算。 十四、地下連續(xù)墻: 1.導墻開挖按設計長度乘以開挖寬度及深度以“m3”計算。澆搗
66、按設計圖示以“m3”計算。 2.成槽工程量按設計長度乘以墻厚及成槽深度(自然地坪標高至連續(xù)墻底加0.5m)以“m3”計算。泥漿池建拆、泥漿外運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乘以系數(shù)0.2計算;土方外運工程量按成槽工程量計算。 3.連續(xù)墻混凝土澆注工程量按設計長度乘以墻厚及墻深加0.5m以“m3”計算。 4.清底置換、接頭管安拔按分段施工時的槽壁單元以“段”計算。 十五、重錘夯實按設計圖示夯擊范圍面積以“m2”計算。 第三章 砌筑工程 說 明 一、建筑物砌筑工程基礎與上部結構的劃分:基礎與墻身使用同一種材料時,以設計室內地面為界(有地下室者,以地下室室內設計地面為界),以下為基礎,以上為墻(身);基礎與墻身使用不同材料時,位于設計室內地面高度≤±300mm時,以不同材料為分界線,高度>±300mm時,以設計室內地面為分界線。磚基礎不分砌筑寬度及有否大放腳,均執(zhí)行對應品種及規(guī)格磚的同一定額;地下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構件的磚模、舞臺地龍墻套用磚基礎定額。 二、本章墊層定額適用于基礎墊層和地面墊層?;炷翂|層套用混凝土及鋼筋混凝土工程相應定額。塊石基礎與墊層的劃分,如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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