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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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分配制度改革方案(討論稿) 為進一步深化學院分配制度改革,建立有效的激勵約束機制,調動廣大教職工的積極性,提高教育教學質量、科研水平和辦學效益,促進學院事業(yè)的科學發(fā)展,在總結2003年以來院內崗位津貼實施情況的基礎上,特制定本方案。 一、改革的基本原則 1.堅持“按需設崗、競爭上崗、擇優(yōu)聘用、合同管理”的原則,實行崗位聘任制度。根據教學、科研、管理等工作的需要,設置教學科研崗、教學輔助崗、黨政管理崗、工勤服務崗四個系列崗,在科學設崗、明確崗位職責、工作任務和任職條件的基礎上,強化崗位聘任和崗位聘后考核。 2.堅持“以崗定薪,按績取酬”的原則,建立與崗位職責、工作業(yè)績、鼓勵創(chuàng)新相協(xié)調的分配激勵機制,向教學、科研一線和管理骨干傾斜。 3.堅持“總額包干、二次分配、分級管理”的原則,進一步推進院系兩級管理,擴大系部二次分配自主權,增強系部辦學活力。 二、津補貼類別 1.崗位津貼:對教學、科研、實驗人員及學生輔導員設立教學、科研系列崗位津貼;對機關、系部、圖書館及其他教輔單位的非教學系列人員設立管理系列崗位津貼;工勤人員設立工勤系列崗位津貼。 2.獎勵津貼:對在教學、科研、管理等崗位上為學院發(fā)展做出突出貢獻的個人或集體,以及取得的教學或科研成果給予獎勵而設立的津貼。 3.生活補貼:在實行崗位津貼的同時,統(tǒng)籌考慮離退休人員生活待遇,對離退休人員設立的補貼。 三、崗位津貼切塊 獎勵津貼和生活補貼單列,由學院統(tǒng)一發(fā)放。崗位津貼的實施,按照“總額包干、二次分配、分級管理”的辦法,將津貼切塊核撥到各包干單位。 (一)確定全院津貼總額 學院根據財力,以上年度院內津貼總額為基礎,按照逐步提高的原則,對全院院內津貼總額做出安排。 (二)確定切塊比例 將我院實有在崗教職工(不含后勤服務中心、繼續(xù)教育學院人員),劃分為教學系部和非教學系部人員兩類。 每年度院內津貼總額按在崗教學系部和非教學系部人員分開,按4:1核定各自的分配額,然后兩類人員在各自津貼總額中分配,互不擠占。 四、津貼核撥 (一)明確包干單位 1.機關及教輔部門(非教學系部)為一個包干單位。 2.各教學系部分別作為一個包干單位。 (二)機關及教輔部門崗位津貼的核撥 1.機關及教輔部門崗位津貼標準 (1)黨政管理崗位津貼標準(分/年) 崗位 院級 副院級 中層 正職 中層 副職 科級 科 員 辦 事 員 主任 科員 副主任科 員 科員 津貼 標準 180 140 100 70 48 40 35 30 26 (2)教學科研崗位津貼標準(分/年) 崗 位 教授 副教授 講師 助教 津貼標準 130 90 50 30 (3)其他專業(yè)技術和教學輔助崗位津貼標準(分/年) 崗 位 副高 中級 助師級 員級 津貼標準 60 35 28 26 (4)工勤服務崗位津貼標準(分/年) 崗 位 高級技師 技師 高級工 中級工 初級工 津貼標準 40 34 30 26 24 2.計算津貼總分,確定分值 根據崗位津貼標準,計算機關及教輔部門各類人員的年津貼標準分和總分。 按劃塊的總額確定分值。其計算公式為: 津貼分值=機關及教輔部門各類人員崗位津貼總額÷對應人員的年津貼標準總分 3.核撥機關各處室及教輔單位的崗位津貼總額 津貼總額=本部門年津貼標準總分×津貼分值 (三)教學系部崗位津貼的核撥 學院按各系部教學人員數(shù)及所聘崗位狀況及相應的教學任務、學生人數(shù)、教育教學管理等因素切塊劃撥。由各系部根據教學人員崗位、職稱、教學任務完成的數(shù)量和質量情況、崗位職責履行情況自主分配。 全院公共課課時津貼直接劃給承擔該課程的系部。專業(yè)基礎課、專業(yè)課課時津貼劃撥學生所在系;跨系上課由各系協(xié)商解決。 1.按學生數(shù)核撥教學工作津貼:每學期根據教務處核定的各系部課時總量,在充分考慮各系部學生人數(shù)和教師職稱結構的基礎上,確定津貼的下?lián)苻k法。 (1)公共教學及專業(yè)教學系課時平均系數(shù)計算辦法 專業(yè)教學系課時平均系數(shù)=[1-公共教學課時平均系數(shù)] 說明:公共教學課時包括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及外語系公共外語課時。 (2)專業(yè)教學系津貼核撥:以各系標準學生數(shù)為依據下?lián)艿慕蛸N計算辦法 1)系標準學生數(shù)=系學生數(shù)×系專任教師職稱系數(shù) 說明:系專任教師職稱系數(shù)為: 2)按系標準學生數(shù)下?lián)艿礁飨档慕蛸N為: (3)公共教學津貼核撥 1)標準課時計算辦法 公共教學標準課時數(shù)=教務處核定課時數(shù)×專任教師職稱系數(shù) 2)以系標準學生數(shù)劃撥給公共教學的津貼為: 3)按標準課時數(shù)下拔給公共教學的津貼為: 2.公共選修課酬金 全院公共選修課課時酬金由教務處按《黃河水院系部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統(tǒng)一核算后下?lián)芙o教師所在的部門,由部門計算核實后同崗位津貼一起發(fā)放給任課教師。 下?lián)艿较挡康慕蛸N含系部所有專任教師、教輔人員的崗位津貼及外聘教師、兼職教師課時酬金。 (四)崗位津貼的核撥和部門年度考核(詳見學院績效考核辦法)結果相結合。根據部門年度考核結果適當提高或核減劃撥津貼額。 年終考核為一等的部門,劃撥金額在所核定本部門津貼總額的基礎上提高2%;年終考核為二等的部門,不增不減;年終考核為三等的部門,劃撥金額在所核定本部門津貼總額的基礎上核減2%。 五、津貼的發(fā)放 (一)機關及教輔部門津貼的發(fā)放 核撥各部門津貼總額的80%部分,按照各類崗位標準的計算發(fā)放;余下20%部分作為部門調控,根據教職工的貢獻大小、業(yè)績高低、考核結果等情況發(fā)放。各機關及教輔部門津貼的分配,須經本部門領導班子集體討論通過,并報人事處備案。 (二)教學系部津貼的發(fā)放 各系部在學院核定的津貼總額內,自主發(fā)放。 系部進行二次分配時,必須通過民主程序制定具體的二次分配方案,該方案須經學院分管領導審定,報院人事處備案后,方可實行。 二次分配方案及收入分配明細應在內部公開,堅持民主理財,接受群眾監(jiān)督。 (三)獎勵津貼的發(fā)放 教學科研成果獎勵和貢獻獎勵津貼,分別按學院有關文件規(guī)定執(zhí)行。 (四)離退休人員生活補貼的發(fā)放 在職人員實施院內津貼,學院對離退休人員給予適當補貼。標準為離休1500元∕人年,退休1200元∕人年。 六、有關規(guī)定 (一)教學系部正、副職領導的崗位津貼可參照機關標準執(zhí)行,各系部可按照不低于同級別行政管理人員的津貼標準從系部切塊經費中補貼。 (二)各部門主持工作的副職按正職和副職對應津貼標準的各50%執(zhí)行。 (三)機關黨政管理干部,若兼任一部分教學工作(全年一般不超過210個課時),課時補貼由承擔課程的系部核算發(fā)放。 (四)沒有擔任實職,但承擔有明確工作任務的調研員、主任科員、副主任科員按本人行政級別享受相應崗位津貼。 (五)各部門創(chuàng)收提成部分可納入本部門津貼分配。 (六)崗位津貼隨崗位變動而變動,受聘者崗位變動的,從變動的下個月起按新聘崗位計發(fā)崗位津貼。 (七)崗位津貼的發(fā)放要堅持在職在崗和守法守紀的原則,各部門要加強日常管理,嚴格遵守學院關于病事假管理規(guī)定,如實上報教職工請病、事假情況。有關人員的停發(fā)、扣發(fā)或減發(fā)按以下規(guī)定辦理: (1)國家政策規(guī)定的婚假、探親假、產假、節(jié)育假、哺乳假等假期,不發(fā)放崗位津貼。 (2)因個人原因提出調離本院的,從提出申請調離的當月起,停發(fā)崗位津貼。 (3)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基本合格等次的,扣發(fā)當年崗位津貼的50%。在年度考核中,被確定為不合格等次的,扣發(fā)當年全部崗位津貼。 (4)聘期內因公(含公派自費)出國出境講學、訪問、進修人員及自費出國出境留學、探親人員的崗位津貼從離院之日起停發(fā)。 (5)經學院同意借調到院外工作的人員,從借調之日起停發(fā)(由借調單位支付工資的,同時停發(fā)國家工資) (6)辭聘或被聘用單位辭退人員從待聘的當月起停發(fā)崗位津貼,其他待遇按學院相關規(guī)定執(zhí)行。 (7)造成2級以上教學事故1次,或3級以上教學事故2次以上者,停發(fā)5個月崗位津貼。 (8)對于工作中出現(xiàn)較大失誤或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以及負有直接領導責任者,視其情節(jié)輕重,在一定期限內,扣發(fā)其崗位津貼的50%~100%。 (9)受行政警告或黨內警告處分的,扣發(fā)當年崗位津貼的50%;受行政記過或黨內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的人員,有處分期的,在處分期內停發(fā),沒有處分期的,停發(fā)當年全部崗位津貼;正在立案審查但尚未做出結論者,暫不發(fā)放;受行政拘留、刑事處罰的,在拘留或處罰期內停發(fā)。 (10)月累計病假5個工作日或事假3個工作日者,扣發(fā)1個月崗位津貼的50%;月累計病假10個工作日或事假5個工作日者,扣發(fā)1個月崗位津貼;曠工1個工作日停發(fā)1個月崗位津貼,曠工2個工作日停發(fā)2個月崗位津貼,以此類推。 七、組織實施 (一)學院成立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領導小組,領導和保障新一輪人事分配制度改革的順利進行。 (二)人事處、教務處、財務處、科外處配合核算,每年學院以書面形式將下年度崗位津貼總額通知各包干單位。 (三)各包干單位明確目標,具體貫徹落實。 (四)各部門津貼分配情況報人事處匯總后,由財務處負責發(fā)放。 八、其他 (一)后勤服務中心、繼續(xù)教育學院可根據實際情況制訂分配制度改革方案。 (二)本方案自201※年※月※日起執(zhí)行。試行期一年,之后視具體情況進行調整。 (三)本辦法未盡事宜,由學院人事分配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解釋。 附件:1.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績效考核辦法 2.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3.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4.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5.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6.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科研成果獎勵實施辦法 2013年4月15日 附件1: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績效考核辦法 為加強學院內部管理,充分調動全院教職工的工作主動性、積極性, 激發(fā)各部門的工作活力,強化全院教職工工作責任心,提高工作效率和教育教學質量,建立客觀公正的考核評價機制,特制訂本辦法。 一、考核的基本原則 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注重實績和效率的原則;獎懲并舉的原則。 二、考核的范圍和對象 (一)考核范圍??己说姆秶菍W院各機關及教輔部門(包括黨群工作部門)和各教學系部。院領導班子的績效考核,按干部管理權限遵照上級有關規(guī)定和文件精神執(zhí)行。 (二)考核對象。根據工作的屬性和部門工作特點將考核對象分為以下兩類: 1.機關及教輔部門。包括黨政辦、組織部、宣傳部、教務處、科研外事處、人事處、計財處、學生處、國資處、保衛(wèi)處、紀委、工會、團委、圖書館、學報、督導室、招生就業(yè)服務中心、數(shù)字辦、基建辦、后勤辦。 2.教學系部。包括水利系、水資源工程系、環(huán)境與化學工程系、交通工程系、土木工程系、測繪工程系、財經系、管理系、信息工程系、機電工程系、自動化工程系、外語系、旅游系、藝術系、基礎部、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體育部。 三、考核內容 (一)機關及教輔部門 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按照定量和定性相結合的原則考核工作實績,由以下三部分組成: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完成情況、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師生公認測評情況。 1.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根據學院年度工作報告及各部門工作職責確定,一年一定。主要考核工作目標及任務的飽滿程度以及完成的程度。 2.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包括政治學習、業(yè)務學習及周例會、隊伍建設、內部管理。 3.師生公認測評情況。測評內容包括教職工與學生滿意度、領導滿意度。主要測評各部門履行職責與轉變職能、服務質量與辦事效率、工作實績與辦事效果、公正與廉潔等四個方面。 以上考核目標的確定要做到科學合理、符合實際、操作性強,各類指標應盡量數(shù)據化。 (二)教學系部 教學系部績效考核包括思想政治、教學科研、學生管理和招生就業(yè)等工作,具體內容包括隊伍建設、黨團組織、教學管理、教學質量、教研科研、學生管理、招生就業(yè)等。 四、計分標準 (一)機關及教輔部門??己丝偡?00分,即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70分、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占20分、師生公認測評情況占10分。 (二)教學系部??己丝偡?00分,按績效考核評價指標體系執(zhí)行。 (三)加分與減分。對做出突出貢獻的部門酌情加分,對出現(xiàn)重大失誤或嚴重問題的部門酌情減分。 具體內容和記分標準分別見《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和《系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五、考核方式和考核結果等次確定 (一)考核方式。采用分類考核方式,機關及教輔部門、系部分別進行考核。注重常態(tài)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將日常檢查的情況作為年終考核的依據。年終考核時,院績效考核辦公室組織相關職能部門采用聽取匯報、現(xiàn)場查看、查原始資料、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個別訪談、網上評議評選等方法,綜合被考核部門的全部考核內容得分及加減分,計算出被考核部門的最后得分。 (二)考核結果等次確定 在分類考核的基礎上,根據被考核部門的最后得分,從高分到低分的次序,按機關及教輔部門和教學系部分類排名,分別確定一、二、三等。 1.一等部門 (1)一等部門的確定:分別將機關及教輔部門得分排名在前六位、系部得分排名在前六位,且不少于90分的確定為一等部門。 (2)實行一票否決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不能確定為一等。 ①綜合治理出現(xiàn)嚴重問題按上級有關規(guī)定應予處罰的; ②違反計劃生育條例的; ③部門工作人員受到黨紀、政紀處分或法律追究的; ④給學院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⑤經過學院認定其他嚴重問題的。 2.三等部門 機關及教輔部門得分排名在最后兩位、系部得分排名在最后兩位,且少于70分,確定為三等部門。 3.二等部門 除一等、三等部門外,其余確定為二等部門。 六、考核結果的運用 (一)考核結果與部門津貼掛鉤。 具體分配辦法,依據學院崗位津貼分配方案執(zhí)行。 (二)考核結果是干部選拔任用的重要依據。連續(xù)兩年考核被確定為一等的機關處室和教學系部,組織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在選拔任用時可作為參考依據??冃Э己吮淮_定為三等的機關及教輔部門和教學系部,組織部門對其主要負責人實行警示(誡勉),連續(xù)兩年受到警示(誡勉)的,對部門的主要負責人按程序免去其領導職務。 (三)考核結果與人事部門年度考核評先評優(yōu)掛鉤。在年度績效考核中,當年優(yōu)秀指標比例酌情向取得一等的部門傾斜??冃Э己舜_定為一等的部門即為先進單位,其主要負責人當年評定為優(yōu)秀,部門職工優(yōu)秀比例上調2個百分點;績效考核確定為三等的部門,年度考核個人評優(yōu)比例適當縮減,其主要負責人當年不得評為優(yōu)秀,部門職工優(yōu)秀比例下調4個百分點。 (四)對績效考核確定為一等的部門,學院授予年度績效考核先進單位的稱號,并發(fā)放一定獎金。 七、組織領導 (一)成立學院績效考核工作領導小組。 組 長:劉國際 張惠貞 副組長:王衛(wèi)東 楊士恒 成 員:相關的其他院領導及相關部門負責人 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研究和決定學院績效考核工作中的重要事項,組織協(xié)調績效考核工作中的有關問題,對被考核部門的考核結果進行審定。 (二)領導小組下設績效考核辦公室,內設兩個績效考核工作組。 1.績效考核辦公室的主要職責是: (1)草擬并修改學院績效考核辦法及實施細則。 (2)具體組織各部門績效考核工作。 (3)綜合考核督導信息,及時記錄績效考核檔案。 (4)做好與考核、教學督查有關的調研工作。 (5)當好院領導參謀,完成院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2.績效考核工作組的主要職責是:分別負責機關及教輔部門和教學系部年終績效考核工作。 年終考核分組如下:(1)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工作組;(2)教學系部績效考核工作組。 八、工作步驟和程序 績效考核每年一次,按以下步驟和程序進行: (一)各部門制定年度目標管理考核指標,分管院領導審查,交院績效考核辦公室組織專家初審,再報請院黨委審定,作為年終處室績效考核目標的依據。 (二)院績效考核辦公室組織民意調查、測評,收集各類考核信息。 (三)院績效考核辦公室綜合考核測評情況,初定考核結果、等次和獎懲方案,報院黨委審定。 九、考核紀律 (一)在考核工作中,考核人員、考核對象、有關部門和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以下紀律: 1.不準弄虛作假,向考核組織提供虛假數(shù)據和情況。不準故意夸大、縮小、隱瞞、歪曲事實。 2.不準拉人情票,不準泄露測評信息。 3.績效考核工作組成員在考核本人所在部門時,應實行回避制度。 (二)對違反上述規(guī)定的部門和人員,視其性質、情節(jié)輕重和造成的后果,進行批評教育或給予紀律處分。 十、其他 (一)本辦法由院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解釋。 (二)本辦法自發(fā)布之日起試行。 附件2: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為做好機關及教輔部門績效考核工作,根據《學院績效考核辦法》,按照突出績效、客觀公正、科學嚴謹?shù)脑瓌t,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一、考核對象 學院各機關及教輔部門。 二、考核內容 包括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師生公認測評情況三個部分,另設加減分項目。 三、考核工作原則 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注重實績的原則;定量與定性結合的原則;日??己伺c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 四、考核程序與方式 (一)績效考核工作由學院績效考核領導小組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二)各項目標考核采取自評與互評,日??己伺c年度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 (三)考核采用聽取匯報、查原始資料、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民主測評、個別訪談等方式進行。 五、考核計分 (一)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基礎分100分,占總權重70%): 主要工作目標及任務,先由各部門根據學院年度工作要點、上級業(yè)務部門要求及本單位工作職責和主要任務,并參照上年度工作業(yè)績提出,經主管領導審閱后報學院績效考核辦公室審核,最后報院黨委研究確定。 工作目標的評價注重績和效兩方面,注重工作流程和辦事程序,從工作任務的完成情況、工作時效、工作質量、取得成效等方面,按照 “好”、“較好”、“一般(基本完成)”、“差(未完成)”四個評價檔次進行評價。處室工作目標考核得分=(“好”個數(shù)×1+“較好”個數(shù)×0.8+“一般(基本完成)”個數(shù)×0.6+“差(未完成)”個數(shù)×0.5)×100÷有效項目評價數(shù)。 (二)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基礎分100分,占總權重20%): 考核包含以下內容: 1.廉潔自律(20分) 黨風廉政建設責任制落實好,廉潔自律,無違反黨紀、政紀行為;遵守國家和學院財經制度,無違法、違規(guī)行為;自覺接受組織和群眾監(jiān)督,校務公開制度落實好。 2.制度建設(20分) (1)規(guī)章制度健全完備。 (2)內部分工明確,工作協(xié)調順暢。 (3)辦事程序明確、規(guī)范,辦事效率高。 (4)按時上下班,無遲到、早退或曠工現(xiàn)象,出勤率高。 3.行政執(zhí)行力(20分) (1)認真貫徹執(zhí)行學院各項規(guī)章制度、決策和決定,按時完成各項工作,重工作落實,工作效率高,無拖延、推諉現(xiàn)象或重大失誤。 (2)按時參加學院召開的各種會議,無遲到、早退或曠會現(xiàn)象;按時、保質報送有關材料。 4.服務意識(20分) (1)注重為教學一線服務,體現(xiàn)服務育人、管理育人的宗旨。 (2)全局觀念強,積極協(xié)調部門關系,主動配合工作。 5.綜合性工作(20分) (1)積極開展精神文明創(chuàng)建活動,認真做好普法、綜合治理、安全穩(wěn)定、保密、愛國衛(wèi)生、計劃生育等工作,并做好相應記錄。 (2)無違法、違規(guī)現(xiàn)象,無相關責任事故。 (3)組織員工積極參加業(yè)務學習和培訓工作,做好相應記錄。 (4)重視檔案建設,立卷、歸檔及時,檔案資料管理規(guī)范。 (5)認真、及時完成學院交辦的各項臨時性工作。 (三)師生公認測評(基礎分100分,占總權重10%): 1.測評計分:師生公認測評總分100分,其中院領導占30分、同級部門主要領導占30分、服務對象占40分。 2.測評內容:主要測評處室履職與轉變職能、服務質量與辦事效率、工作實績與辦事效果、公正與廉潔等四個方面。各民主測評表設上述四個測評項目,每個項目分別為“好”、“較好”、“一般”、“差”四個檔次。師生公認測評得分=(“好”個數(shù)×1+“較好”個數(shù)×0.8+“一般”個數(shù)×0.6+“差”個數(shù)×0.5) ×100÷有效項目測評個數(shù)。 3.參加測評人員:根據機關及教輔部門工作對象不同,分別在院領導、同級部門(每個部門1票)、服務對象(在職教職工、學生、離退休人員)中進行。服務對象測評中,工作與學生關聯(lián)不大的只在教職工中測評;工作與學生有關聯(lián)的,既在在職教職工中測評,也在學生中測評,其中測評分教職工占2/3,學生占1/3;離退休工作,既在教職工中測評,也在離退休人員中測評,其中測評分教職工占1/3,離退休人員占2/3。各類人員參加測評人數(shù),根據年終考核時具體情況而定。 4.測評的組織:師生公認測評,采取無記名問卷調查測評方式進行,由院績效考核辦組織實施。 六、加分與減分規(guī)定 1.年度工作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部門,酌情加分,最多加15分: (1)獲國家級表彰獎勵加10分; (2)獲國家部委、省委、省政府表彰獎勵加8分; (3)獲省教育廳、科技廳、社科聯(lián)表彰獎勵加6分; (4)獲省屬其他部門和市(廳級)表彰獎勵加4分; 以上各類加分項目中,主要承擔部門占獎分1/2,參與部門占獎分1/2。 (5)系部獲獎加分時,對擔負主要工作量的相關部門按獎分的20%計算加分。 2.年度工作中出現(xiàn)下列情況之一的部門,核減相應分數(shù): (1)發(fā)生重大責任事故扣10分;發(fā)生較大責任事故扣6分;發(fā)生一般責任事故扣3分。 (2)發(fā)生事故造成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的扣2分;在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扣4分;在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扣6分;在5000元以上的扣8分。 (3)出現(xiàn)工作差錯或失誤扣2分/次。 (4)未按規(guī)定時間上交材(資)料的部門,由接收部門上報考核辦,每次扣0.5分。職能部門因保管不善,將接收材(資)料丟失,由上交材(資)料部門上報考核辦,每次扣0.5分。 (5)出勤:遲到或早退,每人次扣部門0.1分。行政人員曠工每人每半天扣部門0.2分,教師曠課每人每節(jié)扣所在部門0.2分。未按要求堅持考勤的,扣責任部門1分。 (6)無故不參加全院或有關部門組織的大型活動,根據簽到情況,每人次扣部門0.1分。組織活動部門在兩個工作日時間內將簽到結果報人事處。 3.加分與扣分,由考核辦計入部門考核檔案,年終計入部門考核總分。 以上加分與減分項目計算時間以上次年度績效考核時間至本次年度績效考核時間為止。同一項目不同級別的獎勵加分取最高分。 七、處室考核最后得分計算公式: 考核最后得分=處室主要目標及任務完成情況得分×70%+部門管理及隊伍建設情況得分×20%+師生公認測評情況得分×10%+加分項目獎分-減分項目扣分。 - 9 - 附件3: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績效考核實施細則 為了加強系部師生思想政治工作,不斷推進思想政治工作的科學化、制度化和規(guī)范化,提升思想政治工作的整體水平,創(chuàng)建優(yōu)良的校風、教風、學風,加強專業(yè)建設和教師隊伍建設,強化系部教學管理,提高教學質量和科研水平,形成規(guī)范、科學、高效的教學科研機制,根據《學院績效考核辦法》,特制定本細則。 一、考核對象 各教學系部 二、考核內容 包括教學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考核,具體內容包括隊伍建設、黨團組織、教學管理、教學質量、教研科研、學生管理、招生就業(yè)等。 三、考核工作原則 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注重實績的原則;定量與定性相結合的原則;日??己伺c年終考核相結合的原則;常規(guī)工作與特色工作相結合的原則;師生評價、系部自評和學院考核相結合。 四、考核程序與方法 1.考核工作由學院績效考核辦公室負責組織實施。 2.考核每年年底進行一次,各系部依據《黃河水院系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中的要求,全面客觀地總結全年系部工作,前準備相關材料,上報自評報告。 3.考核采取聽取匯報、查看原始資料、召開座談會、問卷調查及合議評分等方式進行。 五、考核記分 《黃河水院系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包括教學科研和思想政治等工作的考核,具體內容包括隊伍建設、黨團組織、教學管理、教學質量、教研科研、學生管理等,考核總分為100分,另設加減分計入總成績。 考核最后得分=系部績效考核得分+加分項目獎分-減分項目扣分。 六、加減分細則 1.加分項目(總分15分) 序號 類別 項目名稱 考核計分辦法 1 教研 科研類 科研成果獎 1.國家級:一等獎5分/項;二等獎4分/項;三等獎3分/項。 2.省部級(含全國性學會、省級一級學會):一等獎3分/項;二等獎2分/項;三等獎1分/項。 3.地市級(含省級二級學會):一等獎1分/項;二等獎0.5分/項.。 2 教學成果獎 1.國家(部委)級:一等獎5分/項,二等獎4分/項,三等獎3分/項。 2.省部級(含全國性學會):一等獎3分/項,二等獎2分/項,三等獎1分/項。 3.地市級(含省級學會):一等獎1分/項,二等獎0.5分/項。 3 科研立項 1.國家級項目:4分/項。 2.省部級項目:3分/項。 3.地市級項目:1分/項。 4 質量 工程類 專業(yè)建設 1.國家級建設專業(yè):5分/個。 2.省部級建設專業(yè):3分/個。 5 教學名師 1.國家級教學名師:4分/人。省部級教學名師:2分/人。 6 課程建設 包括精品資源共享課、精品視頻公開課等: 1.國家級建設課程:3分/門。 2.省部級建設課程:1分/門。 7 教材建設 1. 國家級規(guī)劃教材:2分/部。 2. 省部級規(guī)劃教材:1分/部。 8 生產性實訓 基地(培訓基地) 認定 1.國家財政支持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培訓基地):5分/個。 2.省部財政支持的生產性實訓基地(培訓基地):3分/個。 9 技能 競賽類 教師競賽 教師參加教學、說專業(yè)、說課、多媒體課件制作等競賽獲獎: 1.國家級:一等獎4分/項,二等獎3分/項,三等獎2分/項。 2.省部級(含全國性學會):一等獎2分/項,二等獎1分/項,三等獎0.5分/項。 10 學生技能競賽 1.學生參加專業(yè)性學習競賽和職業(yè)技能競賽獲 (1)國家獎勵:一等獎.5分/項,二等獎4分/項,三等獎3分/項。 (2)省部級(含全國性學會)獎勵:一等獎3分/項,二等獎2分/項,三等獎1分/項。 (3)地市級(含省級學會)獎勵:一等獎1分/項,二等獎0.5分/項.。 2.學生參加文化、藝術、體育等大型活動獲團體類獎: (1)國家級獎勵:5分/項。 (2)省部級獎勵:4分/項。 (3)地市級獎勵:3分/項。 11 集體 榮譽類 系部工作獲獎、 組織活動社會影響情況 1.系部工作獲獎:國家級每項5分,省部級每項4分,地市級每項3分。 2.系部組織活動獲良好社會影響(市級及以上媒體報道與獲得市級以上優(yōu)秀組織獎、先進單位等合并考慮):國家級每項加5分,省部級每項4分,地市級每項3分。 注:①同一項目只記最高分,不重復加分,所有加分項目超過15分,按15分記; ②所有項目按年度只計1次,跨年度不重復計算; ③加分項目涉及多個系部的,所在系部按1/2計,其他系部按1/2分配; ④除上述項目外,集體獲得其他獎項或榮譽,由考核組酌情加分; ⑤除上述項目外,個人獲得獎項或榮譽,不加分; ⑥行政教輔部門獲獎加分時,對擔負主要工作量的相關系部門按獎分的20%計算加分。 2.減分項目(同機關及教輔部門) - 19 - 附件4: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績效考核指標體系 考核指標 考核內容 考核方式與材料 指標 分類 指標權重 一級 指標 二級 指標 觀測點 1.共性目標20% 20% 1.1黨建與思政工作(20分) 1.1.1思想建設 (10分) 理論 學習 政治理論學習積極主動、形式多樣,認真完成上級布置的學習任務,資料齊全。 部門政治學習材料、記錄。 1.1.2組織建設 (10分) 班子團結民主決策 有健全的民主生活會和部門會議制度并得到落實;內部團結和諧,積極貫徹落實 “三重一大”制度;重大事情集體協(xié)商解決,重大事項經過教代會通過。 民主生活會會議記錄,各項基層黨建工作材料。 1.2管理水平與工作效率(50分) 1.2.1工作任務執(zhí)行(20分) 公文處理參加活動 認真履行工作職能,按要求參加學院會議及活動;按要求處理公文、報送材料;執(zhí)行力強,按時按質按量完成學院布置的各項任務。 院級活動簽到統(tǒng)計表,部門報送工作計劃等材料情況。 1.2.2信息建設 (10分) 二級網站信息建設 二級網站建設內容豐富、管理規(guī)范,更新及時;積極參與學院信息化建設。 系部網頁。 1.2.3人員管理 (20分) 崗位設置考勤考核 崗位職責明確;考勤管理規(guī)范,考勤記錄嚴格;部門人員考核公正認真。 考勤月報統(tǒng)計表;考勤抽查記錄。 1.3精神文明建設(“一票否決”內容)(30分) 1.3.1廉政建設 (10分) 如出現(xiàn)一票否決內容違規(guī)行為,則該部門當年不能評為一等 認真貫徹落實黨風廉政建設的各項規(guī)定和決定;規(guī)范廉潔從政行為;切實履行部門反腐倡廉職責。 黨風廉政建設相關材料。 1.3.2計劃生育(10分) 宣傳落實計劃生育國策,無違反計劃生育政策現(xiàn)象。 工會提供材料。 1.3.3安全穩(wěn)定 (10分) 加強組織領導,嚴格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領導責任制和目標管理責任制;加強干部職工的道德、法制和廉政教育工作,加強矛盾糾紛排查調處工作,加強內部治安防范和安全管理工作,做到部門內部無違法犯罪問題。 保衛(wèi)處檔案材料,黨政辦記錄材料。 2.業(yè)務目標80% 50% 2.1教學管理(100分) 2.1.1日常教學管理 (40分) 管理規(guī)范組織嚴密(25分) 嚴格按照教學計劃組織教學;認真組織、制定各類教學文件(如學期教學計劃、學期考試計劃、教學進程計劃表等)并按規(guī)定時間和格式上報;每周上報教學通報,按時提交學期教學檢查自查報告等資料。嚴格按照考試計劃組織考試,監(jiān)考教師沒有出現(xiàn)監(jiān)考事故。 系部原始檔案材料,教務處提供相關材料。 教學檔案管理完整(15分) 課程教學資料完整,包括教學文本、授課計劃、試題(卷)、實驗實訓實習大綱、指導書等;教師教學業(yè)務檔案完整,包括教師工作手冊等;畢業(yè)設計(論文)資料,頂崗實習記錄、科技作品和獲獎材料等。 系部教學檔案建檔體系;檔案目錄及相關材料;教務處的提供相關材料。 2.1.2教研室 管理 (20分) 教研室管理規(guī)范高效(20分) 教研室管理規(guī)范;有學期工作計劃、工作目標和總結;定期有效開展教研活動;教研、教改及內涵建設成效顯著;有內容、有記錄、效果好;全員參加。 系部原始檔案材料,教研室工作記錄等。 2.1.3教學質量監(jiān)控(40分) 教學質量高,學生滿意度高 (40分) 建立多元化的教學質量保證與監(jiān)控體系,運行與效果良好。教學聽課制度、教學檢查制度和專業(yè)社會調研制度等均得到較好的執(zhí)行;及時召開教師和學生座談會;切實開展教學督導、學生評教和教師評學等活動,成效顯著。 系部原始檔案材料,聽課記錄匯總表、座談會記錄,評學、評教記錄,督導通報等。 5% 2.2教研、科研工作(100分) 2.2.1教研工作 (50分) 教科工作(50分) 高度重視專業(yè)教學研究與教學改革工作,探索、創(chuàng)新工學結合人才培養(yǎng)模式;積極開展課程建設與課堂教學改革,實施教學練做一體化的教學模式。 系部原始檔案材料,專業(yè)調研資料、人才培養(yǎng)方案、課程資源、論文論著等,教務處提供相關材料。 2.2.2科研工作 (50分) 生產科研(30分) 高度重視科研工作,組織教職工積極參與各級、各類科研項目的申報、立項、鑒定等工作,生產服務效益高。 系部原始檔案材料,科外處統(tǒng)計資料。 論文著作(20分) 高度重視教材建設,積極推薦教師參與教材的編寫、出版工作;鼓勵教師撰寫教研、科研論文。 論文、論著及教材原或復印件,科外處統(tǒng)計資料。 15% 2.3學生工作(100分) 2.3.1組織領導 (10分) 領導 機構 (5分) 系部學生工作組織機構健全,分工明確,定期召開學生工作專題會議,有詳細的工作計劃和總結。 系原始資料,學生工作管理機構及分工情況一覽表,會議記錄。 制度 建設 (5分) 學生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健全;嚴格按照制度執(zhí)行。 系原始資料,學生訪談,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2.3.2隊伍建設 (30分) 輔導員 隊伍建設(15分) 學生管理人員熱愛學生工作,團結協(xié)作,工作積極主動,廉潔自律,作風正派。經常深入學生當中開展工作,學校分派的工作能積極組織、圓滿完成。 系部始資料,學生代表座談等,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學生干部隊伍建設(15分) 學生會、班委會、團支部組織機構健全、管理有序;職責分明,團結協(xié)作;學生干部整體素質高,能起到模范帶頭作用;積極組織主題鮮明,豐富多彩的學生活動。 系原始資料,學生訪談,查閱黨、團組織及學生自律組織機構、章程及組織活動計劃、實施過程、總結報告等,團委、學生處提供資料記錄。 2.3.3學生管理 (50分) 學生教育(15分) 日常教育常抓不懈;學生管理人員能經常深入學生中,為學生服務,發(fā)現(xiàn)并及時解決問題,記錄齊全;在本系網頁中開設有學生工作專欄,能有效地對學生進行日常教育與管理;精心組織每周班團活動,活動效果好。領導重視各項專題教育;教育專題形式多樣、特色鮮明、學生參與面廣,記錄詳實。積極組織征兵工作、畢業(yè)生預征工作、士官直招工作;積極組織學生參加社會實踐活動、認真指導學生社團。各項專題教育有規(guī)劃、有保障、實施得力。 系原始資料,學生座談查閱學生管理人員工作筆記,班團活動開展情況(思政、紀律、衛(wèi)生、安全、養(yǎng)成教育等內容),學生座談、問卷等,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日常學生管理 (25分) 學生考勤管理規(guī)范,學生請銷假制度健全,有審批記錄;及時發(fā)現(xiàn)、處置、上報學生違紀違規(guī)行為;加強宿舍管理(思政、行為、安全、衛(wèi)生等),積極開展文明宿舍創(chuàng)建工作;新生入學教育安排合理;畢業(yè)生離校工作扎實,做到“文明、安全、有序”。 系原始資料,系日??记谟涗?;查寢情況;寢室衛(wèi)生總評;獎懲情況等。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心理健康教育與危機干預(10分) 建立、健全心理健康教育體系,積極開展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建立危機預警機制,學生危機事件報告渠道暢通。 系原始檔案,學生座談,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2.3.4學生資助 (10分) 各類獎助學金、補貼的評選與發(fā)放(10分) 貧困生認定科學、合理。實行貧困生資料庫科學動態(tài)管理;資助檔案齊全。評選程序規(guī)范,公平公正,公示及時。 系原始檔案,學生座談,系貧困生檔案,系獎助學金評定方案,團委、學生處提供的資料記錄。 10% 2.4招生與就業(yè)工作(100分) 2.4.1招生工作 (40分) 招生宣傳(20分) 積極配合學院做好招生宣傳工作。與招生工作相關的網站信息更新及時。 系檔案材料,招生宣傳資料。 專業(yè)咨詢(20分) 積極開展招生期間的專業(yè)咨詢工作,有專人咨詢電話公開、暢通。 2.4.2就業(yè)工作 (60分) 就業(yè)教育(20分) 成立就業(yè)工作機構,定期組織專門就業(yè)工作會議,定期開展學生就業(yè)指導工作;就業(yè)指導與創(chuàng)業(yè)教育納入學校公共課必修課程體系。 系檔案材料,招就辦提供數(shù)據。 就業(yè)服務(30分) 加強與企業(yè)溝通聯(lián)系,廣泛開辟就業(yè)市場,拓展就業(yè)渠道,收集用人單位需求信息及供需見面會信息并發(fā)布,掌握畢業(yè)生的動態(tài),就業(yè)材料及時更新,指導學生就業(yè)方向和協(xié)議簽訂,及時發(fā)放報到證。 系檔案材料,招就辦提供數(shù)據。 就業(yè)管理(10分) 做好就業(yè)協(xié)議的收交工作,及時統(tǒng)計就業(yè)狀態(tài)數(shù)據;搞好“專升本”選拔、推薦工作。積極配合學院做好校園招聘會及各項活動、畢業(yè)生與企業(yè)回訪工作。 系檔案材料,招就辦提供數(shù)據。 備注: 1.考核總分實行百分制,各類指標權重系數(shù)為:共性目標20%,業(yè)務目標中教學管理50%,科研工作5%,學生工作15%、招生與就業(yè)工作10%。(基礎部、思政部、體育部三部教學管理75%,科研工作5%)。 2.依據各考核觀測點考核內容確定評定等級分為A、B、C、D四等,分別對應優(yōu)秀、良好、中等和合格。各等次對應的得分系數(shù)為:A(100%)、B(80%)、C(60%)、D(40%)。 3.各系績效考核得分計算方法:考核總分=共性目標得分×20%+教學管理工作得分×50%+科研工作得分×5%+學生工作得分×15%+招生與就業(yè)工作得分×10%。 4.各部績效考核得分計算方法:考核總分=共性目標得分×20%+教學管理工作得分×75%+科研工作得分×5%。 附件5: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系部教學工作量計算辦法 一、計算原則與教學安排 教學工作量包括理論教學、實踐教學和實驗實訓室輔助教學三個部分。實踐教學包括各種實習、實驗實訓、課程設計、綜合練習、頂崗實習等。教學工作量以標準教學班教學課時為計算當量進行統(tǒng)計。一個標準教學班按40人計算(體育課按22人計算),一個標準教學班1節(jié)課為1個標準課時。 公共基礎課程的教學安排,見表1。專業(yè)基礎課與專業(yè)課由各系負責安排。 表1 全院公共基礎課程教學安排責任部門一覽表 序號 課程名稱 課程系數(shù) 責任部門 1 思想道德與法律基礎 1.10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2 毛澤東思想與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理論體系 1.10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3 形勢與政策 1.10 思想政治理論教學部 4 高等數(shù)學 1.30 基礎部 5 交流與表達 1.20 基礎部 6 體育與健康 1.00 體育部 7 計算機文化基礎 各系 8 英語 1.30 外語系 9 大學生職業(yè)發(fā)展與就業(yè) 招生就業(yè)服務中心、各系 10 軍事理論 學生處、各系 11 全院人文素質公共選修課 1.10 教務處、相關系部 二、計算方法 1.各系計算方法 依照各系年度平均在校生人數(shù),按全年每生30個課時的標準進行計算。各系教學工作量包括其教學任務范圍內的所有理論與實踐教學課程的教學工作量,其計算公式為: S1 — 年度教學工作量; N — 年度平均在校生人數(shù)。 2.各部計算方法 (1)課堂教學 根據各自然教學班的課程計劃學時、學生人數(shù)、課程系數(shù)等因素進行計算,其計算公式為: S2 — 課堂教學工作總量; n — 課程門次(每個自然教學班每門課程分別計為1個課程門次) Ni — 自然教學班人數(shù); M — 標準教學班人數(shù)(體育課取22,其它取40) Ki — 課程計劃學時; Qi — 課程系數(shù)。 (2)教學輔導與考核 S3 — 教學輔導與考核工作總量; n — 課程門次; Ni — 自然教學班人數(shù); M — 標準教學班人數(shù)(體育課取22,其它取40) Ki — 課程計劃學時。 3.各系部實訓室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實訓室教學工作量劃入相應的責任教學系部或職能部門,其計算公式為: S4 — 實訓室教學工作總量; n — 實訓室承擔的實驗實訓課程門次; Ni — 自然教學班或實訓分組教學班人數(shù); Ki — 計劃實驗實訓學時; Qi — 實訓室類別系數(shù)(計算機類實訓科目取0.1,其它取0.3) 4.教師人文素質公共選修課教學工作量計算方法 教師人文素質公共選修課教學工作量,由教務處計算并劃入任課教師所在教學系部或職能部門。 課堂教學及考核輔導工作量計算公式為 S5 — 教師人文素質公選課教學工作量; n — 課程門次; Ki — 課程計劃學時; Qi — 課程系數(shù) Ni — 自然組合教學班人數(shù); Pi — 組合班班級規(guī)模系數(shù),見表2。Pi計算公式為: 表2 組合教學班人數(shù)(Ni)與班級規(guī)模系數(shù)(Pi)對照表 Ni Pi Ni Pi Ni Pi Ni Pi Ni Pi Ni Pi 60 1.0000 90 1.1875 120 1.3750 150 1.5625 180 1.7500 210 1.9375 70 1.0625 100 1.2500 130 1.4375 160 1.6250 190 1.8125 210 2.0000 80 1.125 110 1.3125 140 1.5000 170 1.6875 200 1.8750 附件6: 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科研成果獎勵實施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充分調動和保護廣大教職工進行科學研究的積極性和創(chuàng)造性,鼓勵多出精品力作,不斷提升我院的科技水平和層次,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獎勵的對象為我校正式在編教職工,獎勵的成果含科研和教研成果。每年進行一次,只獎勵按規(guī)定在學院進行登記的科研成果。未按時申報登記的不予獎勵。下列成果不在獎勵之列。 1.摘要、訪談、宣傳性報道、文學作品等非學術性論文;發(fā)表在增刊、???、特刊、論文集及其它非正規(guī)期刊上的論文; 2.不包括各類學會、研究會及其它非政府組織舉辦的全國、全省、全市等學術、展覽、演出等活動交流編撰的文章、藝術作品、評獎; 3.不包括非政府組織如各類基金會、學會、出版單位、企業(yè)等設立的研究項目及其獎勵; 4.成果完成單位未注明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的。 第三條 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guī)及學院有關規(guī)定的科研成果,自選項目及其成果或獎勵、未經學院科研管理部門申報的科研項目及其成果或獎勵;未經學院同意或備案,私自與外單位聯(lián)合上報獎勵的科研成果;學院及其有關部門已單列獎勵的科研成果,不予獎勵。 第四條 項目級別的認定 國家級項目是指國家科學技術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國家社會科學基金委員會、全國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全國教育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等單位下達的項目;省部級項目是指部委、省委、省政府、省科技廳、省教育廳(僅限教學研究項目)和省哲學社會科學規(guī)劃辦公室、省發(fā)展研究中心等下達的項目;廳局級項目是指省政府直屬廳局、市委、市政府、市科技局、我院等單位下達的項目。 第二章 論文獎勵 第五條 論文發(fā)表獎勵的對象僅限第一作者或獨著,且單位署名為“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當年在不同類別期刊上發(fā)表或被檢索的論文獎勵標準如下: (1) 凡在我校認定一類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10000元。 (2) 凡在我校認定二類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8000元。 (3) 凡在我校認定三類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3000元。 (4) 凡在我校認定四類期刊上發(fā)表的論文,每篇獎勵300元。 學院依據《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國社會科學引文索引(CSSCI)來源期刊》等對期刊進行分類,實行動態(tài)管理,以各期最新版本為準。一類期刊指影響因子大于1的著名期刊。二類期刊指公開發(fā)表且被《SCI》、《EI》、《SSCI》、《A&HCI》、《CSSCI》收錄以及在《人民日報》理論版。三類期刊指《中文核心期刊要目總覽》中除已列入一類、二類之外的刊物以及《光明日報》、《中國教育報》理論版。四類期刊指一般CN學術期刊(含該類英文)以及其它地市級以上報紙理論版。 第六條 若一篇論文在同一年度符合以上多項條件的,按最高獎勵標準執(zhí)行,不重復獎勵。 第七條 發(fā)表在學術期刊上的論文,字數(shù)一般應在3000字以上;發(fā)表在報紙(理論版)上的論文,字數(shù)一般應在2000字以上,不足上述標準的,獎勵金額減半。 第八條 發(fā)表的論文被轉載或復印的,學院給予獎勵;多次轉載或復印的多次獎勵。獎勵標準如下:被《新華文摘》全文轉載的獎勵5000元,要點和部分轉載的獎勵1500元;被人大報刊復印資料全文復印、《高等學院文科學術文摘》全文轉載的獎勵2000元;要點和部分轉載的獎勵500元。 第三章 著作與教材獎勵 第九條 學院對第一完成單位為“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的學術專著和教材進行獎勵(已獲得學院其他項目獎勵的不再重復獎勵)。獎勵分為五個檔次:優(yōu)秀學術專著獎勵15000元;一般學術專著獎勵7000元;國家級重點規(guī)劃教材獎勵8000元;普通教材獎勵4000元;其它書籍獎勵2000元。 1.獲優(yōu)秀學術專著獎勵的需同時滿足下列2個條件: (1)有較高的學術水平和重要的理論或應用價值,并在某一學科(專業(yè))領域具有一定創(chuàng)新性的學術著作;不包括教材、譯著、工具書、輔導材料、修正再版書,以及一般普及性、宣傳性讀物等; (2)核心內容是第一著者完成的工作,并在中文核心期刊及以上級別的學術刊物上發(fā)表論文兩篇以上。 2.符合第1條(1)的按一般學術專著獎勵。 3.國家級重點規(guī)劃教材以教育部公布的為準。 4.不屬于國家級重點規(guī)劃教材的按普通教材進行獎勵。 5.參與第一完成人為本校教職工出版的著作或教材的本校參編者,學院不再給予獎勵。 第十條 對學院教職工參加外單位主編的學術著作或教材編寫的,以撰寫每萬字100元為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高于1000元。 第十一條 譯著和其他出版物(辭書、工具書等)按其它書籍標準獎勵。參與外單位主編的該類書以撰寫每萬字50元為標準給予獎勵,最高獎勵不高于500元。 第四章 科研項目獎勵 第十二條 以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為主持單位的主持人,在國家級、國家直屬部委、省級、地廳級立項并獲資金資助的項目,學院按級別給予一定比例的獎勵,用于支持項目的研究。其中國家級按1:1.5獎勵,省部級按1:1獎勵;地廳級按1:0.5獎勵。橫向課題由課題委托單位獎勵。 第十三條 以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為主持單位的主持人每完成一項不帶資金的項目結項后,學院獎勵如下: 1.國家級項目獎勵50000元,國家部委項目獎勵30000元; 2.省級自然科學項目獎勵20000元,省級人文社科及教學研究項目獎勵10000元; 3.地廳級自然科學項目獎勵4000元,地廳級人文社科及教學研究項目獎勵2000元; 第十四條 參與外單位主持的項目,學院不給予獎勵。 第十五條 帶資金項目在學院獎勵后所得資金總數(shù),低于同級別學院獎勵的不帶資金項目經費數(shù)的,可按后者進行獎勵。 第十六條 以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為主持單位的項目,申請省部級以上鑒定并獲通過的,學院獎勵鑒定費6000元(自選項目鑒定按該標準同等對待;結項后又通過鑒定的仍可獲得獎勵)。 第五章 專利獎勵 第十七條 凡屬職務發(fā)明獲得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以學院名義申請獲得批準、知識產權歸學院所有。專利授權后給予專利發(fā)明人以下獎勵: 1.發(fā)明專利每項獎勵8000元。 2.實用新型專利每項獎勵2000元。 3.外觀設計專利每項獎勵1000元。 第六章 獲獎成果獎勵 第十八條 第一完成單位署名為“黃河水利職業(yè)技術學院”的科研項目獲得由政府及上級主管部門評定授予的國家級、省部級、廳級科學技術獎、發(fā)明獎、科技進步獎、自然科學獎、優(yōu)秀社科獎、實用社科獎、發(fā)展研究獎、教學成果獎等獎勵的成果,學院給予獎勵。每項獎勵標準如下: 1.國家級一等獎 1000000元 2.國家級二等獎 500000元 3.省部級一等獎 50000元 4.省部級二等獎-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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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 黃河 水利 職業(yè)技術學院 分配制度 改革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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