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手冊(第四版)第三十三章工程施工招標投標33-3 工程承包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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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3-3 工程承包合同 確定中標人后,中標人應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和招標人簽訂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明確當事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合同一經(jīng)生效,即具有法律約束力。 按國際慣例,施工承包合同文件應包括中標單位的投標書及其附件、合同協(xié)議書和合同條件,招標單位接受投標函(即中標通知書),設計圖紙、工程說明書、技術規(guī)范和有關標準,工程量清單和單價表,合同履行過程中一切往來函電、傳真,以及設計變更記錄等全部書面材料。 33-3-1 國內工程施工合同 我國國內工程施工合同使用建設部于1999年12月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1999-0201),即1991年3月印發(fā)的《建設工程施工合同
2、》(GF-91-0201)的修訂版本。修訂本由協(xié)議書、通用條款、專用條款三部分和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及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書3個附件組成,摘要如下: 第一部分 協(xié)議書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xié)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3、 群體工程應附承包人承覽工程項目一覽表(附件1) 工程立項批準文號: 資金來源: 二、工程承包范圍 承包范圍: 三、合同工期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合同工期總日歷天數(shù) 天 四、質量標準 工程質量標準:
4、 五、合同價款 金額(大寫): 元(人民幣) ¥: 元 六、組成合同的文件 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包括: 1.本合同協(xié)議書 2.中標通知書 3.投標書及其附件 4.本合同專用條款 5.本合同通用條款 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 7.圖紙 8.工程量清單 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雙方有關工程的洽商、變更等書面協(xié)議或文件視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七、本協(xié)議書中有關詞語含義與本合同第二部分(通用條款》中分別賦予它們
5、的定義相同。 八、承包人向發(fā)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進行施工、竣工并在質量保修期內承擔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九、發(fā)包人向承包人承諾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價款及其他應當支付的款項。 十、合同生效 合同訂立時間: 年 月 日 合同訂立地點: 本合同雙方約定 后生效。 承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開戶
6、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賬號: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第二部分 通用條款 一、詞語定義及合同文件 1.詞語定義 對通用條款、專用條款、發(fā)包人、承包人、項目經(jīng)理、設計單位、監(jiān)理單位、工程師、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工程、合同價款、追加合同價款、費用、工期、開工日期、竣工日期、圖紙、施工場地、書面形式、違約責任、索賠、不可抗力、小時或天等在合同中使用的23條詞語賦予本條規(guī)定的定義(專用條款另有規(guī)定者除外)。 2.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合同文件應能互相解釋,互為說明。除專用條款另有規(guī)定外,組成本合同的文件及優(yōu)先解釋順序如下:1)本合同協(xié)議書;2)中標通知書;3)投標書及其附件;4)本
7、合同專用條款;5)本合同通用條款;6)標準、規(guī)范及有關技術文件;7)圖紙;8)工程量清單;9)工程報價單或預算書。 3.語言文字和使用法律、標準及規(guī)范 4.圖紙 二、雙方一般權利和義務 5.工程師 6.工程師的委派和指令 7.項目經(jīng)理 8.發(fā)包人工作 9.承包人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10.進度計劃 11.開工及延期開工 12.暫停施工 13.工期延誤 14.工程竣工 四、質量與檢驗 IS.工程質量 16.檢查和返工 17.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18.重新檢驗 19.工程試車 五、安全施工 20.安全施工與檢查 21.安全防護 22.事故處理
8、 六、合同價款與支付 23.合同價款及調整 24.工程預付款 25.工程量的確認 26.工程款(進度款)支付 七、材料設備供應 27.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 28.承包人采購材料設備 八、工程變更 29.工程設計變更 30.其他變更 31.確定變更價款 九、竣工驗收與結算 32.竣工驗收 33,竣工結算 34.質量保證 十、違約、索賠和爭議 35.違約 36.索賠 37.爭議 十一、其他 38.工程分包 39.不可抗力 40.保險 41.擔保 42.專利技術及特殊工藝 43.文物和地下障礙物 44.合同解除 45.合同生效與終止 46.合
9、同份數(shù) 47.補充條款 雙方根據(jù)有關法律、行政法規(guī)規(guī)定,結合工程實際,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后,可對本通用條款的內容具體化、補充或修改,在專用條款內約定。 第三部分 專用條款 專用條款是根據(jù)每一工程的具體情況,將通用條款予以具體化,使用時,針對工程實際,一個工程一議,一個條款一議,一個事項一議,按通用條款的順序一一列明。履行合同,實際就是履行專用條款的規(guī)定。 附件1: 承包人承攬工程項目一覽表 表33-61 單位工程名稱 建設規(guī)模 建筑面積 (m2) 結構 層數(shù) 跨度 (m) 設備安裝內容 工程造價 (元)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10、 附件2: 發(fā)包人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表33-62 序號 材料設備品種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質量等級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11、 附件3: 房屋建筑工程質且保修書 (示范文本) 發(fā)包人(全稱): 承包人(全稱): 發(fā)包人、承包人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經(jīng)協(xié)商一致,對 (工程全稱)簽訂工程質量保修書。 一、工程質量保修范圍和內容 承包人在質量保修期內,按照有關法律、法規(guī)、規(guī)章的管理規(guī)定和雙方約定,承擔本工程質量保修責任。 質量保修范圍包括地基基礎工程、主體結構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
12、、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和裝修工程,以及雙方約定的其他項目。具體保修的內容,雙方約定如下: 二、質量保修期 雙方根據(jù)《建設工
13、程質量管理條例》及有關規(guī)定,約定本工程的質量保修期如下: 1.地基基礎工程和主體結構工程為設計文件規(guī)定的該工程合理使用年限; 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衛(wèi)生間、房間和外墻面的防滲漏為 年; 3.裝修工程為 年; 4.電氣管線、給排水管道、設備安裝工程為 年; 5.供熱與供冷系統(tǒng)為 個采暖期、供冷期; 6.住宅小區(qū)內的給排水設施、道路等配套工程為 年; 7.其他項目保修期限約定如下:
14、 質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驗收合格之日起計算。 三、質量保修責任 1.屬于保修范圍、內容的項目,承包人應當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內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約定期限內派人保修的,發(fā)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發(fā)生緊急搶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應當立即到達事故現(xiàn)場搶修。 3.對于涉及結構安全的質量問題,應當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質量保
15、修辦法》的規(guī)定,立即向當?shù)亟ㄔO行政主管部門報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實施保修。 4.質量保修完成后,由發(fā)包人組織驗收。 四、保修費用 保修費用由造成質量缺陷的責任方承擔。 五、其他 雙方約定的其他工程質量保修事項: 。 本工程質量保修書,由施工合同發(fā)包人、承包人雙方在竣工驗收前
16、共同簽署,作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滿。 發(fā)包人(公章): 承包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此外,簽訂合同的同時,承包人應向發(fā)包人提交履約保函或履約擔保書,有預付款的,還應提交預付款保函;發(fā)包人則應向承包人提交支付保函或支付擔保書。 除由銀行出具的保函具體格式由擔保銀行提供外,其他擔保書的格式如下: 承包人履約擔保書 致:(發(fā)包人名稱) 鑒于 (承包人名稱) (以下簡稱“承包人)已與 (發(fā)包人名稱) (以下簡稱“發(fā)包人)就 (工程名稱) 簽訂了合同(下稱“合同”);
17、 鑒于你方在合同中要求承包人向你方提交下述金額的履約擔保,作為承包人履行本合同責任的保證,本擔保人同意為承包人出具本擔保書。 根據(jù)本擔保書,本擔保人向你方承擔支付(幣種,金額,單位) (小寫)的責任,并無條件受本擔保書的約束。 承包人在合同履行過程中,由于資金、技術、質量或其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給你方造 成經(jīng)濟損失時,當你方以書面形式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本擔保人將無 條件地于 日內予以支付。 本擔保人不承擔超過本擔保書金額的責任。 除你方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 本擔保書直至竣工驗收合格后28天內一直有效。 擔保人:
18、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發(fā)包人支付擔保書 致: 承包人名稱 根據(jù)本擔保書, (發(fā)包人名稱) 作為委托人(以下簡稱“發(fā)包人”)和(擔保人名稱)作為擔保人(以下簡稱“擔保人”)共同向債權人 (承包人名稱) (以下簡稱“承包人”)承擔支付 (幣種,金額,單位) (小寫) 的責任,發(fā)包人和擔保人均受本支付擔保書的約束。 鑒于發(fā)包人已于 年 月 日與承包人為(工程合同名稱)的履行簽訂了工程承發(fā)包合同(下稱合同),我方愿為發(fā)包人和你方簽署的工程承發(fā)包合同提供支付擔保(下
19、文中的合同包括合同中規(guī)定的合同協(xié)議書、合同文件等)。 本擔保書的條件是:如果發(fā)包人在履行上述合同過程中,由于資金不足或非不可抗力等原因給承包人造成經(jīng)濟損失或不按合同約定付款時,當承包人以書面提出要求得到上述金額內的任何付款時,擔保人將于 日之內予以支付。 本擔保人不承擔大于本擔保書限額的責任。 除了你方以外,任何人都無權對本擔保書的責任提出履行要求。 本擔保書直至合同終止,發(fā)包人付清應付給你方按合同約定的一切款項后28天內有效。 擔保人: (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 地址:
20、 郵政編碼: 日期: 年 月 日 33-3-2 境內涉外工程施工合同 我國《招標投標法》與《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都規(guī)定:使用國際組織或者外國政府貸款、援助資金的項目進行招標,貸款方、資金提供方對招標的具體條件和程序有不同規(guī)定的,可以適用其規(guī)定,但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社會公共利益的除外。 我國使用國際組織資金的工程,資金提供方主要是世界銀行,因此要受世界銀行的監(jiān)督,招標投標程序必須遵循世界銀行的要求,合同條件也必須采用世界銀行推薦的文本,即國際通用的FIDIC合同條件
21、。我國用于世界銀行貸款項目的合同文本是財政部世界銀行司1996年12月編制并獲世界銀行認可的《土木工程國際競爭性招標文件》中國范本,其中合同條件第一部分“通用條件”采用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1987年第四版的1992年修訂版本。通用條件共72條,目錄如下: 目錄 1.定義和解釋 2.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3.轉讓 4.分包 5.合同文件的語言和法律及優(yōu)先次序 6.圖紙 7.補充圖紙 8.一般義務 9.合同協(xié)議書 10.履約保證金 11. 現(xiàn)場考察 12.標書的完備性 13.按合同規(guī)定施工 14.進度計劃 15.承包人的自監(jiān) 16.承包人的雇員 17
22、.放樣 18.鉆孔和勘探性開挖 19.現(xiàn)場環(huán)境 20.工程照管 21.工程和承包人設備的保險 22.對人身和財產(chǎn)的損害和賠償 23.第三方保險 24.對工人的事故處理和事故保險 25.保險的完備性 26.遵守法律、法規(guī) 27.化石 28.專利 29.干擾 30.材料與設備的運輸 31.為其他承包人提供服務機會 32.保持現(xiàn)場的整潔 33.竣工時的現(xiàn)場清理 34.雇用勞務 35.勞務和承包人設備的報告 36.材料、工程設備和操作工藝的質量及有關費用 37.檢查和檢驗 38.覆蓋的工程檢查 39.承包人的違約 40.工程的暫時停工 41.開工 42
23、.延誤 43.竣工時間 44.竣工時間的延長 45.工作時限 46.施工進度 47.誤期賠償費 48.工程接收 49.缺陷責任 50.承包人的調查 51.變更、增加和取消 52.變更工程的估價 53.索賠及其程序 54.承包人的設備、臨時工程及材料 55.工程量 56.工程的計量 57.計量方法 58.暫定金額 59.指定分包人 60.支付證書 61.工程的批準憑證 62.缺陷責任證書 63.補救措施 64.緊急補救措施 65.特殊風險 66.解除履約時的支付 67.爭端的解決 68.通知 69.業(yè)主的違約 70.費用與法規(guī)的變更 71
24、.貨幣限制 72.兌換率 “專用條件”系業(yè)主根據(jù)中國的具體情況對相應的通用條款作明確的具體規(guī)定或解釋,有些條款則是對通用條款作出修改或補充。在合同條款的法律優(yōu)先順序上,專用條款優(yōu)先于通用條款。我國財政部于1997年7月編發(fā)了標準專用條款共83條及關于爭端審議委員會規(guī)則和程序的附件兩份。 上述合同條件中國范本可查閱本章主要參考文獻[2]。 33-3-3 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 我國建設部1995年8月7日發(fā)布的(建筑裝飾裝修管理規(guī)定》稱:建筑裝飾裝修是指為使建筑物,構筑物內、外空間達到一定的環(huán)境質量要求,使用裝飾裝修材料,對建筑物、構筑物外表和內部進行裝飾處理的工程建筑活動。從事建筑裝飾
25、裝修工程的發(fā)包、承包雙方,應當按照統(tǒng)一的建筑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簽訂合同。 現(xiàn)行的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有甲、乙兩種示范文本。 一、甲種本,包括合同條件、協(xié)議條款和示范文本使用說明三部分。 第一部分 合同條件 目錄如下: (一)詞語含義及合同文件 第一條 詞語含義; 第二條 合同文件及解釋順序; 第三條 合同文件使用的語言文字、標準和適用法律; 第四條 圖紙; (二)雙方一般責任 第五條 甲方代表; 第六條 委托監(jiān)理; 第七條 乙方駐工地代表; 第八條 甲方工作; 第九條 乙方工作; (三)施工組織設計和工期 第十條 施工組織設計及
26、進度計劃; 第十一條 延期開工; 第十二條 暫停施工; 第十三條 工期延誤; 第十四條 工期提前; (四)質量與檢驗 第十五條 工程樣板; 第十六條 檢查和返工; 第十七條 工程質量等級; 第十八條 隱蔽工程和中間驗收; 第十九條 重新驗收; (五)合同價款及支付方式 第二十條 合同價款與調整; 第二十一條 工程款預付; 第二十二條 工程量的核實確認; 第二十三條 工程款支付; (六)材料供應 第二十四條 材料樣品或樣本; 第二十五條 甲方提供材料; 第二十六條 乙方供應材料; 第二十七條 材料試驗; (七)設計變更
27、 第二十八條 甲方變更設計; 第二十九條 乙方變更設計; 第三十條 設計變更對工程影響; 第三十一條 確定變更合同價款及工期; (八)竣工與結算 第三十二條 竣工驗收; 第三十三條 竣工結算; 第三十四條 保修; (九)爭議,違約和索賠 第三十五條 爭議; 第三十六條 違約; 第三十七條 索賠; (十)其他 第三十八條 安全施工; 第三十九條 專利技術和特殊工藝的使用; 第四十條 不可抗力; 第四十一條 保險; 第四十二條 工程停建或緩建; 第四十三條 合同的生效與終止; 第四十四條 合同份數(shù)。 第二部分 協(xié)議條款
28、《協(xié)議條款》是按《合同條件》的順序擬定的,主要是為(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提供一個協(xié)議的格式。承發(fā)包雙方針對工程的實際情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一致意見按《協(xié)議條款》的格式形成協(xié)議?!逗贤瑮l件》和《協(xié)議條款》是雙方統(tǒng)一意愿的體現(xiàn),成為合同條件的組成部分。 第三部分 示范文本使用說明(摘錄) 采用招標發(fā)包的工程,《合同條件》應是招標文件的組成部分,發(fā)包方對其修改、補充或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要在招標文件中說明。承包方是否同意發(fā)包方的意見及自己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也要在標書中一一列出。中標后,雙方將協(xié)商一致的意見寫入《協(xié)議條
29、款》。不采用招標發(fā)包的工程,在要約和承諾時都要把對《合同條件》的修改、補充和對某些條款不予采用的意見一一提出,將達成的一致意見寫入《協(xié)議條款》。 下面對《協(xié)議條款》的使用加以說明: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可以是具備法人資格的國家機關、事業(yè)單位、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私營企業(yè)、經(jīng)濟聯(lián)合體和社會團體,也可以是依法登記的個人合伙、個體工商戶或個人。上列單位的名稱和個人的姓名,應準確地寫在(協(xié)議條款》甲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應是具備與工程相應資質和法人資格的國有企業(yè)、集體企業(yè)或私營企業(yè)。上述單位的名稱應準確地寫人《協(xié)議條款》乙方位置內,不得簡稱。 第1條 1.1 本
30、款內應準確寫出工程的名稱、詳細地址、承包范圍和承包方式。承包范圍主要指單位工程的裝飾裝修內容及等級。 1.2 本款內開工日期應寫明雙方商定的開工日期,也可以將此規(guī)定為甲方代表發(fā)布開工令的日期;竣工日期指雙方商定的乙方提交竣工報告的日期;總日歷工期天數(shù)是包括法定節(jié)、假日在內的總日歷工期天數(shù)。 1.3 寫明雙方商定的工程應達到的質量等級(即合格還是優(yōu)良)。 1.4 應寫明工程價款的金額和承包方式。 工程為群體或小區(qū)工程時,以上各項應將單位工程或分部工程按附表一說明,作為協(xié)議條款的附件。 第2條 本條應寫明組成合同文件的名稱和順序。 第3條 3.1 如合同文件使用少數(shù)民族語言
31、,本款應約定語言的名稱及翻譯文本由誰提供和提供時間。 3.2 國家有統(tǒng)一的標準、規(guī)范時,施工中必須使用,并寫明使用標準、規(guī)范的編號和名稱。國家沒有統(tǒng)一標準、規(guī)范時,有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使用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沒有國家和行業(yè)標準、規(guī)范的,使用地方標準、規(guī)范。此條應寫明使用的標準、規(guī)范的名稱。并按照工程的主要部位或項目分別填寫適用標準、規(guī)范的條款。 如乙方要求甲方提供標準、規(guī)范,應在編號和名稱后寫明,并注明提供的時間、份數(shù)和費用由誰承擔。 甲方提出超過標準、規(guī)范的要求,征得乙方同意后,可以作為驗收和施工的要求寫入本款,并明確約定產(chǎn)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提出施工工藝的,應在本款寫明施工工
32、藝的名稱,使用的工程部位,制定的時間、要求和費用的承擔。 3.3 法律、法規(guī)和規(guī)章都適用合同文件,但對同一問題要求不一致時,應在本款內寫明適用的法規(guī)或規(guī)章名稱。如由甲方提供,還應寫明提供時間。如由乙方自備,應寫明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4條 不同的工程對圖紙的需要情況各不相同。本條應寫明甲方提供的份數(shù)(必須包括竣工圖和現(xiàn)場存放的份數(shù))、圖紙的深度、比例尺及提供的時間。 乙方要求增加圖紙份數(shù)的,應寫明圖紙的名稱、份數(shù)、提供的時間和費用。 甲方不能在開工前提供全套圖紙,應將不能按時提供的圖紙名稱和提供的時間在本條寫明。 第5條 本條寫明甲方代表姓名和職稱(職務)。甲方代表委派具體管理人
33、員的姓名和職責。如前期工作中施工組織設計和進度計劃審批、圖紙的提供、質量的檢查驗收、工程量的核實等工作的具體責任、權限。 第6條 本條寫明甲方委托的監(jiān)理單位名稱、總監(jiān)理工程師的姓名、職稱和甲方授權范圍。 第8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存在而《合同條件》未列入的,要對條款或內容予以補充。還應寫明甲方不能按《協(xié)議條款》的要求完成有關工作時,應支付的費用金額和賠償乙方損失的范圍及計算方法。 8.1 本款應寫明使場地具備施工條件的各項工作的名稱、內容、要求和完成的時間。 8.2 本款應寫明水、電、電訊等管線應接至的地點、接通的時間和
34、要求。如上、下水管應在何時接至何處,每天應保證供應的數(shù)量,水質標準,不能全天供應的要寫明供應的時間。 8.3 本款應寫明需要甲方協(xié)調的涉及本工程的市政等部門的工作內容及完成時間。 8.4 本款應寫明甲方應協(xié)調哪些施工單位之間的關系及協(xié)調內容和完成時間。 8.5 本款應寫明由甲方辦理的各種證件、批件和其他需要批準的事項及完成的時間,其時間可以是絕對的年、月、日,也可以是相對的時間,如在某項工作開始幾天之前完成。 8.6 本款應寫明甲方組織圖紙會審的時間,如不能約定準確時間,應寫明相對時間,如甲方發(fā)布開工令前多少天。 第9條 本條按具體工程和實際情況,逐款列出各項工作的名稱、內
35、容、完成時間和要求,實際需要而《合同條件》未列的,要對條款和內容予以補充。 9.1 甲方如委托乙方完成工程施工圖及配套設計,應在本款寫明設計的名稱、內容、要求、完成時間和設計費用計算方法。 9.2 本款應寫明乙方提供的計劃、報告、報表的名稱、格式、要求和提供的時間。 9.3 甲方要求乙方提供的合同價款之外的照明、警衛(wèi)、看守等工作,應在此款寫明。 9.4 本款應寫明地方政府、有關部門和甲方對本款的具體要求。如在什么時間、什么地段、哪種型號的車輛不能行駛或行駛的規(guī)定,在什么時間不能進行哪些施工,施工噪音不得超過多少分貝。 9.5 本款應寫明應符合政府對施工現(xiàn)場的哪些要求和規(guī)定。
36、 9.6 本款應寫明施工場地周圍需要保護的建筑物和管線的名稱,保護的具體要求。 9.7 本款應寫明工程完成后應由乙方采取特殊措施保護的單位工程或部位的要求、所需費用及由誰承擔。 第10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施工組織設計(或施工方案)和進度計劃的要求及時間,寫明甲方批準以上文件的時間,寫明乙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和違約金金額。 第13條 本條應對以下內容予以說明: 1.對延誤的定義,如哪些工作延誤多長時間才算延誤; 2.對可調整因素的限制,如工程量增減多少才可調整工期; 3.需補充的其他造成工期調整的因素; 4.雙方議定乙方延期竣工應支付的違約金額,應在本條寫明違約金數(shù)額和
37、計算方法,如每延遲一天,乙方應支付甲方多少金額。 第14條 甲方可在簽訂(協(xié)議條款》時提出提前竣工的要求,應在本條寫明以下事項: 1.要求提前的時間; 2.乙方應采取的措施; 3.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件; 4.趕工措施費用的計算和分擔; 5.收益的分享比例和計算方法,此項也可按傳統(tǒng)方法寫成每提前竣工一天,甲方應向乙方支付多少金額。 第15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應制作哪些樣板間及標準和費用; 第17條 甲方對工程質量提出合格以上要求的,應在本條寫明相應的追加合同價款及計算方法。 第18條 本條應寫明需進行中間驗收的單項工程和部位的名稱,驗收的時間和要求,以及甲方應提供的便利條
38、件。 第20條 目前我國合同價款調整的形式很多,應按照具體情況予以說明,如: 1.一般工期較短的工程采用固定價格,但因甲方原因致使工期延長時,合同價款是否作出調整應在本條說明。 2.甲方對施工期間可能出現(xiàn)的價格變動采取一次性付給乙方一筆風險補償費用辦法的,應寫明補償?shù)慕痤~或比例,寫明補償后是全部不予調整還是部分不予調整,及可以調整項目的名稱。 3.采用可調價格的應寫明調整的范圍,除材料費外是否包括機械費、人工費、管理費;寫明調整的條件,對《合同條件》中所列出的項目是否還有補充,如對工程量增減和工程量變更的數(shù)量有限制的,還應寫明限制的數(shù)量;要寫明調整的依據(jù),是哪一級工程造價管理部門公布
39、的價格調整文件;寫明調整的方法、程序及乙方提出調價通知的時間、甲方代表批準和支付的時間等。 第21條 工程款的預付,雙方協(xié)商約定后把預付的時間、金額、方法和扣回的時間、金額、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在合同簽訂后,甲方應將合同價款的 %,計人民幣()元,于()月()日和()月()日……分()次支付給乙方,作為預付工程款。在完成合同總造價 %(以甲方代表簽字確認的工程量報告為準)后的()個月里,每月扣回預付工程款的 %,在完成合同總造價的 %時扣完。” 甲方不預付工程款,在合同價款中應考慮乙方墊付工程費用的補償。 第22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報告的時間和要求。 第23條
40、 工程款的支付,雙方根據(jù)工程的實際情況協(xié)商確定,把支付的時間、金額和支付方法在本條寫明。例如按月支付的,應寫明“乙方應在每月的第 天前,根據(jù)甲方核實確認的工程量、工程單價和取費標準,計算已完工程價值,編制‘工程價款結算單’送甲方代表,甲方代表收到后,應在第天之前審核完畢,并通知經(jīng)辦銀行付款?!? 第24條 本條雙方約定提供的材料樣品或樣本的名稱。 第25條 甲方提供材料設備的種類、規(guī)格、數(shù)量、單價、質量等級和提供時間、地點應按附表二的格式填寫,作為《協(xié)議條款》的附件。 甲方提供有關說明由乙方采購材料的,應寫明產(chǎn)品價格若高于乙方預算價格而產(chǎn)生的價差由誰承擔,以及由于供應商的原因造成產(chǎn)
41、品的質量等級、規(guī)格型號和交貨時間達不到要求,造成損失的責任和產(chǎn)生的費用由誰承擔。 第26條 本條應寫明變更發(fā)生后,乙方提交變更價款的時間及金額。 第27條 本條應寫明乙方提交竣工圖的時間、份數(shù)和要求;寫明甲方收到竣工報告后應在多長時間內組織驗收及參加驗收的部門和人員。 第28條 如雙方不再簽訂保修合同,本條應寫明保修的項目、內容、范圍、期限、保修金額和保修金預留或支付方法,以及保修金的利率。另簽訂保修合同的應將以上內容寫入保修合同。 第29條 雙方協(xié)商后,對爭議的解決方法和程序可作出以下說明: 如:雙方發(fā)生爭議,首先請工程所在地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一方提出調解要求后,雙方應
42、保證合同的繼續(xù)執(zhí)行。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調解不成時,任何一方可依據(jù)合同中的仲裁條款或事后達成的書面仲裁協(xié)議向約定的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xié)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雙方接受調解結果,應在調解作出后7日內執(zhí)行。 在實際工程中雙方可以協(xié)議對爭議進行一次或幾次調解,這些調解都要按上述例子一一寫明;也可以協(xié)議由仲裁機構仲裁或人民法院判決。 第30條 甲方違約應負的違約責任應按以下各項分別作出說明: 1.承擔因違約發(fā)生的費用,應寫明費用的種類。如工程的損壞及因此發(fā)生的拆除、修復等費用支出,乙方因此發(fā)生的人工、材料、機械和管理費用支出; 2.支付違約金,要寫明
43、違約金的數(shù)額和計算方法、支付的時間; 3.賠償損失,違約金的數(shù)額不足以賠償乙方的損失時,應將不足部分支付給乙方,作為賠償,并寫明損失的范圍和計算方法,如損失的性質是直接損失還是間接損失,損失的內容是否包括乙方窩工的人工費、機械費和管理費,是否包括窩工期間乙方本應獲得的利潤等。 第31條 本條應根據(jù)當?shù)氐牡乩須夂蚯闆r和工程的要求,對造成工期延誤和工程破壞的不可抗力作出規(guī)定。如規(guī)定以下情況均屬不可抗力: 1.地震烈度度以上的地震; 2.級以上持續(xù)天的大風; 3.毫米以上持續(xù)天的大雨; 4.日氣溫超過度,持續(xù)天; 5.日氣溫低于度,持續(xù)天。 第32條 在辦理保險時,應寫明甲方人員
44、和第三方人員在施工現(xiàn)場生命財產(chǎn)安全的保險內容、保險金額及由誰辦理和承擔費用。 地方政府規(guī)定,或當事人雙方協(xié)議要求鑒證、公證的,由鑒證、公證部門將意見寫在協(xié)議條款的鑒證、公證意見一欄,并加蓋印鑒。 附表一: 工程項目一覽表 表33-63 單位或分部工程名稱 建筑面積 裝飾內容 工程造價 開工日期 竣工日期 附表二: 工程甲方供應材料設備一覽表 表33-64 序號 材料或設備名稱 規(guī)格型號 單位 數(shù)量 單價 供應時間 送達地點 備注
45、 二、乙種本,是簡化的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適用于比較簡單的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全文僅12條:1)工程概況;2)甲方工作;3)乙方工作;4)關于工期的約定;5)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6)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7)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8)有關安全生產(chǎn)和防火的約定;9)獎勵和違約責任;10)爭議或糾紛處理;11)其他約定;12)附則。合同附件包括1)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2)工程項目一覽表;3)工程量清單;4)甲方提供材料設備一覽表;5)會議紀要;6)設計變更文件;7)其他。 33-3-4 國際工程施工合同 33-3-4-1
46、 國際通用施工合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國際工程承包市場上采用比較廣泛的是國際咨詢工程師聯(lián)合會(FIDIC)制定的《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 一、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特點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與我國國內工程施工合同明顯不同的特點是,合同涉及業(yè)主、承包商和工程師三方。業(yè)主與承包商之間簽訂施工合同;工程師(在我國稱監(jiān)理工程師)受業(yè)主委托,根據(jù)合同條件監(jiān)督承包商在承包項目上的活動,對工程質量、進度和撥款實行控制。三方之間的關系如下: 1.業(yè)主對重要事項做出決定,如決定中標單位,履約擔保和保險,合同分包與轉讓,支付預付款,移交工地,終止合同等。
47、 2.施工過程中的具體事務,由工程師決定和處理;涉及合同調價、工程變更、延期、索賠等重要事項,則應在決定之前與業(yè)主協(xié)商。工程師有權決定根據(jù)合同發(fā)生的額外付款,業(yè)主授予工程師影響工程范圍、費用、工期等事項的權限,可通過FIDIC合同條件專用條款來確定。工程師應承擔的管理責任和相關責任,由業(yè)主與工程師之間簽訂的委托監(jiān)理服務合同規(guī)定。 3.承包商必須接受和服從工程師的指示;如對工程師的決定或指示不滿意,可以提出索賠、仲裁或訴訟。 4.工程移交給業(yè)主接收之前,由承包商負責保護和保管。 5.如果業(yè)主違約,承包商可以降低施工速度或中止施工,或提出索賠。 二、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的內容
48、 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適用于工業(yè)與民用建筑、水利水電、鐵路、公路交通等各類工程施工承包活動。當前國際上通用1987年第4版的1988年修訂重印本。指導合同條件的正確使用,F(xiàn)IDIC編印該合同條件的應用指南。其內容包括通用條件和專用條件兩部分。 1.通用條件共28節(jié),分別為: 定義及解釋;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轉讓與分包; 合同文件; 一般義務; 責任的分擔和保險的義務; 業(yè)主辦理的保險; 承包商的其他義務; 勞務; 材料、工程設備和工藝; 暫時停工; 開工和誤期; 缺陷責任; 變更、增添和省略; 索賠程序; 承包商的設備,臨時工程和材料;
49、計量; 暫定金額; 指定的分包商; 證書與支付; 補救措施; 特殊風險; 解除履約; 爭端的解決; 通知; 業(yè)主的違約; 費用和法規(guī)的變更; 貨幣及匯率。 共72條206款,并附有可供采用的補充條款及投標書和協(xié)議書格式。對條文加以解釋,并對各條款之間的關系作了說明。 2.專用條件,是根據(jù)具體工程的特點和工程所在國的法律,針對通用條件中的相應條款進行修訂、補充、刪節(jié)或替代的內容,包括條文示例,調價計算公式以及作為合同文件組成部分的某些附件的標準格式,供簽訂合同時選用,使合同能準確地反映工程的具體情況。 國際通用的FIDIC《土木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標準文本為英文版本。我
50、國尚沒有公認的標準漢文譯本,本章主要參考文獻[1]、[2]中的譯文可供參考。 33-3-4-2 FIDIC其他標準合同 FIDIC于1999年制定了4種新的標準合同格式(第一版),簡要介紹如下。 一、《施工合同條件》,確切地說,是業(yè)主提供設計的建筑安裝工程施工合同條件,推薦適用于由業(yè)主或其代表人,工程師提供設計的建筑或設備安裝工程。通常在這種類型合同的安排下,承包商按照業(yè)主提供的設計建造工程。但該工程也可以包括由承包商設計的某些土木、機電工程組成部分及/或其施工工作。標準格式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指南和投標函、合同協(xié)議書及爭端裁決協(xié)議書格式等內容。 通用條件共20條,目錄如下(二級條款
51、從略): 1.一般規(guī)定; 2.雇(業(yè))主; 3.工程師; 4.承包商; 5.指定分包商; 6.職員和工人; 7.設備,材料和操作工藝; 8.開工,誤期和延期; 9.竣工檢驗; 10.業(yè)主接收; 11.缺陷責任; 12.計量和評估; 13.變更和調整; 14.合同價格與支付; 15.雇(業(yè))主終止合同; 16.承包商暫停施工與終止合同; 17.風險與責任; 18.保險; 19.不可抗力; 20.索賠,爭議與仲裁。 附件 爭議裁決協(xié)議一般條款。 專用條件指南是準備具體工程的施工合同時,針對工程及所在國的具體情況,正確應用通用條件的指導性逐條說明,并有舉
52、例。 二、《成套設備和設計-建造合同條件》,推薦適用于機電成套設備及建筑安裝工程的設計與施工工作的合同條款。通常在此類型合同安排下,承包商按照雇(業(yè))主要求,設計并提供設備及/或其他工作,其中可以包括任何與之相聯(lián)的土木、機電和/或施工工作。包括通用條件、專用條件指南和附件三部分。 通用條件20條,除第五條為“設計”,沒有“指定分包商”條外,其他條目與《建筑安裝施工合同》相同,二級條款則針對成套設備的設計與施工而與前者有較大差別。專用條件指南的作用與前者相同。附件有: 各種保證(擔保)書格式,包括: 母公司為子公司擔保書的格式舉例; 投標保證書格式舉例; 履約保證書格式舉例; 預付
53、款保證書格式舉例; 保留金保證書格式舉例; 業(yè)主支付保證書格式舉例; 投標函及附件; 合同協(xié)議書; 爭議裁決協(xié)議書; 爭議裁決委員會協(xié)議書。 三、《EPC/交鑰匙項目合同條件》,EPC為英文Engineering, Procurement, Construction的縮寫,意為工程技術,采購和施工。實際就是交鑰匙。這種類型的合同可適用于以交鑰匙為基礎的工廠生產(chǎn)線,電站或同類設施或基礎設施項目,或其他開發(fā)類型項目的實施:1)其最終價格和時間要求高度確定;2)承包商對項目的設計和實施負完全責任,與業(yè)主少有關聯(lián)。通常在交鑰匙項目合同安排下,承包商進行所有的工程技術、采購和施工,在交鑰匙
54、時提供一套裝備完全的準備運營的設施。合同通用條件20條;專用條件指南用法及附件與《成套設備和設計-建造合同條件》相同。 四、《短合同格式》,是一種簡明的合同格式,推薦適用于投資規(guī)模較小的建筑安裝工程。根據(jù)工程類型和環(huán)境,這種合同格式也適用于價值較大的合同,特別是比較簡單或者重復建設的或工期短的工程。通常在這種類型合同的安排下,承包商按照業(yè)主或其代表(如有)提供的設計施工;不過,這種合同格式也可適用于包括或完全由承包商設計的土木、機電及/或其施工的工程。這種合同格式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種適用于各種類型工程的淺顯易懂、有彈性的、包括全部基本商務條款、適應多樣化管理安排的合同文件。其內容包括: (一
55、)通用條件15條,目錄如下(二級條款從略): 1.一般規(guī)定; 2.雇(業(yè))主; 3.雇(業(yè))主代表; 4.承包商; 5.承包商的設計; 6.雇(業(yè))主的責任; 7.竣工時間; 8.接收; 9.補救缺陷; 10.變更與索賠; 11.合同價格與支付; 12.違約; 13.風險與責任; 14.保險; 15.爭議的解決。 (二)協(xié)議書,報價函和接受報價函格式。 (三)關于必要時增加專用條款的做法說明;爭議裁決規(guī)則及爭議裁決協(xié)議書格式。 33-3-4-3 英國土木工程師協(xié)會(ICE)合同條件 由英國土木工程師協(xié)會、咨詢工程師協(xié)會、土木工程承包商聯(lián)合會共同設立的合同條
56、件常設聯(lián)合委員會制定,適用于英國本土的土木工程施工?,F(xiàn)行者為1991年第6版的1993年8月校訂本,全文包括合同條件1991年第6版原文,1993年8月發(fā)行的勘誤表,合同條件索引,招/投標書格式及附件,協(xié)議書格式和保證書格式。 合同條件共23章,71條,目錄如下(二級條款從略): 定義與解釋 1.定義 工程師和工程師代表 2.工程師的義務和權力 轉讓與分包 3.轉讓 4.分包 合同文件 5.文件相互解釋 6.文件的供給 7.后續(xù)圖紙、技術說明和指示 一般義務 8.承包商的一般責任 9.合同協(xié)議 10.履約擔保 11.信息資料的提供與解釋 12.不利的外界條件
57、和人為障礙 13.工程應使工程師滿意 14.制定計劃 15.承包商的監(jiān)督 16.承包商雇員的免職 17.放線 18.鉆孔與勘探挖掘 19.安全保衛(wèi) 20.照管工程 21.工程等的保險 22.人身與財產(chǎn)的損害 23.第三方保險 24.人員的事故或受傷 25.保險證明和保險期限 26.發(fā)送通知與支付費用 27.1950公共設施街道工程法—定義 28.專利權 29.對交通和毗鄰財產(chǎn)的干擾 30.避免損壞公路等 31.為其他承包商提供設施 32.化石等 33.竣工時的現(xiàn)場清理 34.(不采用) 35.勞務人員和承包商設備報告 操作工藝和材料 36.材料
58、和工藝質量及檢測 37.進入現(xiàn)場 38.工程覆蓋前的檢查 39.不合格工程與材料的排除 40.暫時停工 開工時間與延誤 41.工程開始日期 42.現(xiàn)場占用與出入 43.竣工時間 44.延長竣工時間 45.夜間和星期日工作 46.施工進度 誤期損害賠償 47.整個工程實際竣工的誤期損害賠償 實際竣工證書 48.實際竣工通知 未完工程與缺陷責任 49.工程未完 50.承包商進行調查 變更,增加與省略 51.指令變更 52.指令變更的估價 材料和承包商設備的所有權 53.承包商設備的歸屬 54.不在現(xiàn)場的貨物和材料的歸屬 計量 55.工程量 56
59、.測量與估價 57.計量方法 暫定與原始成本金額和指定分包合同 58.暫定金額的使用 59.指定分包商—對指定的反對 證書與付款 60.月報表 61.缺陷改正證書 補救措施和權力 62.緊急修理 63.承包商雇用的終止 挫折 64.發(fā)生挫折時的付款 戰(zhàn)爭條款 65.戰(zhàn)爭爆發(fā)時工程繼續(xù)28天 爭議的解決 66.爭議的解決 用于蘇格蘭 67.用于蘇格蘭 通知 68.給承包商的通知 稅務 69.勞務-稅的變動 70.增值稅 專用條件 71.專用條件 專用條件沒有具體的條文,僅說明任何專用條件都應合并于相應的合同條件之中,并予以編號,構成合同條件的一
60、部分。 招/投標書及附件、協(xié)議書、保證書等格式有簡單的說明,以指導正確使用。 33-3-4-4 美國建筑師協(xié)會(AIA)工程承包合同 中國建筑總公司得到美國建筑師協(xié)會的授權,翻譯該協(xié)會的系列文件,供研究學習之用。其中比較重要的是A201《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和A401《總承包商與分與商標準合約文本》。二者都是1997年版本,簡要介紹如下。 一、AIA-A201工程承包合同通用條款,共14章,83條,目錄如下: 第一章 一般條款—1.1基本定義;1.2合同文件的相互關系及其目的;1.3大寫字母的使用;1.4解釋;1.5合同文件的執(zhí)行;1.6圖紙、規(guī)范與其他文件的所有權及其使用。
61、第二章 業(yè)主—2.1定義;2.2業(yè)主須提供的情況報告及相關服務;2.3業(yè)主行使停工的權利;2.4業(yè)主要求開工的權利。 第三章 承包商—3.1定義;3.2承包商檢查合同文件及工地狀況;3.3監(jiān)察與施工程序;3.4人工與材料;3.5保單;3.6納稅;3.7許可證、收費及通告;3.8限額;3.9現(xiàn)場監(jiān)工;3.10承包商的施工進度表;3.11工地現(xiàn)場的文件與樣品;3.12施工圖、產(chǎn)品資料及樣品;3.13工地現(xiàn)場的使用;3.14切割與修補;3.15清理;3.16工地通道;3.17版稅、專利與版權;3.18保護。 第四章 合同的管理—4.1建筑師;4.2建筑師的合同管理;4.3索賠與爭議;4.4
62、索賠與爭議的解決;4.5調解;4.6仲裁。 第五章 分包商—5.1定義;5.2分包合同的授予及其他部分工程的合約;5.3分包的關系;5.4意外情況下分包合同的轉讓。 第六章 業(yè)主與獨立承包商負責的施工—6.1業(yè)主負責施工的權利及單獨另外發(fā)標;6.2相互的責任;6.3業(yè)主要求保持清潔的權利。 第七章 工程變更—7.1總括;7.2變更單;7.3工程變更指令;7.4工程微小變更。 第八章 期限—8.1定義;8.2工程進度與完工;8.3誤期與工期的延長。 第九章 付款與完工—9.1合同總價;9.2價格清單;9.3付款申請;9.4付款證明;9.5拒絕證明的決定;9.6工程進度款;9.
63、7付款違約;9.8工程基本竣工;9.9工程的部分占用或使用;9.10最后完工與最終付款。 第十章 人員與財產(chǎn)的保護—10.1安全預防與措施;10.2人員與財產(chǎn)的安全;10.3危險材料;10.4承包商按合同要求帶到現(xiàn)場的材料;10.5承包商按合同要求處理有害材料的費用;10.6緊急情況。 第十一章 保險與保函—11.1承包商職責內的保險;11.2業(yè)主的責任險;11.3項目管理防護責任險;11.4財產(chǎn)保險;11.5履約保函與付款保函。 第十二章 工程的剝露及其修正—12.1工程的剝露;12.2工程的返修;12.3不合格工程的接受。 第十三章 混合條款—13.1主管的法律;13.2繼
64、任人與受讓人;13.3書面通知;13.4權利與補償;13.5測試與檢驗;13.6利息;13.7法定時限的開始。 第十四章 合同的終止或停工—14.1承包商終止合同;14.2業(yè)主終止合同;14.3業(yè)主認為適宜的停工;14.4業(yè)主出于自身利益的考慮而終止合同。 二、AIA-A401總承包商與分包商標準合約文本,包括合同格式(從略)與合同條款16章,61條,目錄如下: 第一章 分包合同文件—1.1分包合同文件包括的內容;1.2制約本分包合同的一般條款;1.3分包合同的修改和變更;1.4分包合同文件副本。 第二章 雙方權利和責任—2.1總承包商和分包商應共同受本合約條款的制約;2.2分包
65、商與其小包商簽署合約。 第三章 總承包商—3.1總承包商提供的服務;3.2告知;3.3總承包商提出的索賠;3.4總承包商的補救措施。 第四章 分包商—4.1工程的實施和進度控制;4.2法律、許可、費用和注意事項;4.3安全預防措施及步驟;4.4現(xiàn)場清理;4.5擔保條款;4.6保護條款;4.7未付款的補救措施。 第五章 工程變更—5.1業(yè)主可修改合同,對工程進行變更;5.2總承包商在分包工程范圍內要求分包商對工程進行變更;5.3分包商提出索賠。 第六章 調解和仲裁—6.1調解;6.2仲裁。 第七章 分包合同的終止、暫停和轉讓—7.1分包商提出的終止;7.2總承包商提出的終止;
66、7.3總承包商自行暫停合約;7.4分包合同的轉讓。 第八章 分包工程項目內容。 第九章 開工和基本竣工時間。 第十章 分包合同總價—10.1總承包商應付給分包商的合同款總額;10.2可選工程項目;10.3單價。 第十一章 進度付款—11.1付款確認書;11.2進度款應按月計算;11.3總承包商向分包商付款;11.4規(guī)定的付款申請日期之后收到的進度付款申請書。11.5每期進度付款都應在分包商提交總承包商的最新價格清單基礎上計算;11.6分包商的進度付款申請書應表明完工百分比;11.7分包合同進度付款數(shù)額計算方式;11.8總承包商未批準分包商的付款申請書;11.9基本竣工。 第十二章 最終付款—12.1分包商按合同完成全部工程總承包商應支付全部分包合同未付款的最終付款;12.2分包商應向總承包商提供已付清有關分包工程項目的工資、材料、設備及其他欠款的證據(jù)。 第十三章 保險和保函—13.1分包商應購買并保持責任范圍的保險;13.2分包商投保的保險期限;13.3分包商的保險單應向總承包商備案;13.4總承包商應向分包商提供資料證明其已滿足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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