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由會員分享,可在線閱讀,更多相關《城市維護建設稅及教育附加(17頁珍藏版)》請在裝配圖網(wǎng)上搜索。
1、 l城市維護建設稅法l教育費附加l本章學習效果測試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第 一 節(jié)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法一 、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概 念“ 城 建 稅 ” 是 國 家 對 繳 納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 營業(yè) 稅 (以 下 簡 稱 “ 三 稅 ” )的 單 位 和 個 人 , 就其 實 際 繳 納 的 “ 三 稅 ” 稅 額 為 計 稅 依 據(jù) 而 征收 的 一 種 稅 。城 建 稅 具 有 以 下 兩 個 顯 著 特 點 :l附 加 稅l特 定 目 的 稅 二 、 基 本 要 素(一 )納 稅 人城 建 稅 的 納 稅 人
2、 , 是 繳 納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和 營 業(yè)稅 的 單 位 和 個 人 。 只 要 繳 納 了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營 業(yè) 稅 中 的 任 何 一 種 稅 , 都 應 同 時 繳 納 城 建 稅 。但 外 商 投 資 企 業(yè) 和 外 國 企 業(yè) 不 繳 納 城 建 稅 ?!?思 考 5-1】 下 列 屬 于 城 建 稅 納 稅 人 的 有 哪 些 ?A.國 有 企 業(yè) B. 個 人C. 私 營 企 業(yè) D. 中 外 合 資 經(jīng) 營 企 業(yè) 不 動 產(chǎn)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二 )征 稅 范 圍只 要 繳 納 增 值 稅 、 消 費
3、 稅 、 營 業(yè) 稅 , 除 稅 法另 有 規(guī) 定 者 外 , 都 應 同 時 繳 納 城 建 稅 。(三 )城 建 稅 稅 率1.納 稅 人 所 在 地 為 市 區(qū) 的 , 稅 率 為 7%。2.納 稅 人 所 在 地 為 縣 城 、 鎮(zhèn) 的 , 稅 率 為 5%。3.納 稅 人 所 在 地 不 在 市 區(qū) 、 縣 城 或 者 鎮(zhèn) 的 ,稅 率 為 1%。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城 建 稅 的 適 用 稅 率 , 應 當 按 納 稅 人 所 在 地 的 規(guī) 定 執(zhí) 行 。但 是 , 對 下 列 兩 種 情 況 , 可 按 繳 納 “ 三 稅 ” 所 在
4、 地 的規(guī) 定 稅 率 就 地 繳 納 城 建 稅 : 一 是 由 受 托 方 代 征 代 扣“ 三 稅 ” 的 單 位 和 個 人 , 其 代 征 代 扣 的 城 建 稅 按 受 托方 所 在 地 適 用 稅 率 執(zhí) 行 ;二 是 流 動 經(jīng) 營 等 無 固 定 納 稅 地 點 的 單 位 和 個 人 , 在 經(jīng) 營地 繳 納 “ 三 稅 ” 的 , 其 城 建 稅 按 經(jīng) 營 地 適 用 的 稅 率 執(zhí)行 。【 思 考 5-2】 某 市 甲 企 業(yè) 委 托 某 鄉(xiāng) 村 乙 企 業(yè) 加 工 一 批 煙絲 , 則 甲 企 業(yè) 應 適 用 的 城 建 稅 稅 率 是 ( )。A. 7% B.5%
5、 C.1% D.0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三 、 城 建 稅 的 計 算(一 )計 稅 依 據(jù)是 納 稅 人 實 際 繳 納 的 “ 三 稅 ” 稅 額 。 不 包 括 納 稅 人 違反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 營 業(yè) 稅 有 關 稅 法 規(guī) 定 而 加 收 的滯 納 金 和 罰 款 。1.如 果 減 免 “ 三 稅 ” , 也 要 同 時 減 免 城 建 稅 。2.對 出 口 產(chǎn) 品 退 還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的 , 不 退 還 已 繳 納的 城 建 稅 。3.納 稅 人 在 被 查 補 “ 三 稅 ” 和 被 處 以 罰 款 時 ,
6、 應 同 時對 其 偷 漏 的 城 建 稅 進 行 補 稅 、 征 收 滯 納 金 和 罰 款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4. 經(jīng) 國 家 稅 務 局 正 式 審 核 批 準 的 當 期 免 抵 的 增 值 稅 稅額 應 納 入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和 教 育 費 附 加 的 計 征 范 圍 ,分 別 按 規(guī) 定 的 稅 (費 )率 征 收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和 教 育 費附 加 ?!?思 考 5-3】 下 列 各 項 中 , 可 以 作 為 城 建 稅 計 稅 依 據(jù) 的是 ( )。A. 納 稅 人 因 遲 延 繳 納 增 值 稅 而
7、 加 收 的 滯 納 金B(yǎng). 納 稅 人 享 受 減 免 后 實 際 繳 納 的 營 業(yè) 稅C. 納 稅 人 偷 逃 增 值 稅 而 支 付 的 罰 款D. 納 稅 人 偷 逃 消 費 稅 被 查 補 的 稅 款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二 )應 納 稅 額 的 計 算城 建 稅 納 稅 人 的 應 納 稅 額 大 小 是 由 納 稅 人 實 際 繳 納 的“ 三 稅 ” 稅 額 決 定 的 , 其 計 算 公 式 為 :應 納 稅 額 =(實 納 增 值 稅 +消 費 稅 +營 業(yè) 稅 ) 適 用 稅 率【 例 5-1】 豐 源 卷 煙 廠 (地 處
8、縣 城 )2006年 5月 銷 售 卷 煙500箱 , 取 得 不 含 稅 銷 售 額 800萬 元 , 假 設 當 期 無 其 他業(yè) 務 。 消 費 稅 定 額 稅 率 為 150元 /箱 , 比 例 稅 率 為 45%,增 值 稅 稅 率 為 17%。 試 計 算 該 廠 應 繳 納 的 城 建 稅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 例 5-2】 某 鎮(zhèn) 化 妝 品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2006年 5月 繳納 消 費 稅 4萬 元 , 增 值 稅 3萬 元 , 被 查 補 消費 稅 1萬 元 、 增 值 稅 0.5萬 元 , 并 被 處 以 罰款 0.8萬
9、元 , 加 收 滯 納 金 0.06萬 元 , 試 計算 該 化 妝 品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應 繳 納 的 城 建 稅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四 、 征 收 管 理(一 )稅 收 優(yōu) 惠城 建 稅 原 則 上 不 單 獨 減 免 , 但 因 城 建 稅 具 有 附 加 稅 性 質(zhì) ,當 “ 三 稅 ” 發(fā) 生 減 免 時 , 城 建 稅 相 應 發(fā) 生 稅 收 減 免 。(二 )納 稅 地 點納 稅 人 繳 納 “ 三 稅 ” 的 地 點 , 就 是 該 納 稅 人 繳 納 城 建 稅的 地 點 。(三 )納 稅 期 限城 建 稅 的 納 稅 期 限
10、分 別 與 “ 三 稅 ” 的 納 稅 期 限 一 致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五 、 納 稅 申 報 與 賬 務 處 理(一 )納 稅 申 報城 建 稅 由 地 方 稅 務 機 關 征 收 管 理 。 納 稅 人 應 按 期申 報 納 稅 , 并 如 實 填 寫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納 稅申 報 表 (二 )賬 務 處 理企 業(yè) 繳 納 城 建 稅 , 應 通 過 “ 應 交 稅 金 ” 科 目 核 算 。直 接 在 “ 主 營 業(yè) 務 稅 金 及 附 加 ” 或 者 “ 其 他 業(yè)務 支 出 ” 等 科 目 列 支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11、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第 二 節(jié) 教 育 費 附 加一 、 教 育 費 附 加 的 概 念教 育 費 附 加 是 對 繳 納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 營 業(yè) 稅的 單 位 和 個 人 , 就 其 實 際 繳 納 的 稅 額 為 計 算依 據(jù) 征 收 的 一 種 附 加 費 。二 、 征 收 范 圍 及 計 征 依 據(jù)凡 繳 納 增 值 稅 、 營 業(yè) 稅 、 消 費 稅 的 單 位 和 個 人 ,都 應 繳 納 教 育 費 附 加 。 但 外 商 投 資 企 業(yè) 和 外國 企 業(yè) 除 外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三 、 計
12、征 比 率現(xiàn) 行 教 育 費 附 加 征 收 比 率 為 3%。 但 對 生 產(chǎn) 卷 煙 和 煙 葉 的單 位 減 半 征 收 教 育 費 附 加 ?!?思 考 5-5】 教 育 費 附 加 與 城 建 稅 都 是 “ 三 稅 ” 的 附 加 ,所 以 二 者 計 算 上 沒 有 區(qū) 別 。 試 分 析 這 一 說 法 正 確 嗎 ?為 什 么 ?四 、 教 育 附 加 計 算教 育 費 附 加 的 計 算 公 式 為 :應 納 教 育 費 附 加 =(實 納 增 值 稅 +消 費 稅 +營 業(yè) 稅 ) 3%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 例 5-4】 某
13、市 區(qū) 甲 企 業(yè) 2006年 12月 份 實 際 繳 納 增 值 稅10萬 元 , 消 費 稅 20萬 元 , 營 業(yè) 稅 5萬 元 , 試 計 算 甲 企業(yè) 應 繳 納 的 教 育 費 附 加 及 城 建 稅 。四 、 征 收 管 理教 育 費 附 加 的 減 免 規(guī) 定 、 繳 納 地 點 、 繳 納 期 限 等 征 收 管理 規(guī) 定 與 城 市 維 護 建 設 稅 相 同 ?!?思 考 5-6】 對 于 實 行 “ 先 征 后 退 ” 的 企 業(yè) , 隨 “ 三 稅 ”附 征 的 教 育 費 附 加 , 在 辦 理 增 值 稅 、 消 費 稅 、 營 業(yè) 稅退 稅 時 , 教 育 費
14、附 加 ( )。A. 不 退 B. 退 還 C. 減 半 D. 抵 繳 下 期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五 、 教 育 費 附 加 申 報 與 賬 務 處 理(一 )教 育 費 附 加 的 申 報教 育 費 附 加 與 城 建 稅 的 性 質(zhì) 相 同 , 應 在 征 收 城 建 稅 的 同時 附 加 征 收 。 納 稅 人 應 在 申 報 城 建 稅 的 同 時 , 申 報 教育 費 附 加 , 并 填 寫 教 育 費 附 加 申 報 表 (二 )賬 務 處 理通 過 “ 其 他 應 交 款 ” 賬 戶 核 算 。 企 業(yè) 按 規(guī) 定 計 算 應 繳 的
15、教 育 費 附 加 時 , 借 記 “ 主 營 業(yè) 務 稅 金 及 附 加 ” 或 者“ 其 他 業(yè) 務 支 出 ” 科 目 , 貸 記 “ 其 他 應 交 款 應 交教 育 費 附 加 ” 科 目 。第 五 章 城 市 建 設 維 護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1. 某 縣 城 一 生 產(chǎn) 企 業(yè) 為 增 值 稅 一 般 納 稅 人 。 本 期 進 口原 材 料 一 批 , 向 海 關 繳 納 進 口 環(huán) 節(jié) 增 值 稅 10萬 元 ; 本期 在 國 內(nèi) 銷 售 甲 產(chǎn) 品 繳 納 增 值 稅 30萬 元 、 消 費 稅 50萬元 , 由 于 遲 延 繳 納 消 費 稅 , 被 加 收 滯 納 金 1萬 元 ; 本期 出 口 乙 產(chǎn) 品 一 批 , 按 規(guī) 定 退 回 增 值 稅 5萬 元 。 請 計算 該 企 業(yè) 本 期 應 繳 納 城 建 稅 。2.市 區(qū) 某 納 稅 人 當 月 應 納 增 值 稅 5萬 元 , 減 免 2萬 元 , 補交 上 月 漏 交 的 增 值 稅 0.5萬 元 。 請 計 算 該 納 稅 人 本 月應 交 城 建 稅 。 。第 五 章 城 建 稅 及 教 育 費 附 加 測 試 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