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樂學考試大綱華南師范大學.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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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一、 音樂學考試大綱 (一)音樂學 (師范)專業(yè) 1、 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學 (師范) 專業(yè)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 該 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 基礎技能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音樂聽覺能力,識譜 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選拔出具有音樂專業(yè)學習潛能、畢 業(yè)后 能夠 從事音樂教育工作的合格 學 生。 2、 考試形式 初試的考試形式為面試 :考核專業(yè)技能。 復試的考試形式 分 筆試 和 面試 : 筆試 考核樂理;面試考核專業(yè)技能和視唱練耳 。 3、 考試成績 成績比例:專業(yè)技能占 80%,音樂基礎占 20%(其中視唱練耳 10%、樂理 10%)。 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按百分制評分。 評分細則: (參見附錄) - 2 - 1.1 術 科 1.1.1 聲樂、鋼琴和器樂 (民族器樂、西洋管弦樂) 一、 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 (奏 )歌曲或樂曲 1 首。 二、 復試 復試內容:包括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一) 專業(yè)技能 1、 主考聲樂者 準備 3 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 2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2、 主考鋼琴者 準備 3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1 首、奏鳴曲快板樂章 1 首、樂曲 1 首。練習曲必考,其余抽簽 1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3、 主考 民族器樂 者 準備 3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1 首、樂曲 2 首。考試現場抽簽 2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民族樂器 主考 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 10 種 : 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揚琴 、 竹笛、 笙、嗩吶、 民族 打擊樂 。 4、 主考 西洋管弦樂者 準備 3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1 首、樂曲 2 首??荚嚞F場抽簽 2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 西洋管 弦樂器 主考 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 15 種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大管、 小號、 圓號、長號、大 號、 薩克斯管、古典吉他 、西洋 打擊樂 。 5、 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下列組合之一參加考試 : 小軍鼓與 瑪琳巴 ( 西洋 打擊樂 ) 小軍鼓與排鼓 ( 民族 打擊樂 ) 注: 1、 考生必須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 考場提供鋼琴 , 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二) 音樂基礎 (參見 1.2 音樂基礎) 1、 視唱練耳面試 ( 參見 1.2.1) 2、 樂理筆試 ( 參見 1.2.2) - 3 - 1.2 音樂基礎 1.2.1 視唱練耳 一、考試目的 視唱練耳是每一個考生必考的項目之一,通過音樂聽覺、音樂記憶和視唱樂譜等手段能力的測試 來鑒定考生是否達到入學音樂專業(yè)學習的基本條件。 二、考試內容與范圍 考試內容由模唱、視唱兩個模塊組成。 (一 )模唱部分 1單音??荚噧热菖c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內( C大調 ,a小調 ,G大調 ,e小調 ,F大調 ,d小高 ) 的 所有自然(和聲)調式的音高。 2和聲音程??荚噧热菖c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的自然和聲音程連接。 3和弦??荚?內容與范圍為一個升、降號調內的大、小、減等三和弦的原位與轉位,大小七和弦、 小七和弦的原位。 4節(jié)奏。考試內容與范圍是基于 2/4、 3/4等拍子,并由二分、四分、八分、十六分等音符與休止 符及其組合的節(jié)奏型,單拍附點,單拍切分,兩拍三連音,兩拍附點、兩拍切分等節(jié)奏組合。 5曲調??荚嚨恼{性范圍在一個升、降號的大調或小調,以及中國五聲性調式;其節(jié)拍為 2/4、 3/4等拍子。 (二 )視唱部分 考生視唱的旋律的調性范圍包括一個升、降號的大調或小調,以及中國五聲性調式;旋律的節(jié)拍為 2/4、 3/4等拍子。旋律的 節(jié)奏型為二 分、四分、八分、十六分等音符及其相應的附點音符組成 ,還包括切分、三 連音或休止符等;旋律的規(guī)模相當于四樂句的音樂段落。 三、考試形式 (一)模唱 1單音。用唱名模唱,每個音模唱 1次,在考生 開始 模唱 前,由考官給出標準音。 2和聲音程。用唱名模唱, 每個音程最多模唱 2次 。在考生 開始 模唱 前,由考官給出標準音。 - 4 - 3和弦。用“啦啦”模唱, 每個和弦最多模唱 2次 ??忌苯幽3脊俨唤o標準音。 4節(jié)奏。用“啦啦或噠噠”模唱,每條節(jié)奏最多模唱兩次。考生直接模唱,考官不給速度和預備 拍。 5曲調(樂句)。用“啦啦 ”模唱,每條曲調,最多模唱兩次??忌苯幽3?,考官不給標準音、 速度和預備拍。 (二)視唱 考生的試題為五線譜,考場不提供簡譜??荚嚂r,由考場考官或考場工作人員提供試題,考生由主考 老師在鋼琴上彈出 試題的第一個音 后,考生必須馬上按所給試題進行視唱??忌暢獣r,使用固定唱名法、 或者首調唱名法均可。 四、評分標準 視唱練耳考試采用 100分制計分。其中模唱部分 60分,視唱部分 40分。 (一)模唱部分 在模唱部分的評分中,單音、和聲音程、和弦等項目在規(guī)定遍數內能模唱正確的,均按實際的 分值要求計分。節(jié)奏和曲調等項目按遞減 的方式計分,即第一遍完成模唱的為滿分,第二遍完成模 唱的將被減去一定比值的分數。 (二)視唱部分 在視唱部分的評分中,主要依據以下四個方面進行: 1、音準、節(jié)奏、流暢與完整、音樂表現均為優(yōu)良者按所設分值的 90-100%左右給分。 2、音準、節(jié)奏正確、視唱完整流暢,無音樂表現者按所設分值的 80-89%左右給分。 3、音準、節(jié)奏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者按所設分值的 70-79%左右給分。 4、音準、節(jié)奏基本正確、視唱不夠完整,無音樂表現者按所設分值的 60-69%左右給分。 5、音準、節(jié)奏不正確的,不能及格, 根據實際情況按所設分值的 5% 59%給分。 6、不識譜、不能視唱者,直接計 0分。 - 5 - 五、考試題型參考: - 6 - 1.2.2 樂理 一、 考試目的 音樂理論基礎是每一個考生必考的項目之一 。 通過測試 ,考察 考生所掌握的音樂基礎知識及其運用音樂基本理論分析問題、解決 問題的能力,鑒定考 生是否具備進入 華南師范大學 音樂專業(yè)學習所必備的音樂理論基 礎。 二、 考試內容 ( 一 )音律與記譜法( 約占 30%) 1、 音與音高:音列、音級及其分組等。 2、 音律:十二平均律、五度相生律、純律 、 半音、全音、等音等。 3、 音符與譜表:各種音符與休止符(含簡譜) 、 譜表、譜號等。 4、 節(jié)奏節(jié)拍:各種節(jié)奏、節(jié)拍及其音值組合法。 5、 音樂術語和標記:常用的省略記號、演奏法記號、速度及力度標記、裝飾音和術語等。 6、 譯譜:五線譜與簡譜的互譯。 ( 二 )音程與和弦(約占 25%) 1、 音程:原位及其轉位的單音程、復音程 、 自然音程、變化音程 、 協和音程、不協和音程 、 等音 程。 2、 和弦:原位及其轉位的三和弦、七和弦 、 等和弦。 ( 三 )調式與調性(約占 45%) 1、 調式:自然、和聲、旋律三種大、小調式 、 中國民族五聲性調式 、教 會(中古)調式 。 2、 調的關系:關系大小調、同宮系統(tǒng)各調、同主音調和等音調。 3、 轉調 :大、小調式 的近關系轉調 。 4、 調式中的音程及和弦:自然大、小調式 、 和聲大、小調式。 5、 半音階: 自然大調、小調的 半音階。 6、移調:在 15 種自然大、小調內的移調。 三、 考試形式與試卷結構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試卷滿分 100 分,其中選擇題約占 10%, 非選擇題約占 90%。考試時間 1 20 分鐘。 - 7 - 四、部分 題型 及參考答案 示例 (一)單項選擇題 1. “ accel.” 指 ( ) A. 漸強 B. 漸快 C. 如歌的 參考答案 : B (二)非選擇題 1 根據拍號劃分小節(jié),并改正不正確的音值組合。 參考答案: 2 分析下列旋律,寫出調名。 參考答案: D 旋律大調 3 將下列簡譜譯成五線譜。 1 = bA 3/4 參考答案: - 8 - (二)音樂表演 (非師范)專業(yè) 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表演學 (非師范) 專業(yè)術科考試大綱,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 該 專業(yè)的考生進行 的專業(yè)基礎技能測試,是 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核和測試考生的音樂理論基礎,音樂聽覺能力, 識譜能力,演唱或演奏能力及表現能力,嗓音條件或器樂演奏的生理條件。選拔出具有音樂專業(yè)學習潛能、 畢業(yè)后 能夠 從事音樂表演、社會音樂文化工作的合格 學 生。 2、考試形式 初試的考試形式為面試 :考核專業(yè)技能。 復試的考試形式 分 筆試 和 面試 : 筆試 考核樂理;面試考核專業(yè)技能和視唱練耳 。 3、考試成績 ( 1)成績比例 音樂表演類:專業(yè)技能占 85%,音樂基礎占 15%(其中視唱練耳 10%、樂理 5%)。 理論作曲類:作曲占 50%,和聲占 20%,綜合 面試占 15%,音樂基礎占 15%(其中視唱練耳 10%、樂 理 5%)。 ( 2)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均按百分制評分。 ( 3)評分細則: (參見附錄) - 9 - 2.1 術 科 2.1.1 聲樂、鋼琴和器樂 ( 民族器樂、西洋管弦樂 ) 一、初試 初試內容:演唱(奏)歌曲或樂曲 1 首。 二、復試 復試內容:須考專業(yè)技能和音樂基礎兩大部分。 (一)專業(yè)技能 1、主考聲樂者 準備 4 首曲目,考試現場抽簽 3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2、主考鋼琴者 準備 4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1 首、復調作品 1 首、奏鳴曲快板樂章 1 首、樂曲 1 首。練習曲、 復調作品必考,其余抽簽 1 首(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3、 主考 民族器樂 者 準備 4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2 首、樂曲 2 首。考試現場抽簽 3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民族樂器 主考 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 10 種 : 二胡、高胡、古箏、琵琶、阮、揚琴 、 竹笛、 笙、嗩吶、 民族 打擊樂 。 4、 主考 西洋管弦樂者 準備 4 首曲目,其中:練習曲 2 首、樂曲 2 首??荚嚞F場抽簽 3 首 (初、復試曲目可以相同) 。 西 洋管弦樂器 主考 項的考生,須在指定樂器范圍內選擇一種樂器參加考試。應試樂器限定為 15 種 : 小提琴、 中提琴、 大提琴、 低音提琴、 長笛、 雙簧管、 單簧管、 大管、 小號、 圓號、長號、大 號、 薩克斯管、古典吉他 、西洋 打擊樂 。 5、 打擊樂考生必須選擇下列組合之一參加考試 : 小軍鼓與 瑪琳巴 ( 西洋 打擊樂 ) 小軍鼓與排鼓 ( 民族 打擊樂 ) 注: 1、 考生必須具有學習所選樂器的生理條件。 2、 考場提供鋼琴 , 其他樂器考生自備。 (二)音樂基礎 (參見 1.2 音樂基礎) 1、 視唱練耳面試 ( 參見 1.2.1) 2、 樂理筆試 ( 參見 1.2.2) - 10 - 2.2.2 作曲 一、 考試目的 作曲與作曲技術理論 是 作曲專業(yè) 考生的必考項。 通過測試 ,考察 考生所掌握的音樂 創(chuàng)作技能與創(chuàng)造性才華 ,鑒定考生是否具備進入 華南師范大學作曲 專業(yè) 學習所必備的 技術與才賦 基 礎。 二、 初試 內容 提交三首及以上作品。 其中帶鋼琴伴奏的聲樂作品 2 首,鋼琴曲 1 首。 考試成績只記“通過”或“不通過”,基本具備專業(yè)考試條件的考生為“通過”,否則為“不通過”。 初試成績不計入復試總分,初試通過的考生進入復試考試。 三、 復試 內容 ( 一 ) 音樂基礎 ( 占 15%) (參見 1.1 音 樂基礎) 1、視唱練耳面試。 2、樂理筆試。 ( 二 ) 和聲筆試 (占 20%) (考試范圍:離調;近關系轉調) 1、四部和聲寫作:為所給旋律配和聲 。 2、 和 聲分析 : 鋼琴小品,或者帶伴奏的器樂、帶伴奏的聲樂作品 。 ( 三 ) 作曲筆試 (占 50%) 1、歌曲 寫作。 2、 器樂曲寫作。 ( 四 ) 作曲面試 (占 15%) 1、鋼琴演奏。要求演奏練習曲(車爾尼練習曲 849 以上)、樂曲各一首 。 2、民歌演唱、或者器樂演奏 。 3、即興作曲,考生進行考題抽簽后先準備 5 分鐘,然后用鋼琴或自帶樂器即興創(chuàng)作 。 四、 考試形式與 試卷結構 1、 考試采用閉卷、筆試形式 及面試形式 。 2、筆試 試卷滿分 100 分。 3、和聲筆試 考試時間 120 分鐘 ,作曲筆試考試時間 180 分鐘 。 - 11 - 五、 作曲 題型示例 (一)用指定的歌詞創(chuàng)作一首藝術歌曲。(共 50 分) 例如: 送友人 李白 青山橫北郭,白水繞東城。 此地一為別,孤蓬萬里征。 浮云游子意,落日故人情。 揮手自茲去,蕭蕭班馬鳴。 寫作 要求: 1、自選演唱聲部 形式 ,如 : 女高音、男高音或其他聲部。 2、 作品中 要有相應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 ,但 不 允許 寫曲 作 者姓名。 3、 要配 鋼琴伴奏 ,并根據音 樂表現的需要寫出前奏、間奏和尾聲 。 (二)用指定的主題句創(chuàng)作一首器樂獨奏曲。(共 50 分) 例如: 寫作 要求: 1、自選演奏樂器,如 : 長笛、 雙簧管、 小提琴 等,但 鋼琴除外。 2、要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 , 但不 允許 寫曲作者姓名。 3、 不要求寫鋼琴伴奏,規(guī)模 不少于 24 小節(jié)。 - 12 - 2.2 音樂基礎 2.2.1 視唱練耳 (參見 1.2.1視唱練耳) 2.2.2 樂理 (參見 1.2.2樂理 ) - 13 - 二、舞蹈學考試大綱 舞蹈學 (師范)專業(yè) 1、考試性質和目的 華南師范大學舞蹈學 (師范) 專業(yè)術科考試,是面向報考華南師范大學 該 專業(yè)的考生進行的專業(yè)能 力 測試,是我校普通高考的組成部分。主要考 查考生的 身體條件 、 舞蹈基本功 、 舞蹈表演能力 、 舞蹈理論基 礎 、 音樂 基礎知識等 。 以 選拔出 適合我校 舞蹈 學(師范) 專業(yè) 培養(yǎng)目標的,具有舞蹈專業(yè)學習潛能、 畢業(yè) 后主要從事舞蹈教育工作及社會音樂文化工作的合格 學 生。 2、 考試形式 ( 1)初試的考試形式僅為面試(采取單個面試、集體測試相結合); ( 2)復試的考試形式為先筆試后面試(采取單個面試、集體測試相結合)。 3、考試成績 ( 1)成績比例:專業(yè)技能占 90%;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占 10%(其中舞蹈基本常識 5%、樂理 5%) ( 2)評分標準:專業(yè)技能和音樂舞蹈基本常識均按百分制評分。 ( 3)評分細則: (參見附錄) 注: 所有考生要求五官端正,身體修長,符合從事舞蹈教育學的身體條件。男生身高 1.70 米以上,女生 身高 1.60 米以上。 - 14 - 1.1 術 科 一、 初試內容 (一)基本功測試 ( 需 穿 褲襪、 練功衣、鞋): 1、前、旁、后腿的軟度 2、胯的開度 3、腰、肩的軟開度 4、彈跳能力 5、技巧展示 (二)自選 劇目 片段( 時長 不超過 3 分鐘 ,以下 風格 任選一種即可 ,需穿演出服 ): 1、古典舞 2、民間舞 3、芭蕾舞 4、現代舞 5、當代舞 (三) 音樂能力展示(聲樂或器樂任選一項) 二、 復試內容 (一)專業(yè)技能 1、基本功展示 2、即興舞蹈(提供音樂命題即興表演) 3、自選 劇目 片段( 時長不少于 2 分鐘且 不超過 3 分鐘 ; 不得與初試 劇目 重復,不得為同一作品的前段 或后段,必須是兩個不同的舞蹈作品) (二)筆試 參見 1.2 基礎知識 1、樂理基本知識 2、舞蹈基本常識 - 15 - 1.2 基礎知識 1.2.1 樂理基本知識 (參考書:基本樂理李重光著) 1.2.2 舞蹈基本常識 (參考書:舞蹈藝術概論隆蔭培、徐爾充著,上海音樂出版社;考前舞蹈基礎高等教育出版社) - 16 - 附錄一: 聲樂、鋼琴、器樂及作曲復試評分細則 華南師范大學音樂術科考試 【聲樂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 聲樂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 第二條 : 在 95分 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 85分 95 分:作品完整,有一定難度,音準、節(jié)奏、歌詞準確,有較強的音樂表現力和把握作品風 格的能力,有良好的舞臺歌唱氣 質和形態(tài); (二) 75 分 85 分:作品完整,音準、節(jié)奏、歌詞正確,有較好的聲音條件和歌唱狀態(tài),有較好的音樂表 現力和較好的歌唱氣質; (三) 65 分 75 分:作品較完整,音準、節(jié)奏、歌詞基本正確,有一定的聲音條件和歌唱狀態(tài)。 第三條 : 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唱任意段落或中斷演唱。 【鋼琴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 鋼琴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 第二條 : 在 95分 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 85分 95 分:讀譜正確、演奏完整流暢,音樂表現生動,奏法自如,樂曲風 格掌握較好。 (二) 75 分 85 分:讀譜正確、演奏基本完整,奏法基本正確,音樂表現好。 (三) 65 分 75 分:讀譜基本正確,演奏尚完整(有個別錯音或中斷),速度和節(jié)奏基本穩(wěn)定,演奏技術 和音樂表現一般。 第三條 : 補充規(guī)定: (一)考生如未按規(guī)定背演,每首扣 5 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評分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緊張而忘譜,主考教師可給予考生 3 次重復演奏的機會,超過 3 次,成績?yōu)椴缓细瘢?(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師要求的情況下,自行中斷演奏,視為放棄考試,成績?yōu)椴患案瘢?第四條: 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奏任 意段落或中斷演奏。 - 17 - 【器樂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 器樂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 第二條 : 在 95分 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 85分 95 分: 1、具有正確演奏方法,演奏姿勢; 2、正確把握音準、節(jié)奏、力度; 3、演奏樂曲規(guī)范、完整和流暢,音樂表現生動,能較好體現樂曲的風格與內容。 (二) 75 分 85 分: 1、具有正確演奏方法,演奏姿勢; 2、把握音準、節(jié)奏、力度基本正確; 3、演奏樂曲基本規(guī)范、完整,具有較強的樂感和藝術表現力。 (三) 65 分 75 分: 1、演奏方法,演奏姿勢基本正確; 2、演奏樂曲尚未完整(有個別錯漏音符或中斷); 3、演奏技巧和音樂表現一般。 第三條 : 補充規(guī)定: (一)考生如未按規(guī)定背奏,每首扣 5 分; (二)考生只演奏一首作品,評分為不合格; (三)考生由于怯場而忘譜,主考教師可給予考生 3 次重復演奏的機會,超過 3 次,成績?yōu)椴缓细瘢?(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師要求的情況下,自行中斷演奏,視為放棄考試,成績?yōu)椴患案瘢?第四條: 各試室組長有權指定考生演奏任意段落或中斷演奏。 - 18 - 【作曲復試評分細則】 第一條: 作曲復試評分 標準最高分不超過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 第二條 : 在 95分 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 85分 95 分: 1、 聲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富于歌唱性和藝術性 , 詞曲融合 , 和聲與織體貼切 。 有相應的速度、表情、 力度等術語記號 , 配鋼琴伴奏, 要 有簡短的前奏 、 間奏 和 尾 聲。 2、 器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富于器樂性和藝術性。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 。 其規(guī)模 不少于 24 小節(jié)。 (二) 75 分 85 分: 1、 聲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 具有 歌唱性和藝術性 , 詞曲融合 , 和聲與織體貼切 。 有相應的速度、表情 、 力度等術語記號 , 配鋼琴伴奏, 要 有簡短的前奏 、 間奏 和 尾 聲。 2、 器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 具有 器樂性和藝術性。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號 。 其規(guī)模 不少于 24 小節(jié)。 (三) 65 分 75 分: 1、 聲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 有一定的 歌唱性和藝術性 , 詞曲 較為 融合 , 和聲與織體 較為 貼切 。 有相應 的速度、表情、力度等術語記號 , 配鋼琴伴奏, 要 有簡短的前奏 、 間奏 和 尾 聲。 2、 器樂作品 結構清晰 , 旋律 有一定的 器樂性和藝術性。有相應的速度、表情、演奏法、力度等術語記 號 。其規(guī)模 不少于 24 小節(jié)。 - 19 - 【舞蹈復試評分 細則】 第一條: 舞蹈 復試評分標準最高分不超過 95 分,最低分不低于 65 分 。 第二條 : 在 95分 65分之間劃出三個評分段,具體評分標準如下: (一) 85-95 分: 形體條件好, 舞蹈 基本功 扎實 ,作品 有較高難度。 作品動作熟練,風格把握準確,節(jié)奏 清晰,肢體語言表現力 強; (二) 75-85 分: 形體條件好,接受過 系統(tǒng) 的舞蹈 專業(yè) 訓練,作品有難度 , 作品動作熟練,風格把握較為 準確,節(jié)奏清晰,有良好的肢體語言表現力 ; (三) 65-75 分: 形體條件好,作品 難度一般 , 風格把握較準確, 節(jié)奏 較清晰 ,有 一定 的舞蹈基本功和 肢 體表現力; 第三 條 : 補充規(guī)定: (一)考生復試作品不得與初試相同; (二)伴奏音樂為 CD 格式的光盤,不得用手機播放; (三)考生由于緊張而中斷作品展示,主考教師可給予考生 1 次重新展示的機會; (四)考生不是在主考教師要求的情況下,自行中止作品展示,視為放棄考試,成績?yōu)椴缓细瘢?第四條: 主考教師有權指定考生展示某一技巧或終止考生作品展示。 附錄二: 聲樂、鋼琴、器樂 考試曲目范圍:- 配套講稿:
如PPT文件的首頁顯示word圖標,表示該PPT已包含配套word講稿。雙擊word圖標可打開word文檔。
- 特殊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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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關 鍵 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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