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電大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小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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專業(yè)好文檔小抄版行政法一.填空題1、 行政法律關系是指行政法所調整和規(guī)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和義務內容的各種社會關系。2、行政法律關系的客體包括物、行為和精神財富3、以行政法調整對象的范圍為標準,對行政法進行分類,可分為一般行政法和特別行政法4、行政許可權的行使,應當以相對方申請為前提。5、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6、按照行政機關所轄的區(qū)域范圍不同,可分為中央行政機關和地方行政機關7、國務院各部、委和行、署在政法上的職權主要有制定規(guī)章權和本部門所轄事務的管理權8、機關的民事行為同公務行為可以根據各自行為的特征來確認:具有縱向管理性質的行為屬于公務行為,具有平等有償特點的行為一般是民事行為。9、依據實施行政行為時所形成的法律關系的不同,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行政立法行為、行政執(zhí)法行為和行政司法行為三類。10、行政行為通常具有的法律效力是公定力、確定力、約束力、執(zhí)行力11、行政立法依其權力來源不同,可分為職權立法與授權立法12、從法律意義上講,行政立法程序必須遵循的兩個原則是:民主原則、效率原則13、以許可的書面形式及其能否單獨使用為標準,分為獨立的許可和附文件的許可14、許可申請的審核一般包括程序性審核和實質性審核15、行政許可的設定權分配是指各種主要法律淵源形式在設定行政許可上的權力配置。16、除可以當場作出行政許可決定的外,行政機關應當自受理行政許可申請之日起二十日內作出行政許可決定17、根據行政許可法第 60 條和第 61 條的規(guī)定,行政許可監(jiān)督主要包括行政機關內部的層級監(jiān)督和行政機關對被許可人的監(jiān)督兩種。18、行政強制的對象是向對方的財物和人身自由19、根據強制執(zhí)行的對象分為財產、行為、人身三種執(zhí)行方式20、行政合同的締結主要有招標、拍賣、邀請發(fā)價、直接磋商等方式21、行政合同一般采用書面形式22、行政命令是行政機關依職權進行的,對相對方科以義務的行為23、以行政知道的功能差異為標準,可將行政命令分為規(guī)制性行政指導、調整性行政指導、助成性行政指導24、申誡罰的具體形式主要是警告和通報批評25、行政處罰案件由違法行為發(fā)生的縣級以上人民政府具有行政處罰權的行政機關管轄26、人身罰主要有行政拘留和勞動教養(yǎng)兩種形式27、行政監(jiān)督屬于行政行為,與行政立法行為、行政執(zhí)法行為、行政司法行為同等重要28、審計的對象主要是會計資料29、我國行政救濟的途徑主要有行政機關救濟和司法機關救濟30、行政復議原則上采取書面審理的辦法3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可以自知道該具體行為之日起 60 日內提出行政復議。32、行政賠償的責任形式是損害賠償33、行政侵權行為是構成行政賠償責任的首要條件34、追償的形式有兩種,一種是“后補”式的追償:一種是“先陪后追”的方式35、把復議作為行政訴訟的必經階段,即復議前置原則,是一些國家行政訴訟的一項基本原則36、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的方式為開庭審理37、我國行政訴訟所規(guī)定的管轄主要有級別管轄、地域管轄和裁定管轄38、特殊地域管轄又可分為專屬管轄和共同管轄39、行政訴訟參加人包括當事人和訴訟代理人40、當事人在不同的訴訟程序中有不同的稱謂。在第二審程序中,稱上訴人和被上訴人41、起訴應以書面方式,即向人民法院遞交起訴狀,并按被告人數提出副本42、經審查,人民法院認為起訴符合法定條件的,應當在 7 日內立案,并通知原告43、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時,不得以調解為必經審理程序集結案方式。但是,行政賠償訴訟可以使用調解。44、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案件,有開庭審理和書面審理兩種方式45、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程序必須按一定的方式提起。提起的方式有申請執(zhí)行和移送執(zhí)行46、可定案證據的特征是:客觀性、相關性和合法性47、根據證據的變現(xiàn)形式,可將證據分為言詞證據和實物證據48、行政訴訟法律適用,是指人民法院按照法定程序,將法律、法規(guī)具體運用于各種行政案件,從而對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記性審查的專門活動49、行政判決分一審判決和二審判決兩種50、超越職權是指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超越的法律、法規(guī)的授權范圍51、濫用職權是指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雖然在其自由裁量權限內,但背離了法律、法規(guī)的目的和宗旨52、執(zhí)行根據是指人民法院據以采取執(zhí)行措施的生效法律文書53、非訴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即不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又不履行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機關向人民法院提出執(zhí)行申請,由人民法院采取強制措施,使具有行政行為得以實現(xiàn)的制度。二、選擇1、在行政法律關系雙方當事人中 B 必有一方是行政主體2、行政法律關系的變更是指行政法律關系要素的變更,包括 A 主體變更、B 客體變更、D 內容變更3、我國行政機關的設置原因是 A 適應需要原則、B 精簡原則、C 高效率原則、D 依法設置的原則4、垂直領導就是由于業(yè)務關系極為密切,上下級行政機關之間采取直接組織與指揮,權力高度集中。如 A民航、B 鐵路5、有權機關任命公民擔任行政公職叫做 D 委任6、以行政行為是否具備一定的法定形式為標準,可以將行政行為分為 B 要式行政行為和不要式行政行為7、行政行為撤銷的后果是 A 自撤銷之日起失去法律效力、C 行政行為因行政主體或行政相對方的不同過錯歸屬二有不同的責任結果、D 給相對方帶來損失時,行政主體予以適當補償8、執(zhí)行立法所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一般成為 B 實施條例、C 實施細則、D 實施辦法9、 《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條例》第 44 條規(guī)定:“對違反交通管理行為處罰的實施辦法,由國務院另行規(guī)定” 。此規(guī)定屬 A 立法授權10、資格許可是許其享有某種資格或具備某種能力的許可,如 A 律師證、B 會計師執(zhí)照11、行政許可實施主體的種類主要有 B 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只能的組織、C 被委托的行政機關、D 法定的行政機關12、根據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對人身的強制措施主要有 A 收容審查、B 強制傳喚、C 強制戒毒、D強制扣留13、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性質是 A 行政性、B 執(zhí)行性、C 強制性14、金錢制裁的形式有 A 支付違約金、C 賠償損失15、行政合同的解除方式有 B 單方解除、C 協(xié)議解除16、甲乙二人的違法事實和情節(jié)相同,但公安機關對甲裁決拘留,而對乙只罰款 50 元,這顯然是不公正的。這種行為屬于 B 同等情況,不同處罰17、A 違法行為輕微,并及時糾正;B 不滿 14 周歲的人有違法行為的;D 精神病人在并發(fā)期間有違法行為的,不予行政處罰18、行政監(jiān)督的主體是 A 行政機關19、審計的本質是 D 一種經濟監(jiān)督活動20、行政復議機關在接到行政復議申請后,應當在 B5 日內進行審查,對不符合本法規(guī)定的行政復議申請,決定不予受理,并書面告知申請人。21、對升省、自治區(qū)人民政府依法設立的派出機關所屬的縣級地方人民政府的具體行政行為不服的,向 C 該派出機關申請行政復議22、甲毆打乙致輕微上,公安局對甲作出拘留 15 日的處罰裁決。甲不服,經復議后,向人民法院起訴,乙作為第三人參加訴訟。關于本案處理,正確的做法有哪些?A 乙有權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D 人民法院有權變更公安局對甲的處罰23、李某是縣辦公室的安全保衛(wèi)干部,被借調到縣公安局,在借調的一次執(zhí)行任務中,違法剝奪了某人的人身自由。在這里,B 縣公安局是行政賠償義務機關24、某行政機關違法作出沒收公民趙某錄像機的決定,趙某氣憤之極而砸毀了自己的錄像機。在本例中,趙某 C 沒有向國家主張行政賠償的權利25、張某重傷他人被刑事拘留。一個月后,公安機關查明張某尚未滿 14 歲,遂依照《刑法》第 14 條釋放張某。張某的父親提出賠償要求,按照《國家賠償法》的規(guī)定,公安局如何處理?B 不予賠償26、某市西區(qū)治安聯(lián)防隊行駛該區(qū)公安分局委托的治安管理權。某日,聯(lián)防隊員周某抓獲了有行竊嫌疑的蓋某,因蓋某拒不說自己的真實姓名,周某用木棍將蓋某毆打致傷。蓋某向法院提起訴訟。依照《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應由誰承擔國家賠償義務?B 區(qū)公安分局27、1995 年 1 月 5 日,錢某因盜竊嫌疑被公安機關刑事拘留。1995 年 6 月 1 日,法院以盜竊罪終審判處錢某有期圖形 3 年。1997 年 1 月經復查發(fā)現(xiàn)錢某犯罪使尚不滿 16 周歲,法院根據刑法規(guī)定改判無罪,予以釋放。錢某被釋放后請求國家賠償,請問應當如何處理?C 應當給與賠償,損害應從 1995 年 6 月 1 日算至1997 年 1 月。28、國家賠償法規(guī)定的侵犯公民人身自由的每日賠償金應按下述哪一種方法計算?D 上年度職工年平均工資除以全年法定工作日數29、王某是有權要求國家賠償的受害人,在請求國家賠償期間內王某突然死亡。下列關于王某請求國家賠償的權利的說法,哪些是正確的?C 轉移給他的繼承人、D 轉移給與他有撫養(yǎng)關系的親屬30、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公務員,因其是以所在國家行政機關的名義進行的 C 故不能成為行政訴訟的被告31、在我國,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只限于 A 就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發(fā)生的爭議32、甲地 A 公司將 3 輛進口車買給乙地 B 公司,B 公司將汽車運回期間受到乙地工商局查處。工商局以 A 公司無進口汽車證明,B 公司無準運證從事非法運輸為由,決定沒收 3 輛汽車。A 公司不服該決定提起訴訟。下列哪一內容是本案受理法院的主要審查對象?D 工商局處罰決定的合法性33、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活動共同適用的基本原則和規(guī)定有哪些?A 不適用調節(jié)的規(guī)定、B 不停止具體行政行為執(zhí)行的規(guī)定34、人民法院審理行政案件時,認為地方人民政府規(guī)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與國務院部、委制定、發(fā)布的規(guī)章不一致的,應如何處理?D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請國務院作出解釋或裁決35、被征地單位農民李某與征地單位發(fā)生糾紛,縣人民政府依職權作出了強制性的補償決定。李某不服,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應否受理?D 作為行政案件受理36、吳某之子在部隊演習中死亡,部隊將《烈士證書》發(fā)給吳某。此后,吳某一直憑《烈士證書》領取撫恤金。1994 年,民政局換發(fā)《烈士證書》時,未將《烈士證書》換發(fā)給吳某。吳某遂想法院提起訴訟。人民法院應當如何受理?A 予以受理37、行使偵查、檢察、審判、監(jiān)獄管理職權的機關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職權時有下列哪種情形并造成受害人名譽權、榮譽權損害的,應當為受害人消除影響、回復名譽、賠禮道歉?B 違法拘留、C 對沒有犯罪事實的人錯誤逮捕、D 非法拘留38、周某被公安局收容審查 10 天后獲釋,但公安局未給周某任何書面決定。周某遂在法定期限內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人民法院審查起訴時提出的正確要求是什么?C 周某必須指出明確的被告、D周某必須提出具體訴訟請求和事實依據39、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下列哪些行為可以提起行政訴訟?B 勞動鑒定委員胡實施的勞動能力鑒定行為、C 大學根據《學位條例》拒絕發(fā)放學位證書的行為、D 注冊會計師協(xié)會對注冊會計師執(zhí)業(yè)證照不予年檢的行為40、如果原告向兩個以上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的,由 D 最先收到起訴狀的人民法院管轄41、對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強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訴訟,由 A 被告所在地、B 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42、陳某系美國駐北京一公司職員,常住北京海淀區(qū)。某日,陳某從美國經深圳口岸回國,被深圳羅湖海關以走私嫌疑扣留。陳決定提起行政訴訟,有權管轄此案的人民法院是哪些?B 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D 北京市中級人民法院43、法定代理人的代理權是基于親權或者監(jiān)護權而產生的,因而其在訴訟中居于 B 與原告相類似的訴訟地位44、行政訴訟當事人包括 A 原告、B 被告、D 第三人45、某派出所民警以擾亂社會秩序為由扣押了李某拖拉機。李某不服,以派出所為被告提起行政訴訟。訴訟過程中,法院認為被告應當是縣公安局,要求變更被告,李某劇不同意。法院應當如何處理?C 裁定駁回起訴46、某事西城區(qū)建委根據市政府總體規(guī)劃,對某大姐實施改造,劉某房屋位于改造區(qū)。某日,西城區(qū)建委改造建設指揮部下達住房安置通知,劉某未搬遷。數日后,區(qū)建委工作人員帶領 50 余人強行拆除了劉某房屋,劉某起訴。下列哪個選項是本案被告?C 西城區(qū)建委47、行政訴訟中,哪些權利是被告和第三人均可享有的?A 查閱、補正庭審筆錄的權利;B 提出管轄權異議的權利;C 對第一審法院判決上訴的權利;D 向法院申請證據保全的權利48、執(zhí)行程序結束后,因發(fā)生某些特殊情況需要再次執(zhí)行的,稱為 C 再執(zhí)行49、行政訴訟強制措施有 A 訓誡、B 責令具結悔過、C 罰款、D 拘留50、第一審程序是人民法院依據 C 法定管轄權限,對案件進行的初次審理51、張某和李某是鄰居。在一起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中,人民法院執(zhí)行人員將案外人李某的一間房屋當作被執(zhí)行人張某的房屋強行拆毀。李某提出賠償請求,該損失應當由誰賠償?C 應當由人民法院負責賠償52、胡某未經批準在門前耕地建起一棟小樓,并將該房賣給張某??h土地管理局以胡某非法買賣土地為由,對其作出沒收地上建筑及罰款的處罰決定。胡某不服,起訴至法院。訴訟期間,縣土地管理局將原來的處罰變更為沒收地上艱巨,取消了罰款處罰,并動員胡某撤訴。胡某拒不撤訴,法院應當如何處理?A 審理原處罰決定53、劉立因毆打白飛手到公安處罰,公安局鑒定白飛為輕微傷。白飛認為自己是重傷,以公安局對劉立處罰輕為由向法院提起行政訴訟。法院在訴訟期間對白飛的傷勢重新鑒定,結論為輕傷。法院應當如何處理?B直接變更公安局對劉立的處罰決定54、人民法院對下列哪種案件,根據當事人申請,可以收回裁定先予執(zhí)行?C 要求行政機關依法發(fā)放撫恤金55、1994 年 6 月,趙某被法院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 2 年,以貪污罪哦安有期徒刑 3 年,合并執(zhí)行有期徒刑 4 年。趙某服刑后不斷申訴。1998 年 2 月,法院經審判監(jiān)督程序對該案再審。再審判決維持了原審法院對趙某受賄最的判決部分,撤消了對趙某貪污罪的判決部分,隨即釋放。趙某提起國家賠償請求,對其請求應如何處理?A 決定不予賠償56、行政訴訟中,人民法院對于妨礙訴訟行為采取的強制措施中,須經人民法院院長批準的有哪些?B1000元一下罰款、C 拘留57、書證是指記載或表達人的思想或行為,并以其內容或含義證明案件事實的文字、符號、圖畫等材料。其形成方式常有 A 書寫、B 印刷、C 繪畫、D 刻制58、行政訴訟證據來源于 A 原告舉證、B 被告舉證、C 人民法院依職權收集和保全證據59、在一行政訴訟案中,被告方某行政機關委托劉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劉律師為使案件勝訴,訴訟期間調查收集了充分的證據材料。下列關于劉律師做法的選項哪個是正確的?C 不合適,因為劉律師無自行調查收集證據的權利專業(yè)好文檔小抄版60、 《治安管理處罰條例》規(guī)定。 “違反治安管理行為在六個月內,沒有發(fā)現(xiàn)的,不再追究。 ”1995 年 2 月 1日,高某毆打他人造成輕微傷。同年 10 月,公安機關根據舉報得知高某大人的事實,對高某作出行政處罰。公安機關的處罰決定屬于下列哪種違法行為?A 超越職權61、人民法院在處理涉外行政案件時,應嚴格遵守我國締結或者參加的有關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除我國聲明保留的條款以外,行政訴訟法與國際條約相抵觸 C 適用國際條約的規(guī)定62、第二審人民法院審理上訴行政案件后,根據不同的情況,可以作出 C 維持原判、D 依法改判63、決定一經送達即發(fā)生法律效力。A 當事人對人民法院的決定一律不準上訴64、趙某向工商局申請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工商局以材料不全為由一直未予辦理。趙某遂向法院提起訴訟。法院認為趙某符合法定條件,工商局應予辦理,判決工商局在一個月內為其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該項判決屬于什么類型的判決?B 履行判決三、名詞解釋:1、行政法:是指調整行政權被行使過程中所產生的社會關系以及對行政權進行規(guī)范和控制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2、行政法律事實:是指由行政法律規(guī)范所規(guī)定的能夠引起行政法律關系發(fā)生、變更或消滅的客觀現(xiàn)象或事實。3、行政法的法源:即行政法的淵源,是指行政法的外部表現(xiàn)形式。4、行政法律關系:是指行政法所調整和規(guī)定的,具有行政法上權利和義務內容的各種社會關系。5、行政法律關系主體:即行政法律關系當事人,也稱行政主體或行政法律主體,是指參加行政法律關系享有權利、承擔義務的當事人。6、行政法律關系客體: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中當事人權利、義務所指向的對象。包括物、行為和精神財富。7、行政法律關系內容:是指行政法律關系主體所享有的權利和承擔的義務。8、行政法律關系變更:是指行政法律關系要素的變更,包括主體變更、客體變更和內容變更。9、行政合法性原則:是指行政權力的設立、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與法律相抵觸。10、行政合理性原則:是指行政機關不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種類和幅度范圍作出行政決定,而且要求這種決定應符合法律的意圖和精神,符合公平正義等法律理性。行政合理性原則中的“理”是指體現(xiàn)全社會共同遵守的行為準則的法理。11、行政主體:是指享有國家行政權力,能以自己的名義從事行政管理活動,并獨立承擔由此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12、行政職權:是國家行政政權的表現(xiàn)形式,是行政主權實施國家行政管理活動的權能。13、行政職責:是指行政主體在行使職權過程中,必須承擔的法定義務。任何行政主體在享有或行使行政職權的同時,必須同時履行職責。行政職責隨行政職權的產生、變更或消滅而在相應變化。行政職責的核心是依法行政。14、國家行政機關:是指一個國家的統(tǒng)治階級根據其統(tǒng)治意志,依照憲法和有關法律的規(guī)定,行使國家權力、組織管理國家行政事務的機關。15、國家行政機關的結構:是指構成國家行政機關各要素的排列組合方式。16、首長制:凡政府組織法定的最高行政決策權力和責任賦予一人承擔者,稱為首長負責制。17、委員會制:政府組織法定的最高行政決策權力和責任賦予委員會集體承擔者,稱為委員會負責制。18、層次制:又叫層級制、分級制,是指政府縱向分為基干層次,每個層次所管業(yè)務性質相同,各對其上層負責,但其管轄范圍隨層級下降而縮小。19、職能制:又叫分職制,指政府組織平行劃分為若干部門,每個部門所管業(yè)務內容不同,但所管范圍大體相同。20、公務員:是指在各級國家行政機關中依法行使國家行政權力,執(zhí)行國家公務,除工勤人員以外的工作人員。21、行政職務關系:是指公務員基于其行政職務而與行政機關之間構成的權利義務關系。2008 年全國最22、行政授權:是指法律、法規(guī)將行政職權及行政職責的一部或全部授給非行政機關的社會組織形式的法律行為。23、行政委托:是指國家行政機關在自己的職權范圍內,將某項行政職能委托給某一機關、機構、企事業(yè)單位、其他社會組織辦理的行為。24、行政相對方:是指在行政法律關系中與行政主體相對應的另一方當事人,是其權益受行政主體的行政行為影響的個人或組織。25、行政法制監(jiān)督:是指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司法機關、上級行政機關、專門行政監(jiān)督機關及國家機關體系以外的公民、組織依法對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和是否遵紀守法行為所進行的監(jiān)督。26、行政行為: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27、行政行為的內容:是指某個行政行為對行政相對方的權利、義務等產生的具體影響。2008 年全國最28、行政立法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規(guī)范性文件的活動。29、行政執(zhí)法行為:是指國家行政機關或被授權的社會組織執(zhí)行或適用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使法律、法規(guī)或規(guī)章在實際生活中得以實現(xiàn)的活動。30、行政司法行為:是指行政機關作為第三方,裁決行政爭議的行為,行政司法中的法律關系是三方法律關系,以行政機關的為一方,以發(fā)生糾紛的雙方當事人各為一方。31、要式行政行為:是指必須根據法定方式進行或者必須具備法定的形式才能生效的行為。32、不要式行政行為:是指不需要具備特定形式或特定程序,只需行為人口頭意思表示就可生效的行政行為。33、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對象實施的行政行為。34、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特定的行政管理對象實施的行政行為。35、行政行為的無效:是指行政行為有明顯或重大違法情形,自始至終不產生法律效力。電大??菩慰?6、行政行為的撤銷:是指對已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如發(fā)現(xiàn)其違法或不當,由有權限國家機關予以撤銷,使其失去法律效力。37、行政行為的廢止:是指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行政行為,因某種法定情形而依法宣布失去法律效力。38、行政立法:是國家行政機關依照法律規(guī)定的權限和程序,制定行政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的活動。與行政立法有關的情報、資料以及行政立法計劃的解釋、說明等,凡是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為國家機密的情況,公民有權向行政機關了解。39、情報公開制度:與行政立法有關的情報、資料以及對行政立法計劃的解釋、說明等,凡是不屬于法律規(guī)定為國家機密的情況,公民均有權向行政機關了解。40、行政立法主體:是指依法取得行政立法權,可以制定行政法規(guī)或行政規(guī)章的國家行政機關。41、行政立法程序:是指行政立法主體依法定權限制定行政法規(guī)和行政規(guī)章所應遵循的步驟、方式和順序。42、行政許可:是指行政主體根據行政相對方的申請,依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的規(guī)定,通過頒發(fā)許可證、執(zhí)照或批準、登記、認可等方式,允許其從事某項活動,行使某項權利,獲得某種資格和能力的具體行政行為。43、行政許可實施主體:指行使行政許可權并承擔相應責任的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務職能的組織。44、代執(zhí)行:是指行政強制執(zhí)行機關或者第三人代替義務人履行法定義務,并向義務人征收必要費用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45、執(zhí)行罰:是指行政強制執(zhí)行機關對拒不履行不作為義務或不可替代的作為義務的義務主體,科以金錢給付義務,以促使其履行義務的強制執(zhí)行措施。46、行政強制:是指行政主體為實現(xiàn)一定的行政目的,保障行政管理的順利進行,對行政相對方的人身及財產等采取的強制性的具體行政行為的總稱。47、行政強制執(zhí)行: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拒不履行行政法上的義務,行政機關或人民法院依法采取強制措施,迫使其履行義務的具體行政行為。48、間接強制執(zhí)行:是指行政主體通過間接手段迫使義務人履行其應當履行的法定義務或者達到與履行義務相同狀態(tài)的行政強制措施。49、直接強制執(zhí)行:是指義務人拒不履行其應履行的義務時,行政強制執(zhí)行機關對其人身或財產施以強制力,直接強制義務人履行義務,或通過強制手段達到與義務相同狀態(tài)的一種強制執(zhí)行措施。50、即時強制:是指因情況緊急,為了達到預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不以相對方不履行義務為前提,即對相對方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51、行政合同:是指行政主體之間,行政主體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之間,為了實現(xiàn)行政管理的目的,依雙方意思表示一致而確立、變更或消滅相互權利與義務的協(xié)議。52、行政合同的變更:是指現(xiàn)存合同基于行政主體的權力如為滿足公益的需要而行使一定的裁量權或其他法律事實,如出現(xiàn)不可抗力,在不改變現(xiàn)存合同性質的基礎上,對涉及合同主體、客體或內容的條款作相應的修改,補充或限制。53、行政合同的解除:是指合同尚未履行或尚未全面履行時,當事人提前結束約定的權利義務關系的行為。54、行政指導:是指行政機關在其所轄的事務范圍內,根據國家的政策規(guī)定,或者法律原則,針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用非強制性的方法或手段,取得該行政相對方的同意或協(xié)助,有效地實現(xiàn)一定的行政目的的主動管理行為。55、行政處罰:是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給予制裁的具體行政行為。56、申誡罰:又稱精神罰、聲譽罰,是指行政主體對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公民、法人或其它組織的譴責和警戒。57、人身罰:也稱自由罰,是指特定行政主體限制和剝奪違法行為人的人身自由的行政處罰。58、行為罰:又稱能力罰,是指行政主體限制或剝奪違法行為人特定的行為能力的制裁形式。59.財產罰:是行政主體依法對違法行為人給予的剝奪財產權的處罰形式。60、一般行政監(jiān)督:又稱一般職能的行政監(jiān)督,是指根據行政隸屬關系,上級行政機關對下級行政機關所進行的監(jiān)督,各級人民政府對所屬工作部門的監(jiān)督。61、行政監(jiān)察:是指國家各級行政監(jiān)察機關依法對國家行政機關及其公務員和國家行政機關任命的其他人員執(zhí)行國家法律、法規(guī)、政策和決定、命令的情況以及違法違紀行為進行監(jiān)督、糾舉、懲戒,具有行政法律效力的專門活動。62、行政監(jiān)督:行政監(jiān)督是指行政機關實施的法律監(jiān)督。即行政系統(tǒng)內部上下級之間的法律監(jiān)督,以及行政系統(tǒng)內部設立的專門監(jiān)督機關的法律監(jiān)督。63、審計監(jiān)督:它是根據會計記錄等有關經濟資料和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由國家審計機關依法審核和稽查被審計單位的財政財務收支活動、經濟效益和財政法紀的遵守情況,作出客觀公正的評價,并提出審議報告,以維護國家財政經濟秩序,促進謙政建設的活動。64、行政違法: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在行政管理過程中,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行為。65、行政不當:也叫行政失當,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在執(zhí)行行政管理過程中作出的行政行為合法但不合理。66、行政責任: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因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違反其法定職責和義務而應依法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67、行政救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害其合法權益,請求有權的國家機關依法對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行為實施糾正,并追究其行政責任,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方的合法權益。68、行政機關救濟:是指行政管理相對方依法向有權的國家行政機關請求對行政主體的行政違法或不當的具體行政行為進行糾正或追究其行政責任的一種救濟途徑。69、司法機關救濟:行政相對方提出申請,作為人民法院對于行政主體的行為予以糾正并追究其責任的救濟途徑。。70、行政復議: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按照法定程序和條件向作出該具體行政行為的上一級行政機關提出申請,由受理申請的行政機關對具體行政行為依法進行審查并作出處理決定的活動。71.復議申請人:是指認為自己的合法權益受到具體行政行為侵害,依法以自己的名義提出復議申請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72.復議被申請人:是指因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對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提出復議申請的行政機關。73.具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對特定的公民、法人或者組織作出的影響其權益的決定。74.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機關針對不特定的對象作出的具有普遍約束力的決定和命令的行為。75.行政復議管轄:是指不同行政復議機關之間受理復議案件的權限和分工。76.行政復議機構:是指行政復議機關內設置的專門負責復議工作的機構。77.追償:是國家向行政賠償請示求人支付賠償費用以后,依法責令有故意或重大過失的公務員、受委托組織和人員承擔部分或全部賠償費用的法律制度。78、危險責任原則:該原則又稱為無過錯責任原則,這是指行政主體和行政工作人員在執(zhí)行職務時侵犯了相對方的合法權益并造成損失的,不論行為人是否有過錯,國家均應承擔賠償責任。79.行政先行原則:在行政賠償請求人向法院提起行政賠償訴訟之前,應先行向行政賠償義務機關要求賠償,由行政機關依法進行處理。如果行政處理未能解決爭端,則請求權人方可提起賠償的訴訟程序。80、行政賠償:即行政侵權賠償。是指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在行使行政職權過程中,因其行為違法而侵犯了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并造成了損害,由行政主體給予賠償的法律制度。81、行政訴訟: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行政機關和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依法定程序向人民法院起訴,人民法院在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的參加下,對具體行政行為的合法性進行審查并作出裁決的制度。82、行政訴訟法:指有關調整人民法院和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所進行的各種訴訟活動以及所形成的各種訴訟關系的嫠規(guī)范的總和。83、行政訴訟法基本原則:是指行政訴訟法規(guī)定的,貫穿于行政訴訟的主要過程,對行政訴訟活動起支配作用的基本行為準則,對行政訴訟活動有拘束力。84、選擇復議原則:是指在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必須經過復議的情況下,相對方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時,既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機關申請,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復議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85、司法變更權:是指人民法院對被訴人具體行政行為經過審理后改變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86、行政訴訟受案范圍:又稱人民法院主管范圍,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并審理行政爭議的范圍。87.行政訴訟管轄:是指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和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權限。88、裁定管轄:是指人民法院在某些特殊情況下,以裁定的方式確定行政案件的管轄法院。89.地域管轄:是指同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權限。90.級別管轄:是指在人民法院組織系統(tǒng)內劃分上下級人民法院之間受理第一審行政案件的分工和權限。91.行政訴訟參加人:是指因與行政爭議存在直接利害關系而參加行政訴訟的整個過程或主要階段的人及與他們的訴訟地位相類似的人。92.行政訴訟參與人:是指除審判人員、書記員、執(zhí)行人員以外的參與行政訴訟的人。93.行政訴訟當事人:是指因具體行政行為發(fā)行爭執(zhí),以自己的名義到法院起訴、應訴和參加訴訟,并受法律裁判約束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以及行政機關。94.行政訴訟原告:是指認為行政機關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或與具體行政行為有法律上的利害關系,而依法以自己的名義向人民法院起訴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電大??菩慰?5.行政訴訟被告:是指作出原告認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并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而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96.起訴: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認為自已的合法權益到行政機關具體行政行為的侵害,而向人民法院提出訴訟請求,要求人民法院通過行使審判權,依法保護自己合法權益的訴訟行為。97.訴訟阻卻:是指由于某些特定的原因,使訴訟過程中斷或者不能按正常程序進行審理和裁判。98. 第二審程序:是指上一級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規(guī)定,根據當事人在法定期限內提起的上訴,對下一級人民法院作出的尚未生效的行政判決或者裁定進行重新審理的程序。99. 審判監(jiān)督程序:是指人民法院發(fā)現(xiàn)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判決、裁定違反法律、法規(guī),依法對案件再次進行審理的程序。100. 行政案件的執(zhí)行:是指人民法院依照法定程序,對已經發(fā)生法律效力的法律文書,在負有義務的一方專業(yè)好文檔小抄版當事人拒不履行義務,強制其履行義務,保證生效法律文書的內容得到實現(xiàn)的活動。101、執(zhí)行阻卻:是指人民法院在執(zhí)行過程中,導致執(zhí)行程序暫時不能進行或者根本不能進行的特殊情況。102、行政訴訟強制措施:是指人民法院在審理行政案件過程中,為保證審判活動的正常進行和人民法院裁判的順利執(zhí)行,對有妨礙訴訟秩序行為的人所采取的強制手段。103、執(zhí)行回轉:是指執(zhí)行程序完畢后,因據以執(zhí)行的法律文書依法被撤銷,或者出現(xiàn)其他原因,又因執(zhí)行人員采取措施,恢復到執(zhí)行前的狀況。執(zhí)行回轉是糾正執(zhí)行錯誤的一項補救制度。104、再執(zhí)行:執(zhí)行程序結束后,因發(fā)生某些特殊情況需要再次執(zhí)行的,稱為再執(zhí)行。105、證據:是指用以證明案件事實的一切材料和事實。106、舉證責任:又稱證明責任,是指當事人雙方必須就應由自己舉證的事實加以證明,否則便承擔敗訴風險及不利訴訟后果的訴訟法律責任。107、涉外行政訴訟:是指人民法院受理、審理和執(zhí)行具有涉外因素的行政案件所適用的訴訟程序。涉外因素是指行政案件的原告、第三人或者被執(zhí)行人是外國公民、無國籍人或者外國組織。108、撤訴:即原告在人民法院宣告判決或者裁定前,按照法律規(guī)定的程序,放棄其起訴權的訴訟行為。109、訴訟中止:即在訴訟過程中,由于發(fā)生某種無法克服和難以避免的特殊情況,人民法院裁定暫時停止訴訟程序的進行。110、訴訟終結:即在訴訟過程中,因出現(xiàn)使訴訟不能繼續(xù)進行且不能恢復或者訴訟繼續(xù)進行已經沒有實際意義的情況,人民法院裁定結束正在進行的訴訟程序。111、行政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根據事實,依據法律法規(guī)參照規(guī)章,對審理終結的行政訴訟爭議,作出的實體裁判。112、行政裁定:是指在行政訴訟過程中,人民法院針對行政訴程序問題作出的裁決。113、決定:是指人民法院在訴訟期間,對訴訟中遇到的特殊事項作出的裁決。114.維持判決:是指人民法院根據事實,依據法律法規(guī)參照規(guī)章,對審理終結的行政訴爭議,作出的實體裁判。115.撤銷判決:是指人民法院經過審理作出的否定被訴具體行政行為合法的判決。116.超越職權:是指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超越了法律、法規(guī)的授權范圍。117.濫用職權:是指行政機關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居然在其自由裁量權限內,但背離了法律、法規(guī)的目的和宗旨。118.選擇復議原則:是指在法律、法規(guī)沒有明確規(guī)定必須經過復議的情況下,相對方對行政處理決定不服時,既可以先向上一級行政機關或法律規(guī)定的特定機關申請,對復議決定不服,再向人民法院起訴,也可以不經復議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訴。119.司法變更權:是指人民法院對被訴具體行政行為經過審理后改變該具體行政行為的權力。120.集權制與分權制:集權制指行政權力集中于上級機關,下級機關沒有或有自主權,一切均需按照上級機關的指示去辦。分權制指下級機關在其管轄范圍內有自主決定權。上級機關對其權限內決定的事項不加干涉。121.行政訴訟證據是指在行政訴訟中用以證明案件事實情況的一切材料和事實。四、簡答1、行政法的法源的形式有哪些?答:憲法、法律、行政法規(guī)和部門規(guī)章地方行政法規(guī)和地方行政規(guī)章與行政法有關的法律解釋。2.行政法的作用是什么?答:保障行政權有效行使,促使行政主體依法行政,提高行政效率;貫徹實施憲法,推動民主政治進程,保障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文化建設,保護社會經濟、文化秩序,促進社會主義精神文明。3.什么是行政法基本原則?答: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是貫穿于全部行政法律規(guī)范之中的,是調整和決定行政主體全部行為的基本準則。4.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有哪些內容?答:行政合法性原則;行政合理性原則。5.行政主體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主體是享有國家行政權力,實施行政活動的組織;是能以自己的名義行使行政權的組織;是能夠獨立對外承擔其行為所產生的法律責任的組織。6.行政職權的特征是什么?答:強制性;不可處分性;職權與職責的統(tǒng)一性7.國家行政機關有哪些特征?答:是具有國家強制性質的社會組織;是具有較強的執(zhí)行色彩的組織;必須按一定的層次和結構組織起來。8.行政機關組織法所包含的基本內容是什么?答:法律依據;隸屬關系;職責權限;任職期限;機構設置;人員編制。9.行政職務關系變更的情況有哪些?答:罷免、撤職、辭去領導職務、免職、降職、轉職、調職、升職。10.行政職務關系產生的主要程序是什么?答:選任、 、委任、調任、聘任。11.被授權組織的法律地位是什么?答:被授權的組織在行政法上具有獨立的行政主體的法律地位;行政訴訟法也規(guī)定,被授權組織所為行政行為被提起訴訟時,由被授權的組織作被告應訴。12.被委托組織與被授權組織的區(qū)別是什么?答:性質不同; 產生的依據不同; 行為的后果不同13.行政相對方的權利是什么?答:提成申請的權利; 參與行政管理的權利;聽政的權利;了解情況的權利:申請行政法上的救濟權利14.行政相對方的義務是什么?答:服從行政管理的義務;協(xié)助行政主體執(zhí)行公務的義務;遵循法定程序要求的義務。15.行政法制監(jiān)督是由哪幾部分構成的?答:行政法制監(jiān)督的主體是國家權力機關、國家司法機關、上級行政機關、專門行政監(jiān)督機關以及國家機關體系以外的公民、組織;行政法制監(jiān)督的對象是行政主體及其工作人員;行政法制監(jiān)督的內容是監(jiān)督行政主體是否依法行使行政職權以及監(jiān)督國家公務縣及被授權組織中的工作人員是否遵紀守法。16、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的監(jiān)督包括哪些內容?答:國家權力機關的監(jiān)督,主要方式有法律監(jiān)督、工作監(jiān)督、人事監(jiān)督;國家司機關的監(jiān)督,即審判機關和檢察機關的監(jiān)督;國家行政機關的監(jiān)督,右以成為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的行政機關主要包括:行政監(jiān)察機關、審計機關和上級行政機關;國家機關體系以外的公民、組織的監(jiān)督,公民、組織作為國家機關體系以外的行政法制監(jiān)督主體必須和國家機關的行政法制監(jiān)督相結合才能真正發(fā)揮法律效力。17、什么是抽象行政行為:答:抽象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針對不特定的行政管理對象實施的行政行為。抽象行政行為通常具有普遍性。18、行政行為的內容有哪些?答:賦予權益和剝奪權益;科以義務和免除義務;確認法律事實和法律地位。19、確立行政立法程序的民主原則的意義何在?答:能使所制定的行政法規(guī)和規(guī)章真正反映廣大人民的意志;這種程序上的民主原則,能夠有效地約束國家行政機關的權力。20 行政立法的程序是什么?答:起草; 征求意見; 審查; 通過;簽署; 發(fā)布與備案。21、行政許可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許可是依申請的行政行為;行政許可的內容是國家一般禁止的活動;行政許可時行政賦予行政相對方某種法律資格或法律權利的具體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是一種外部行政行為;行政許可時一種要式行政行為22、行政許可有哪些作用?答:A 行政許可是國家隊社會經濟、政治、文化活動進行宏觀調控的有力手段,有助于從直接命令式的行政手段過渡到間接許可的法律手段;B 行政許可有利于維護社會經濟秩序,保障廣大消費者及民眾的權益;C行政許可有利于保障社會公共利益,維護公共安全和社會秩序;D 行政許可有利于控制進出口貿易,保護和發(fā)展民族經濟;E 行政許可有利于資源的合理配置和環(huán)境保護,促進人與環(huán)境的和諧、健康、協(xié)調發(fā)展。23、行政許可的基本原則是什么?答:合法性原則;公開、公平、公正原則;便民原則;救濟原則;信賴保護原則;行政許可一般不得轉讓原則;監(jiān)督原則。24、行政強制預防、行政強制制止和行政強制執(zhí)行的區(qū)別是什么?答:實施的條件不同; 實施的時間和目的不同;實施的機關不同; 實施的程序不同25、什么是即時強制?答:即時強制是指因情況緊急,為了達到預期的行政目的,行政主體不以相對方不履行義務為前提,即對相對方的人身自由和財產予以強制的活動或制度。26、行政合同履行的原則是什么?答:實際履行原則; 自己履行原則;全面適當履行原則;27、變更和解除行政合同的法律后果會怎樣?答:原合同不再履行,雙方當事人按變更后的權利義務關系履行;因行政主體單方面原因變更和解除合同的,應對相對方進行補償。28、行政指導的特征是什么?答:是非權力行政活動; 是一種事實行為;是行政機關單方面的意思表示,屬于單方行為;是一種適用較大幅度的彈性的管理領域;適用法律優(yōu)先原則; 是一種外部行為。29、行政指導與行政領導的區(qū)別是什么?答:主體不同; 客體不同; 內容不同; 效力不同。30、罰款與罰金的區(qū)別是什么?答:性質不同; 處罰依據不同:適用主體不同; 適用的對象不同31、行政處罰執(zhí)行的原則有哪些內容?答:當事人自覺履行原則;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期間,行政處罰決定不停止執(zhí)行原則:決定罰款與收繳罰款相分離原則。32、行政監(jiān)督與監(jiān)督行政行為的相同點式什么?答:監(jiān)督的對象相同; 監(jiān)督的目的相同;監(jiān)督的內容相同。33、一般行政監(jiān)督的主要方式是什么?答:報告工作; 執(zhí)法監(jiān)督檢查; 審查批準;備案; 行政復議; 懲戒。34、行政違法有什么特征?答:是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人員的違法;必須是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違反行政法律規(guī)范的行為;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人員的行政違法行為在主觀上有過錯。35、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有哪些?答: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行政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行政責任必須為行政法律規(guī)范所確認是一種法律責任;承擔行政責任必須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36、什么是行政救濟?答:行政救濟是指公民、法人或其他組織認為具體行政行為直接侵害其合法權益,請求有權的國家機關依法對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行為實施糾正,并追究其行政責任,以保護行政管理相對方的合法權益。37、行政救濟的特征是什么?答:以行政管理相對方的請求為前提;以行政爭議為基礎;最終目的是保護相對方的合法權益。38、哪些情況不能申請行政復議?答:不服行政機關作出的行政處分或者其他人事處理決定的;不服行政機關對民事糾紛作出的調解或者其他處理的:對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不服的。39、行政復議的原則是什么?答:合法原則; 公正原則; 公開原則; 及時原則; 便民原則40、行政賠償的特征是什么?答:行政賠償實質上是一種國家賠償;行政賠償的起因是行政侵權行為;行政賠償的義務主體只能是侵權行政機關;行政賠償范圍以具體行政行為造成的侵權損害為限;行政賠償的責任形式是損害賠償;行政賠償的法律責任主體是行政主體。41、國家機關行使追償權,必須具備的條件是什么?答:賠償義務機關已經向受損失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社會組織支付了賠償金、返還了財產或恢復了原狀;行政機關工作人員及受委托的組織和個人對加害行為有故意或重大過失。42、行政訴訟的構成要件是什么?答:原告是認為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被告是行使國家行政管理權的行政機關及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原告提起行政訴訟必須是在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屬于人民法院受理案件范圍內的行政爭議,以及屬于受訴人民法院管轄:原告提起行政訴訟必須是在法定期限之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必須經過行政復議的,已經經過行政復議;自行選擇行政復議的,復議機關已作出復議決定或者逾期未作出復議決定43、行政訴訟的特有原則是什么?答:選擇復議原則; 審查具體行政行為合法性原則;具體行政行為不因訴訟而停止執(zhí)行原則;不適用調解原則; 司法變更權有限原則。44、人民法院不予受理的行政案件有哪些?答:國防、外交等國家行為;抽象行政行為;內部行政行為;法律規(guī)定由行政機關最終裁決的行政行為;45、人民法院可以受理的案件有哪些?答:行政處罰案件;行政強制措施案件;侵犯法律規(guī)定的經營自主權案件;行政許可案件;不履行法定職責案件;撫恤金案件;違法要求履行義務的案件;其他侵犯人身權、財產權案件;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可以起訴的其他行政案件。46、行政訴訟法對管轄權的規(guī)定,考慮了哪些因素?答:法院內部的合理分工;便于法院及時便利地辦公案件;有利于法院公正地審理案件;根據不同情況,便于原告或者被告參加訴訟,一般情況下采取“原告就被告”的原則,但在特殊情況下作了便于原告參加訴訟的規(guī)定。47、管轄權的轉移必須具備哪些條件?答:必須是人民法院已受理的案件;移交的人民法院對案件有管轄權;移交的人民法院與接受移交的人民法院是具有直接關系的上下級關系。48、行政訴訟的被告有哪些特征?答:被告只能是行使管理權、作出具體行政行為的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其作出的具體行政行為被原告指控侵害合法權益;以自己的名義應訴,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49、行政訴訟第三人的特征是什么?答:與提起訴訟的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相對于原告、被告而言,是與被訴具體行政行為有利害關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在訴訟期間參加訴訟;申請參加訴訟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參加訴訟。50、審判監(jiān)督程序與二審程序的區(qū)別是什么?答:提起的主體不同;提起的條件不同;有無期限限制不同;審理的主體不同;審理的對象不同;程序的性質不同;審理的對象不同。51、開庭審理行政案件應當分為幾個階段?答:開庭前準備階段;出庭情況審查階段:法庭調查階段;法庭辯論階段;評議宣判階段。52、行政訴訟證據有哪些種類?答:書證; 物證; 視聽資料; 證人證言; 當事人陳述; 鑒定結論; 勘驗筆錄與現(xiàn)場筆錄專業(yè)好文檔小抄版53 在行政訴訟中,被告不履行舉證責任的法律后果是什么?答:對行政訴訟原告起訴是否超過起訴期限有爭議的,如果被告舉不出證據,應當以原告提供的證據為根據;被告應當在收到起訴狀副本之日起 10 日內提交答辯狀,并提供作出具體行政行為時的證據、依據;被告不能或者無正當理由逾期提供的,應當認為該具體行政行為沒有證據、依據,人民法院判決撤銷被訴具體行政行為。54、法院不能采用的證據有哪些?答:被告及其訴訟代理人在作出具體行政行為后自行收集的證據;被告嚴重違反法定程序收集的其他證據;未經法庭質證的證據;復議機關在復議過程中收集和補充的證據,不能作為人民法院維持原具體行政行為的根據;被告在二審過程中向法庭提交在一審過程中沒有提交的證據,不能作為二審法院撤銷或變更一審裁判的依據。55、行政訴訟法律沖突適用的規(guī)則有哪些內容?答:特別沖突適用規(guī)則;不同等級沖突的適用規(guī)則;同級沖突適用規(guī)則;新舊法沖突適用規(guī)則;人際沖突適用規(guī)則;區(qū)際沖突適用規(guī)則。56、第一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所作出的判決有哪些種類?答:一審人民法院經過審理,根據不同情況可以作出五種類型的判決,即維持原判; 撤銷判決; 限期履行判決; 變更判決;確認判決57、涉外行政訴訟的一般原則是什么?答:適用行政訴訟法原則; 同等原則;對等原則; 適用有關國際條約原則;委托中國律師代理訴訟原則。五、論述題1、試述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涵義:兩原則概念及基本要求)答:行政法是調整行政權在行使其行政職權過程中發(fā)生的各種社會關系以及對行政活動進行規(guī)范和控制的法律規(guī)范的總稱。行政法的基本原則概括起來就是行政法治原則,包括行政合法原則和行政合理性原則。 合法性原則:是行政法治的核心內容。它是指行政權力的設立,行使必須依據法律,符合法律要求,不能與法律相抵觸。行政合法性原則具體要求:1.任何行政職權都必須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2.任何行政職權的行使應依據法律、遵守法律,不得與法律相抵觸。3.任何行政職權的授予和委托及其運用都必須具有法律依據,符合法律宗旨。行政合法性原則這三方面的具體內容要求行政主體應嚴格依法辦事,行政管理活動應有法可依,嚴格按照法律規(guī)范進行。合理性原則:是行政法治原則的另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是指行政機關不僅應當按照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的條件、種類和幅度范圍作出行政決定,而且要救這種應符合法律的意圖和精神,符合公平正義等法律理性。合理性原則的具體要求:1.行政行為的動因應符合法律目的 2.行政行為應建立在正當考慮的基礎上,要有正當的動機 3.行政行為的內容應合乎情理2.試論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答:行政行為是指行政主體行使行政職權,作出的能夠產生行政法律效果的行為。行政行為一旦成立即具有公定力、確定力、枸束力、和執(zhí)行力,但這并不意味著行政行為具有了實質上的合法性。只有當行政行為具備合法要件后,才能是合法的,從而獲得肯定性評價。一般來說,行政行為的合法要件主要包括:一是主體合法。所謂主體合法是指作為行政行為的組織必須具有行政主體資格,能以自己名義作出行政行為,并能獨立承擔法律責任。根據我國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能夠成為行政主體的是行政機關或法律、法規(guī)授權的組織。由于行政行為通常是由行政主體的具體工作人員實施的,因此這些工作人員應具備法定條件,才能保證行政行為的合法有效性。另外,主體合法除了要求行為主體必須是行政主體以外,還要求其行為必須在權限范圍內。若行政主體的行為超出其權限范圍,則其行為不合法。二是內容合法。內容合法要求:(1)行為有確鑿的證據證明,有充分的事實依據。 (2)行為有明確的依據,正確適用了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和其他規(guī)范性文件。 (3)行為必須公正、合理、符合立法目的和立法精神。三是程序合法。程序是實施行政行為所經過的步驟、時限方式 等。行為的程序是否合法影響著行政行為實體的合法性。程序合法要求:(1)行政行為符合行政程序法確定的基本原則和制度,如行政行為公開、公正、效率等原則以及為確保上述原則的實施而確立的情報公開制度、調查制度、職能分離制度、回避制度、辯論制度、聽證制度、案卷制度、時效制度等。(2)行政行為應當符合法定的步驟和順序。如行政處罰的先調查后取證裁決的順序不得顛倒,否則即構成違法。3.論行政主體承擔行政責任的方式答:1.行政責任指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因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違反其法定責任和義務而應依法承擔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行政責任的構成要件有:(1)行政責任的主體是行政主體及其執(zhí)行公務的人員。(2)行政責任產生的前提條件是行政違法或行政不當。 (3)行政責任必須為行政法律規(guī)范所確認,是一種法律責任,而且行政責任的內容和承擔方式必須依法確定。 (4)承擔行政責任須有主觀上的故意或過失。2.作為承擔行政- 配套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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